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家財和周風英的遺體存放在地區法醫處的冷庫裡面,在五年多的時間裡面,謝家財和周鳳英的親屬曾經向縣公安局提出過三次申請,既然查不出結果,他們希望早一點讓謝家財和周鳳英的遺體入土爲安。最後一次申請是在一九七四年的春節之後,眼看清明節就要到了,周風英的家人——特別是周鳳英的父母,他們對公安局已經不抱什麼希望了,既然查不出一個所以然來,乾脆把兩個人的屍體還給他們,老這麼擺着,總不是個事吧!鄭峰和李雲帆之所以介入此案,和這不無關係,這一次,如果再查不出一個所以然來,恐怕真要把謝家財和周鳳英的遺體還給他們的親屬了。
也許有人會問,謝家財和周風英的遺體擺放時間是不是太長了,五年多,這似乎有些不合情理,也有違常規,如果大家想一想那是一個什麼樣的年代,也許就能明白是怎麼一回事情了,文化大革命開始之後,很多事情都被擱置下來,別說一個案子,整個國家的生死存亡都不當一回事。事實是,如果不是鄭峰上任以後,千方百計避開政治的風浪,“6。30兇殺案”恐怕會無人問津,不了了之。在文革中,不了了之,石沉大海的事情多了去了。
從某種角度來講,劉長鬆算是一個稱職的警察。雖然案子沒有結果,但所有該保存的東西,一樣都不少。
現在想一想,如果劉長鬆沒有將謝家財和周鳳英的屍體做妥善的保存,而是交給親屬的話,那麼,這個案子就不會有任何結果了,大家看到後面的內容,就明白是怎麼一回事情了。
在吃晚飯之前,鄭峰給地區公安局法醫處打了一個電話,要求他們做好驗屍的準備。
吃過晚飯之後,鄭峰一行四人驅車前往地區公安局。
七點半鐘左右,汽車駛進地區公安局的大門,三個人從傳達室裡面跑了出來,這三個人分別是地區公安局的副局長牟長河,法醫處的劉明陽處長,還有一個是法醫何志強。何志強是地區公安局法醫處臺柱子,是鄭峰指名讓他來負責這次屍檢的。
鄭峰跳下汽車,和三個人一一握手。
“牟局長,你怎麼也來了。”
“劉處長跟我說了,我就來了,鄭局長,您讓我在局裡主持工作,自己跑到下面去躲清閒。”
“牟局長,你說反了吧!要說清閒,還是你清閒啊!”
“我是清閒,可清閒的連骨頭都發癢,整天不是開會,就是學習,一會兒極左,一會兒極右。鄭局長,您回來的正好,這次,我跟你到下面去辦案子得了。”
“牟局長,有你在局裡撐着,我才能在下面安心辦案,好人做到底,你和其他幾位領導就勉爲其難吧!案子要破,政治任務也要完成啊。”
法醫處,有兩個人在等候大家,他們已經將周鳳英的屍體移出冷庫,他們已經按照鄭峰的要求,將遺體的手指進行了化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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