“嗨,這不是羅倫斯嗎,你回來了。”
跑過來擋住紅巾骷髏去路的一羣骷髏們穿着整齊的海賊服飾,和白花花的骨架有着明顯的區別,尤其是這羣穿着衣服的骷髏首領,十根潔白的手指骨還帶着各種各樣的戒指。
金戒指,鑽石戒指,翡翠戒指,象牙戒指……等等。
“好久不見,你還是這麼惡趣味啊。”紅巾骷髏的目光落在了對方的手指骨的戒指上,“上次明明是八個,怎麼又多了。”
“是從哪些活人身上搶過來的。”他得意的揚了揚手,然後說道:“快走吧,前往別讓老大等急了,讓他發怒可不是什麼好玩的事情。”
紅巾骷髏似乎想到了什麼,低聲罵了一句,然後繼續前進,腳步明顯加快了不少。
幾分鐘後,莊明歌等人在骷髏的帶領下,穿過了小鎮,進入了後面的一個黑色山洞。
陰冷,潮溼,空氣中漂浮着淡淡的腐朽氣息,不過被強烈的血腥味給掩蓋了,但莊明歌還是敏銳的發覺了。
山洞不是很長,沒走幾步就來到了一個空口的圓形場地。
幾乎是在抵達這裡的一瞬間,莊明歌就吐了出來。
他身邊的人和他一樣,不論是古達莉,還是水手,或者其他女性紛紛吐了出去,眼淚和鼻涕齊流,沒有人可以例外。
骷髏們頓時發出了惡劣的笑聲。
屍體,屍體,屍體……鋪天蓋地的屍體,到底有多少具屍體,莊明歌數不清楚,因爲所有的屍體都被分割了。
雙手,雙手,頭顱,以及身體,莊明歌看到的就是由這些人體部件堆積而成的屍骸山。
眼球,腸子,以及內臟和這些屍體混着在一起,流出來的鮮血形成一個湖泊,一個潔白的骷髏坐在湖泊的中心,用鮮血沐浴。
所有的殘骸都保持着十分新鮮的狀態,沒有腐爛,也沒有惡臭。
空氣中漂浮着刺鼻的血腥味,讓莊明歌等人紛紛嘔吐了出來。
“老大,我把你要的人帶來了。”
紅巾骷髏走進血湖泊,朝着正在沐浴的骷髏喊了一聲。
原本專心致志洗澡的骷髏擡頭頭看了他一眼,與衆不同的是他的雙瞳燃燒着宛如血一般的火焰,可怕的魔力從他的身上散發了出來。
那種令人作嘔的魔力激盪在空氣中,血湖泊仿沸騰了起來,碰的一聲悶響,紅巾骷髏被無形的力量擊飛了出去,如同炮彈一樣,狠狠的撞在山洞內部的牆壁上,整個身體幾乎都鑲嵌了進去。
山洞微微搖晃,不少碎石子從山體內滑落。
“誰允許你進入這片血池的,羅倫斯。”血瞳緩緩站了起來,居高臨下的看着被壓迫進山洞牆壁內鬥紅巾骷髏。
“回答我,誰給你的膽子,讓你擅自進入血池的。”
“老大……我……我只是想要……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血瞳骷髏伸出手指隔空點了一下,對方就好像受到了什麼嚴重的懲罰,撕心裂肺的叫了起來,剩餘的骷髏噤若寒蟬,趕緊半跪下來,低着頭一言不發。
折磨五分鐘左右,血瞳骷髏才放過了他,轉身對莊明歌幾個人說道:“歡迎光臨黑鬍子海賊團,我是黑鬍子愛德華.蒂奇。”
他掃視了六位男女幾眼,彷彿發現了什麼,突然驚叫起來,“哇啊,看我發現了什麼,這是多麼可愛的一位小公主啊,你簡直比安妮女王還要美麗,令人心醉,我可以保證,在我的時代,你絕對是一名有名的淑女。”
孩子並沒有因爲他的讚譽而感到驕傲,相反,她被對方嚇到了,大聲的哭了出來。
哭的稀里嘩啦,沒有一點要停下來的想法。
血瞳骷髏好像聽到了什麼美妙的音樂,血瞳一明一暗,彷彿在享受着什麼,他緩緩開口說道:“幾位先生們,女士們,這一次我之所以找你們來,是有一件事情要拜託你們,請你們……搬救兵吧。”
所有人不由一愣。
“也許你們會覺得不可思議,但我拜託的事情確實如此,我沒有說謊話,我十分誠懇的拜託你們,不論用什麼樣的方法,讓其他人來救你們,搬救兵,讓英勇的戰士們殺到這裡,斬殺我這個萬惡不赦的海賊,解救你們!!!”
血瞳骷髏大聲的說道。
其他人紛紛驚訝的張大了嘴巴,有人懷疑,有人興奮,雖然不太清楚血瞳骷髏到底是鬧哪樣,但如果可以聯繫到外面的救兵,他們就有機會活着出去了。
“這是……真的嗎?海賊先生。”首先發出疑問的是一路上從來都沒有說過話,臉色憔悴的夫人。
她滿眼期望的看着血瞳骷髏,問道:“這是真的嗎,我真的可以搬救兵嗎?”
“當然可以,美麗的夫人,我雖然是海賊,但絕對是說一不二的海賊,請聯繫救兵吧,越多越好的救兵。”
莊明歌可以感覺到,對方說話的時候,嘴角裂開,似乎在笑。
莊明歌不是普通人,絕對沒有興奮的想法。
這裡是人間地獄,骷髏在這裡就是不死不滅的象徵。
普通人搬救兵,前來救援的自然是普通人,不可能是這些骷髏的對手。
不論來多少人,都不是骷髏們的對手,他們可以利用自己不死的特徵,把所有救兵磨死,哪怕是千軍萬馬,也無法抵擋這羣骷髏。
他從一開始就挖好了陷阱,救兵不但不可能把這些活人救出去,反而會盡數死在這裡。
這個血瞳骷髏最開始的目的就很明確,他想要更多的人來送死。
那麼,他到底爲什麼要這麼做?
魔法界雖然和普通世界沒有太多的聯繫,但同樣生活在人間,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他難道就不怕這羣普通人搬來的救兵全軍覆沒後,引起魔法師的重視嗎?
到時候前來征討的就不是普通人,而是魔法部隊了。
人間地獄雖然可怕,但並不是沒有辦法破解,一旦人間地獄崩潰,這羣骷髏就沒有了不死不滅的特性,甚至可以被輕而易舉的殺死。
莊明歌不動聲色的盯着血瞳骷髏,想要看看他到底爲什麼這麼做。
這毫無疑問是在玩火,一旦操控不當,就足以把連同他在內的所有骷髏全部燒死。
似乎感覺到莊明歌的目光,血瞳骷髏瞬間扭過頭盯着他,“哦呀,這位先生你似乎有什麼要說的,儘管說出來。我可以回答你的疑問。”
莊明歌竭力隱藏自己的魔力,生怕對方發現,小心翼翼的問道:“黑鬍子先生,我快要問一下,我們叫了救兵之後,會不會在救兵沒抵達之前,就被殺死。”
一瞬間,所有人臉色大變。
古達莉連忙捂住了他的嘴巴,低聲道:“別亂說話,易。”
易?血瞳骷髏的五根潔白手指骨緊緊握在一起,發出咯嘣咯嘣的聲音,“易嗎,真是令人不快的名字啊。”他揮了揮手,指着莊明歌說道:“來人,殺了他。”
所有人都愣住了,沒有想到對方會因爲一個名字殺死這個男孩。
古達莉彷彿護犢的母雞張開雙手將莊明歌守護在自己的身後,“不,你們不能殺了他,他是巴雷特公爵家的後裔,是貴族,根據條約,你們可以向他的家族索要贖金。”
糟透了!
莊明歌在心底哀嚎起來,巴雷特在普通世界是貴族,但在魔法界卻是鼎鼎大名的王冠家族,位立於魔法界頂點的超級大勢力。
只要對魔法界稍微瞭解的人都知道巴雷特家族是什麼樣的存在。
果然,血瞳骷髏制止了上來殺掉他的骷髏,怪異的說道:“巴雷特,易.巴雷特,哈哈,居然是你,你居然是易.巴雷特!”
對方喃喃着莊明歌的名字,燃燒的血瞳彷彿要將世界萬物都化作灰燼。
可怕的殺氣從他的身上毫不掩飾的散發了出去。
“易.巴雷特,真沒有想到我居然會在這個地方看到你,我該說久聞大名,還是初次見面,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他被氣笑了,身上的殺氣越發濃烈,彷彿化不開的濃墨,刺的莊明歌雞皮疙瘩直跳。
莊明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雙方應該是第一次見面,就算知道自己是巴雷特家族,魔法界的人,也不應該如此憤怒吧。
“我們,認識?”
“不,我們不認識,但彼此都應該聽說過對方的名字。”血瞳骷髏空洞的眼瞳燃燒的越發旺盛了,“看到我的樣子,你應該聯想起了一些事情纔對。”
血瞳骷髏,骷髏,骷髏?骷髏!!!
莊明歌身體驀然一震,眼瞳收縮到了針眼大小,“骷髏社!骷髏王!!!”
“想起來了啊,沒錯,骷髏社正是我一手建立的組織,骷髏王就是我,我就是骷髏王,愛德華.蒂奇,將來最偉大的死靈法師,偉大的王!”
對方振臂高呼,彷彿接受萬人朝拜。
“可惜啊。”他嘲諷的說道,緩緩的放下手,“這一切都讓你給破壞了,我偉大了王者夢,全部被你破壞了,你說,我應該怎麼對你!”
“這關我什麼事?”
莊明歌覺得自己躺着也中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