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前的那個深夜林正君爲了掩護花牡丹離開,他自己卻遭了歹人的毒手,現如今也不知是死是活?想到此處,花牡丹就是一陣揪心的疼痛。
當時她說過要去尋找她的君哥,不管尋到的是活人還是屍體,可是後來,她卻被賣到了蜂蝶苑,失去了自由,這一晃就是幾個月過去了,如果君哥遭遇了不測,只怕屍首也早已腐爛了吧!
然後她又想起了她的石頭哥,那個發誓長大後要娶她過門的石頭哥現在過得好不好?如果老天憐憫,能夠再次相遇,只怕他願意娶,她也不敢嫁了吧!
現在的她已經不配嫁給石頭哥了,不配了,永遠都不配了,難道要她用骯髒的身體去玷污他那份清白的愛情嗎?
花牡丹還在幽幽地掛念着石頭哥,然而她哪裡知道她的石頭哥現在就和她同在一個城市,只是她住在豪華的別墅裡,而他卻委身在火車站售票大廳裡。
時令已經進入寒露,夜涼如水。
就在此時,就在此刻,石頭捲縮在售票大廳的角落裡,屁股下面鋪着幾張撿來的舊報紙,身上的衣服已經髒到失去了原來的顏色,黃球鞋開了膠,鞋幫爛了幾個洞,他眼睛閉着,面有菜色,頭髮蓬亂,整個人就像是貧瘠的黃土地,沒有一點精神。
不知道的一定會以爲他是一個好吃懶做的流浪漢,所以才混到了這步田地,其實他是爲了尋找花牡丹才淪落至此。
他從五月份出來,先是去了縣城,在縣城尋了數日,沒什麼結果,只得擴大範圍,但一個縣好歹也有十幾個鎮,一個鎮又有很多村子,這一圈尋下來,就是幾個月的時間,一無所獲後,他今天剛爬上了拉煤的火車來到市裡。
這幾個月裡,他每天都要走數十里,因爲個高腿長,走的也比較快,身上帶的乾糧錢財只能支撐一個月就花完了,剩下的日子,他就是靠着出賣自己的體力混一口飯吃。
比如他看到誰家有什麼體力活了,就幫忙幹一會,人家主人見他幹活賣力,就會賞他一口飯吃,遇到晚上,有的好心人還會提供住宿,讓他住一晚上哩!
他像是打游擊戰一樣,打一槍就換一個地方,居然就堅持了好幾個月了,這份毅力的確令人佩服,只是這種東奔西跑,風餐露宿的日子,讓他很快消瘦下來,體重從一百四十多斤迅速銳減到一百零幾斤。
但他卻是衣帶漸寬終不悔,哪怕爲伊消得就像鬼,只要一想到花牡丹不知在何處受苦,他就充滿了鬥志,這種鬥志讓他有足夠的勇氣尋找下去。
縱然踏破鐵鞋,哪怕天涯海角,他也要尋回花牡丹,然後娶她過門,這不僅僅是爲了兌現當初的承諾,而是一種深沉的愛的呼喚。
現在他睡着了,在清冷的售票大廳,在冰冷的水磨石地板上竟然睡着了,肯定是又累又乏了,其實大廳裡不缺流浪漢,但別人的流浪只是爲了生存,而他的流浪卻是爲了尋人。
天亮了,石頭揉了揉眼睛,從地上爬起來,那雙像霧像雨的眼睛,如今雨霧依然還在,只是多了一層倦怠,他需要一次充足的睡眠,但幾個月裡,就沒有一次睡眠可以超過五個小時。
肚子裡傳來咕嚕咕嚕的聲音,那是飢餓在反抗了,摸摸身上的衣兜,果然摸出了半塊饅頭,他現在養成了一個習慣,就是有一個饅頭的情況下,他不會一次性吃完,而是留下半塊,等實在餓的不行時,至少那剩下的半塊饅頭會讓他好受一些。
半塊饅頭一口就可以吞下去,他卻慢吞吞地吃着,這樣以來,他會覺得自己是在享受整個饅頭,吃完饅頭後,就到公共廁所洗手池的水龍頭下接冷水喝,直到肚子喝個水飽,才肯罷休。
然後他就開始一天的尋人之旅了,他腦海裡總有一個畫面,就是會在未來不經意的瞬間會遇上花牡丹,然後兩人相視一笑,緊緊擁抱。
每次想到這個畫面時,他面黃肌瘦的臉上就會盪漾着幸福的笑容,不過想象終歸是想象,到底能不能實現,還尚未可知?
在市區尋了一個月後,終究還是大海撈針一樣渺茫,世界那麼大,人潮又擁擠,在沒有任何線索的情況下,想要找到一個人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這不是唯美的小說,男女主角會有那麼多的不期而遇,這是現實,殘酷的現實,每天太陽升起,石頭都會充滿期待,可是每次太陽落下,他的期待便會消失殆盡了。
天氣越來越冷了,寒露過後是霜降,霜降過後,開始立冬了,而他身上的衣服太單薄,無法再抵擋夜晚的寒冷了。
所以當務之急,不是繼續尋找花牡丹,而是要找份可以管吃管住的工作,先要養活自己才行,要不然,不是被餓死,就是被凍死,到那時,就是遇上花牡丹了,又有什麼用呢?
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天,他白天依然用來尋找花牡丹,夜晚就用來尋找工作,可是他這身乞丐的行頭,實在叫人大跌眼鏡,哪裡有用工單位願意招他啊!
這天晚上,石頭在街上漫無邊際地走着,經過一家名叫蜂蝶苑夜總會門前時,他猛然駐足停了下來,吸引他的不是夜總會的繁華,而是門前展架上醒目的招聘啓事。
這家夜總會正在招聘保安人員,管吃管住,待遇豐厚,工作時間又是晚上,石頭看過之後興奮不已,於是準備進去碰碰運氣。
卻被兩個保安攔下,其中一名保安狗眼看人,嘴裡不乾不淨地罵道:“臭要飯的,這地方能是你進的嗎?還不趕緊給我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