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當時的調查,還是有一些疏漏的,但這不能怪劉長鬆他們,在生活中,有些疏漏是難於避免的,因爲,人的思維和注意力是受限於客觀環境和條件的。
鄭峰讓譚科長對周銀鎖身上的兩處傷進行了拍照,這些照片將作爲重要的證據保存在卷宗裡面。要想把“6。30兇殺案”辦成鐵案,就必須保證證據的完整性。
周銀鎖看着周鳳英漸漸不動了,他從地上爬起來。
周鳳英臉朝下趴在地上,右手伸展向前,手指扣在地上,頭耷拉在右臂上,整個身體呈一字型,右腳壓在左腳上,腳上沒有穿鞋子,也沒有穿襪子,在屍體的北邊,有條比較長的拖痕。
周鳳英的粉紅色背心已經被血染黑,背部的血比較多,身體下方也有一灘血。
周銀鎖的描述和現場勘查的記錄是一致的。
周銀鎖拉開院門的門閂,準備離開的時候,突然又插上門閂。
周銀鎖殺死了兩個人,但有沒有在現場留下什麼痕跡呢?
周銀鎖和童美豔返回東廂房,他脫下自己的褲衩,將櫥門、抽屜,擺闊夾層的暗門,凡是他的手接觸過的地方都認認真真地擦了一遍。
接下來,他又用手電筒仔細照了照地上,特別是謝家財屍體周圍的地上,本來,在一攤血上留下了童美豔半截鞋印,但謝家財身上最後流下來的血將鞋印覆蓋了。
周銀鎖穿上褲衩,走到牀頭櫃跟前,發現碗裡面還有大半下水,他將水倒在了被褥上,又拎起水瓶倒了半碗水,將碗涮了涮,也倒在了被褥上,被褥裡面是棉花,水很快就被吸收了。當時,劉長鬆等人在勘察現場的時候,壓根兒就沒有想到被褥上面有名堂,一般人都想不到這一點,經過“6。30兇殺案”,鄭峰和李雲帆覺得,今後,在勘察現場的時候,一定要細緻入微,這樣,才能捕捉到更多的信息。
處理完現場之後,兩個人摸出堂屋的門和院門,然後向右拐到後面的水塘邊,這裡有一個內容,筆者要交代一下,周銀鎖在謝家集中學讀書的時候,曾經住在姐姐家,吃在姐姐家,他經常幫姐姐家挑水,天熱的時候,他不止一次到水塘去游泳,所以,他對水塘的深淺太瞭解了。
周銀鎖從碼頭上摳出一塊磚頭——也可能是石頭,用帶血的汗衫裹了個嚴實,並繫好,然後慢慢走到水中,將東西扔到了碼頭的西北角上,周銀鎖知道,碼頭的西北角是水塘最深的地方。
周銀鎖沒有想到,汗衫的材質是化纖,化纖在水中是很難腐爛和降解的。
七月一號上午,周銀鎖將賬上虧空的錢補上了,當天晚上,他先去拜訪了彭書記,周銀鎖在彭書記的面前拍了胸脯,賬目保證一清二楚。彭書記收下了周銀鎖孝敬的錢,緊接着,周銀鎖又和童美豔去了一趟縣城,周銀鎖在馬副局長的面前也拍了胸脯,如果賬目有問題,他就辭掉供銷社的工作。
先看看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