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廷勷在河州強作解人,非但調停無功,反被疑爲起事的主使人,弄巧成拙,返回涼州。劉鬱芬反聞馬廷勷有自平番(今永登縣)進攻蘭州之說,即採取強硬態度,下令免去馬廷勷的涼州鎮守使職務。馬廷勷爲向劉鬱芬消除誤會,將武威縣長張東瀛和劉鬱芬派來買馬的團長劉志遠請到鎮守使署,說明:如果劉鬱芬還信任他,他願意盡力解決河州事變;如果不得信任,情願解除武裝,交出涼州,以保身家安全。並將所存機槍10餘挺、步槍1000餘支、子彈100餘萬發扎捆裝箱,封存庫中,委託張東瀛赴蘭州陳述情況。劉志遠卻會同縣署科長毛光明、警佐張育才等,散佈蘭州方面派來便衣的空氣,使馬廷勷心神不安。隨後,劉志遠率領帶來買馬的幾個人和張育才所率警察共100餘人,於6月30日直撲鎮守使署。此時馬廷勷正在集合軍官按名發餉,聽到槍聲,由於事前無備,不知虛實,慌忙中急帶子女從後門逃出,奔往永昌皇城灘。時其部屬駐涼州城有兩個多團,除了少數被繳械,大部出城散走。劉鬱芬急調永昌大馬營軍馬場場長韓鳳章爲涼州城防司令。與此同時,趙席聘亦率部襲擊馬廷勷駐平番、古浪一帶的部隊,馬部潰不成軍。劉鬱芬宣佈馬廷勷八大罪狀,茲擇要摘錄如下:
勾結軍閥,聯絡陝匪,聚衆數萬,圍攻河城,意圖擾亂後方,阻撓革命,其罪一;藉口奔喪,早日旋里,慫恿煽惑,佈置一切……其罪二;包藏禍心,積極準備……脅迫良民,驅之陣前……遂致傷亡甚夥……其罪三;該逆與張逆作霖信使往還,甚稱親密,請其代購槍彈……其罪四;語多欺罔……侮辱長官,其罪五;縱兵殃民,四出劫掠……其罪六;日惟設法苛斂,任意勒索……其罪七;奪民婦女,供之下陳……其罪八。
馬廷勷在皇城灘,集結散部約2000人,偵知涼州並無國民軍部隊,十分後悔。在馬麒暗中支持下,又於7月20日反攻涼州。韓鳳章無力防守,他所率領的是毫無作戰經驗的馬場牧兵和警察民團,無多大作戰能力,涼州城很快被攻陷。韓鳳章隻身逃走,張東瀛死於亂軍之中。馬部入城燒殺極慘,守城民團300人,全被趕入北城樓燒死,商民被殺的不計其數。馬廷勷本人後至,燒殺已成事實。此時正是三次圍攻河州之時,馬廷勷親率所部反攻平番,進窺省城。國民軍第二方面軍總指揮孫連仲奉馮玉祥之命率部入甘助戰,劉鬱芬即決定兩路進兵。河州一路,由劉鬱芬親自督戰;河西一路,由孫連仲負責。孫部於8月25日由蘭州出發,27日解平番之圍。在武勝驛一戰,馬廷勷不支,節節敗退。孫部高樹勳師跟蹤追擊,魏鳳樓師繞大靖、土門堵擊。9月中旬,戰況最烈。9月30日,高、魏兩路攻入涼州城。馬廷勷率殘部向皇城灘轉往樂都、享堂,涼州戰事結束。不久,馬廷勷即隻身逃到四川,經過鄧錫侯寫信引薦,投向蔣介石。但馬仲英、馬廷賢尚擁兵數萬於河州,遂又有談和之議。
四、談和又戰
甘州鎮守使馬璘(字玉清,以下稱字,以別於西寧馬麟)奉命奔走和平。西寧護軍使馬麒此時亦以第三者面目出現,提出收撫之建議。劉鬱芬在去西安謁見馮玉祥歸來之後,即以馬玉清爲宣撫使,以馬麒之弟馬麟(字勳臣,以下稱字)爲副使。旋馮玉祥派軍長馬鴻賓回甘調停。馬鴻賓於10月13日前往享堂,與馬玉清、馬勳臣商議辦法。又於15日赴川口,集合馬仲英部官兵講話,擔保事後不咎既往,保護生命財產,但無甚收效。27日,馬鴻賓、馬玉清、馬勳臣和回紳喇世俊、馬斌,漢紳水梓、張維等抵蓮花堡,與馬仲英、馬廷賢等和談。國民軍方面的條件是:“如繳槍四千,准予改編爲兩旅,以馬廷賢、馬仲英分任旅長,並任馬廷勷爲省政府特派員,專辦收編事宜。俟改編就緒,即歸馬廷勷負責管理。此外無分首從,概不再究,並保護其財產。”但馬仲英等則要求改爲3個旅,以馬廷勷爲師長,駐紮河州、寧定一帶,6個月後再行聽從調遣。馬鴻賓、喇世俊、馬斌三人聯名,還向馬廷賢發出“勸告書”。勸他“翻然改圖,拯災黎於水火,既可以贖已往之愆,更可以謀將來之福”,但無任何效果。
在和談的同時,國民軍又發動軍事宣傳攻勢。馮玉祥時已任國民政府軍政部長,於11月9由南京急電劉鬱芬雲:
此間派定援甘部隊飛機大隊、坦克車隊等不日出發赴甘,曾於急電告達。茲亟應先行急速籌辦者:(1)蘭州、平涼、河州、肅州各處,以城之附近應建長寬各四十畝之平坦之機場,土質要堅固,並於場之一端建築飛機止息房,圖另寄;(2)坦克車就陝甘銜接舊有之汽車路加寬八尺,速令沿途各縣加工構築,至於蘭州通河州間坦克車路,更應早日修好;(3)糧秣最關緊要,韓、石兩部約十萬人、馬匹二萬頭,須充分準備,預先購買存貯,以免大軍到境,臨時無法措施。沿途兵站亦應早日通知。以上數端望弟切實遵辦爲要。
省政府機關報——《新隴日報》於11月10日,在頭版以“馮總司令電令修築飛機場及坦克車路”爲標題,全文刊出上述電報。此後,又在19、20日兩天在顯著地位刊登籌糧、修路等方面的消息。實際上沒有來軍隊,也沒有來飛機助戰。這顯然是製造聲勢和壓力,迫馬廷賢、馬仲英等就範。同時,河州大紳徐紹烈、鄧隆、張建、黃容金等,以“導河難民代表”名義,聯名致電馮玉祥,引同治年間的先例,提出“非痛剿以寒其膽,不肯就撫,即就撫亦不能長治久安”的主張。馮電覆表示採納。但這些並嚇不倒馬仲英、馬廷賢,他們的條件仍不降低。
11月27日,劉鬱芬、趙席聘、戴靖宇同來河州。馬鴻賓等經多次會議,馬廷賢又提出以下就撫條件:
(1)西軍與起事回民分別收撫,即變兵屬西寧者由西寧收編,屬甘州者由甘州收編。原有二十七師(馬廷勷部原有番號)仍準存留舊部。其餘回衆雖多,槍支甚少,分別遣散。(2)改編後以導河、寧定、洮岷等地爲駐紮地點,六個月後服從調遣。(3)保護起事頭目生命財產。(4)保護各處回教商民。(5)戰時被毀回教寺院、學校、拱北,由政府協款重修。(6)被毀回民房舍修補時,由政府酌予補助。(7)在蘭被押之眷口及關係人一律釋放。
劉鬱芬認爲此項條件,儼然以戰勝者姿態,向政府要挾,實屬難堪。同時,馬麒見時機已到,也來電向劉表明心跡。略雲:“馬廷賢、馬仲英等阻兵抗撫,逆情昭著,早爲路人所知。其對麒等不僅信口誣衊,且復多方傾軋,肇亂已來,受侮不少。……爲今之計,擬請採麒前議,電令各使,分途解散,隨撫就結,庶免團聚。並乞分別嚴電限期肅清,不得意存觀望。”他分明又成了馬仲英起事的受害者,完全站在國民軍的一邊了。箇中就裡,劉鬱芬豈能不曉?不過,既然轉了過來,樂得多一助力,又何必戳破這層紙!是時,國民軍駐蓮花堡防地,又被馬仲英部突破,國民軍所有師旅長一致主戰,劉鬱芬遂決定停撫言戰。
在此期間,國民軍在河州集結的,有第二、第七兩方面軍的十一師、十六師、二十一師、二十五師、三十師,共約6萬之衆(官方公佈的數字)。劉鬱芬於11月29日下總攻擊令,劉親赴北塬督戰。佟麟閣率部由河州進攻西川正面,劉兆祥率部由蓮花堡進攻側面。當天下午佔領大小香臺塬、井溝等地,馬仲英率衆退向韓家集、雙城一帶。30日下午,國民軍又佔韓家集。12月3日,馬仲英部漸呈總崩潰之勢,開始退出河州。國民軍在進攻中,沿途殘酷燒殺,進攻西鄉之一路,又發掘了馬廷勷未盡的窖藏。陳毓耀、劉兆祥、李鬆昆等部在大東鄉,捕殺了許多戰爭參加者,並在北莊石家溝截殺避難婦幼老弱2000餘人,不少房屋被燒。
馬仲英離開河州,劉鬱芬開始進行“安輯工作”。發出佈告,說明用兵之“苦衷”。召告“回漢脅從民衆,如限於12月30日以前繳械投誠者,一概不追既往,並予保護。倘仍藏匿迷抗者,當按盜匪治罪。並嚴禁仇殺。所有以前搶奪婦孺,無論回漢,各歸原主”。12月6日成立“甘肅導河安輯委員會”,孫連仲任委員長,馬鴻賓任副委員長,馬玉清、喇世俊、駱力學、徐昭烈等13人爲委員。任戴靖宇爲河州衛戍司令。又成立“清理河州逆產委員會”,宣告對馬廷勷、馬廷賢、馬仲英、馬海淵、馬景良、馬鳳祥、韓進祿等的土地、房屋、森林、畜牧、果園、鋪面、油坊等,一律清查沒收,歸爲公有。12月14日,陝甘剿匪總司令部,發出懸賞緝捕馬廷賢、馬仲英的通令。據另一記載,懸有賞格是:“有生擒馬廷勷者,賞洋五萬元,有戮其屍將頭來獻者賞洋兩萬元;有生擒馬廷賢、馬仲英者各賞洋兩萬元,有戮其屍將頭來獻者賞洋一萬元。”馮玉祥在論功行賞中,對有功的門致中、佟麟閣、張允榮、陳毓耀、劉兆祥、樊曼雲等,給予“革命獎章”,各記“大功”一次。劉鬱芬對堅守6個月未破的寧河堡,派專員前往慰勞,但對其中嗷嗷待哺的難民卻僅口惠而已。
五、竄擾隴南
1928年12月初,馬仲英率衆出槐樹關,撤離河州,時馬仲英與馬廷賢意見已不統一。馬廷賢打算丟開部隊,逃往四川,另謀出路。馬仲英則想回西寧地區繼續抵抗,即率部走向臨潭。馬廷賢令其部衆在韓進祿率領下,隨馬仲英前進,自己挈帶妻孥財貨隨後慢行。馬仲英到臨潭舊城,與卓尼土司楊積慶商洽未妥,遂將其駐在臨潭的白連升隊解決,殺數十人,又殺警察數人。後到卓尼,燒燬卓尼寺一部分,又進駐岷縣。時馬廷賢行至完禾兒溝,被藏兵劫掠,殺死男女8人,未死之婦女被掠去,馬廷賢隻身逃走,請馬仲英爲其報仇。馬仲英復自岷縣返臨潭,對斜藏溝、完禾兒溝等地燒殺兼施,以泄其忿。1929年元月14日馬仲英再到卓尼,焚燬著名的禪定寺。韓進祿所率馬廷賢部在岷縣、禮縣間的閭井地區,與多年盤踞在這一帶的悍匪王佔林、馬應彪等會合。旋因部隊過多,勢難長期在此屯聚,乃商談進軍路線。馬仲英主張過隴西轉入寧夏;韓進祿則主張東撲天水進據隴南。意見不一,遂分途行進。馬仲英到達隴西城,圍攻不下,國民軍吉鴻昌部馳至救援,馬仲英仍退回岷縣。韓進祿陷秦安,又欲進據天水城,吉鴻昌已先從隴西馳至,入城後,偃旗息鼓,僅令民兵守城,以示空虛。韓進祿撲近城邊,吉鴻昌部即槍炮齊鳴,突然反擊。韓進祿敗退,走投無路,只得折轉向西,跟隨馬仲英走向岷縣、臨潭。國民軍吉鴻昌、馮安邦等部尾追,馬仲英等走向拉卜楞寺。
雙方部隊過處,百姓飽受劫難。馮安邦在臨潭舊城,槍斃從河州前來避難的門宦頭目數十人,燒房數十家。元月17日在長拉麻川村落,燒殺居民老幼1000餘人。兵火之後,臨潭縣長魏錫周又勾結藏民首領,對回民橫加壓迫,激起回民馬尕喜順率衆起而反抗。國民軍李鬆昆部前來鎮壓。5月,李鬆昆部擊敗馬尕喜順,將聚在清真寺未逃出的回民,不分良莠,悉數殺掉,並放火燒寺。7月初,以軍事平定,進行“招撫”,假令召集逃出的難民回莊,齊集舊城,聽候點名,全被騙至西門,以18人爲1串,押出南門,全部活埋於預先挖好的13個大坑之內,悽慘景象,不堪言狀。馬仲英、韓進祿自隴西、天水敗退後,馬仲英又攻渭源城不克,即在鍬峪鄉、官堡南邊的喬家溝等地大肆濫殺。昔日所發之禁令已置諸腦後。王佔林部道經岷縣顆馱村時,派人向堡中要糧,堡中見其人少,拖而不給。一青年開槍打死王佔林士兵1人,王佔林立即指揮部隊將堡攻開,燒殺1天,堡中80多戶無一人倖免。馬應彪未久投降國民軍,在定西改編,後又叛變,乘虛入隴西縣城及漳縣縣城,搶掠財物甚多。路過山岔鎮時,也因堡內人民發槍抗拒,一怒攻破堡寨,殺得雞犬不留。
拉卜楞寺有省保安大隊100多人,駐守于山上的碉堡中。拉卜楞保安司令黃正清的藏軍則防守於寺院內,當地政府機關單位和回漢紳商以及一些羣衆也入寺院躲藏。馬仲英部衆於2月初到來,即向保安大隊猛攻,該隊僅逃出十幾人,其餘被打死。旋攻拉卜楞寺,甘加藏兵來援,亦被馬仲英部包圍,相持一天多。夏河回、漢紳商出面調停,馬仲英首肯,但馬廷賢要報家眷被劫之仇,不肯罷手,提出與黃正清會面。原來,馬麒、馬麟與拉卜楞寺爲敵時,屬於馬海晏這一系的馬廷勷、馬廷賢兄弟都曾同情、支持過拉卜楞寺,黃正清與馬仲英也是相識,但此時黃不肯出面,即佯作會面準備,拖延時刻,馬部即放鬆包圍,黃正清趁機率部撤走。馬仲英等到深夜不見黃來會面,非常氣憤,下令燒殺。賴有夏河回民紳商向“二馬”叩頭,並陳述夏河回、藏相處甚好,不能開釁結怨。適國民軍李鬆昆部將至,馬仲英倉皇率部退向青海同仁縣境。
六、湟源屠城
當馬仲英部在拉卜楞寺時,同仁縣保安鎮人民即風聞馬仲英即將來到,羣情惶恐,不知所措。一個開飯館的回民馬七三出主意,聚衆籌措馬匹牛羊,準備迎接。有位當事者寫下一段文字,記錄了馬仲英進入保安時的具體情況,抄錄如下:
這時馬仲英的部隊,已開始進入保安鎮,他們穿戴着藏民或活佛等的紅黃色長短皮衣和皮帽,騎着馬和騾子,也有些人結隊成羣,牽着騾馬,馱着行李及搶得的衣服、氈毯、野牲皮張等類,看來,成員複雜,實爲烏合之衆,官兵無從分辨,前擁後擠,蜂擁而來。部隊行列每經過百數十騎,就有舉着大“馬”字的旗號一面或兩面,羣衆夾道歡迎了七八個小時,始終未見到馬仲英之面。後來有人說:“司令早已進城。”大家吃了一驚,只得趕快返回鎮內當面歡迎。終於在街上見到了馬仲英,當即呈獻馬匹、羊只等禮物,但馬拒絕不收,我們只得帶着恐懼的心情,各自分散回家了。我一到家中,看到我家全院房屋,已作爲馬仲英的司令部,家人早移住於鄰舍。當晚我們爲了略盡東道之誼,就冒險謁見馬仲英,看到他和他的弟弟馬仲傑坐在屋裡休息,所着衣服破爛,猶如一般士兵。另一房內,還有兩個洮岷兩州的小足姑娘,年約十六七歲,後詢之隨從人員,說是“司令太太”。他的參謀長、副官三十餘人,亦分駐各房間,院中繫有新疆大馬四匹,聽說他的部屬以這四匹大馬的搭鞍不搭鞍,作爲預覘開拔與否的標誌。門口、門道和房頂等處,都有警衛佈哨,非親信者,不讓進門。每隔一小時,就有偵探報告情況,看來通訊偵察工作相當嚴密。這一晚據說馬仲英幾次更換房間,以免發生意外,可見他心神不安,疑慮多端,而白天黑夜,都一律戒嚴。
馬仲英的司令部是如此森嚴靜謐,但保安鎮及其周圍十餘華里則是:
連日搜查民間槍支、馬匹、財物和糧食飼料等……其間到處發生吊打勒索情事……竟使羣衆多年積存的一點財力,頓時劫掠一空。凡房屋比較整潔的人家……於搶劫之後,分別逮捕,逼追財物,大半被綁捆懸樑,橫遭毒打,一時號呼哀鳴之聲,遍於保安一帶。而馬仲英則置若罔聞,熟視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