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我現在就領你們去。”
“鄭峰,在去雙溝小學之前,我們要弄清楚饒鴻達到玉泉公社報到或者工作的時間。”李雲帆提醒道。
“我差點把這件事忘了——吳書記,先到公社去。”
十幾分鍾以後,大家走出玉泉浴室。
回到公社以後,吳書記讓秘書從檔案櫃裡面翻出兩樣東西來,一樣東西是縣委組織部開出的介紹信——他就是饒鴻達到玉泉公社報到時所持的介紹信,這是那年代分配、調動工作的唯一形式、
在這封介紹信上,除了介紹信的格式和饒鴻達同志五個字以外,下面——即最後一行,寫着出具介紹信的時間:“一九六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另外一樣東西是玉泉公社的值班記錄,在值班記錄中的某一頁,赫然地寫着饒鴻達的名字和時間。
李雲帆在筆記本上記下了兩個時間,並在時間的後面做了簡單的說明:
1969。8。21(饒鴻達到玉泉公社報到)
1969。8。24(饒鴻達第一次在公社大院值夜班)
三點一刻,一輛吉普車駛出公社大院,李雲帆負責駕駛汽車,副駕駛位上坐着吳明達,他的腳上穿着那雙嶄新的東北棉鞋,細看的話,還能看見譚科長買的那雙絳色的棉襪——吳書記的褲腳是溼的,所以,他將褲腳卷的很高。
後車座上坐着鄭峰、李局長和卞一鳴。譚科長、王萍和包大偉留在公社,他們摩拳擦掌,只要鄭峰一聲令下,他們就會有請饒鴻達。
四十分鐘以後,汽車停在了雙溝中學的操場上。雙溝中學沒有圍牆,所以沒有大門。
汽車還沒有停穩,教室辦公室裡面走出三個老師摸樣的人來。那年頭,人們見到汽車的機會是很少的。
其中一人朝汽車走跑過來。
五個人走出汽車。
“李局長,您怎麼來了。”此人認出了李局長——李局長是第一個跳下汽車的。此人迎上前來,握住了李局長的手。
“馬校長,我們有事情找你。”
“找我?”
“對,我來介紹一些,這位是地區公安局的局長鄭峰同志,這位是李局長,他們爲一個案子來找你瞭解一點情況。鄭局長,這位是校長馬天鵬同志們。”
馬天鵬將五個人領進辦公室,農村的學校條件比較差,教師辦公室就是校長辦公室。
兩個教師搬來了幾把椅子,圍着一張辦公桌擺放好了以後,然後走出了辦公室。
馬校長招呼大家在椅子上坐下。
“鄭局長,您可以開始了。”李局長道。
“馬校長,饒鴻達在你們這裡教過書嗎?”
“不錯,他是從我們這裡調走的。”
“他是什麼時候離開你們學校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