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維兒保證不再亂跑了!”
在殷楓二人的目光下,維兒的兩隻小手緊緊地摟住殷楓,久久不肯鬆開。
“這些是……我幫維兒買的新衣服,麻煩蓉你幫他帶回去一下。”
殷楓感到有些無奈,將冰凝嫣準備的新衣服給維兒身後的蓉遞了過去。
良久,維兒纔在殷楓的目送下牽着蓉的手走去。
“殷楓,我……我們輸在了哪裡?”
臨走之前,蓉停下腳步,背對着殷楓問道。
“你們沒輸,凝嫣也沒有贏,只是我……想要的一直都是這麼簡單而已,我以前不斷地想要變強,從來就不是爲了變回那個所謂的殺戮帝君,我只是想守護身邊擁有的一切。”
從一開始,殷楓就不想再變回那個天,他只想和自己所愛之人在一起,過着即便看起來非常平凡的每一天。
可是,命運似乎一直在和他開玩笑。即便是現在,幸福,依舊是那麼地短暫。
回去後,因爲維兒的離開,冰凝嫣在殷楓的懷裡哭了一夜。
在包括這個滄瀾大陸的所有世界裡,你永遠都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活在當下,學會珍惜,知足常樂即可。
一個月後,殷楓借自身屠戮生靈過多,戾氣太重爲由,宣佈欲效仿謝天琅師兄那樣,進入縹緲仙窟閉關修煉心性。
平常的時候,冰凝嫣就建議殷楓多多做一些澆花種樹之類的雜事,讓他感悟生命的美好以及有多麼地來之不易。
雖然這會令冰凝嫣纔剛結婚不久就獨守空房一年,但是她爲了讓殷楓不墮入魔道,對此也是非常的支持。
最後,殷楓辭別衆人走進縹緲仙窟,在冰凝嫣等人的目送下,縹緲仙窟的大門被緩緩關上,殷楓沒有回頭,他的背影隨着洞窟之門的關上漸漸消逝。
至夜,冰若仙抱着昏迷的冰凝嫣悄悄地打開縹緲仙窟的大門,走了進去。
“融魂術的離魂之法我已經在早上修至大成,既然你沒有給我功法的後半段,想必後續並不需要我來操作,準備開始吧!”
剛進入洞窟,就看到殷楓正盤腿坐在他中午帶來的寒玉冰棺上,他的劍眉微動,緩緩地睜開了雙眼。
“竟然連岳母大人都不叫一聲,我揍!”
本來是嚴肅的事情,但是冰若仙將冰凝嫣的嬌軀輕輕地放在一旁後,對着殷楓的腦袋當頭一拳過去,在上面留下了一連串腫包,敢情還是個暗藏玄機的連環拳。
“喂!臭女人,你又不是凝嫣真正的母親,而且你陰我這麼久,哪有點長輩的模樣?打死也不這麼叫你!”
結婚之後,可能是過於熟悉,也可能是對冰若仙還有些生氣,殷楓對這個腹黑的女人可不像以前那般畢恭畢敬的,不過這反倒變相地拉進了他們兩人的關係。
“就算是養母,我也比你們大好幾百歲,沒大沒小的!有何遺言,快放!(故意說成殷楓放 屁狀)”
冰若仙雙手叉腰,根本沒有一副縹緲仙閣閣主的樣子,對着殷楓怒道。
“我的體內,有着被煉化過的戾氣,這些戾氣會附着在屍體上,要是被人接觸到,那人就會像修煉戾氣一樣發狂發瘋。這是千年寒冰所鑄的寒玉冰棺,待我死後,將我置於其中時,記住千萬不可觸碰我的屍體!最後,用九鎖鎮邪印將我連同這冰棺一起封印起來。”
殷楓從寒冷冰棺上跳下,他看着先前千辛萬苦爲自己尋覓的“新家”,一臉認真地對冰若仙交代了一下。
“還有嗎?”
冰若仙點了點頭表示殷楓剛纔說的話已經聽清楚,又接着問道。
“這世間,怎麼可能存在兩個如此契合的靈魂,真正無法進入輪迴的人,是我!用自己的魂魄作爲載體,想必上一世的凝嫣,也爲我受了不少苦吧!媛可能是看過那本書裡的內容,成全了我和凝嫣。如今,我已經離去,不妨學習一下媛的大度。若仙姐姐,一年後,若是凝嫣知曉真相,勞煩您幫凝嫣再尋一好的夫婿,謝謝!”
融魂術,是上古先輩無意間創造出來的一個失敗術式,因爲,放眼所有世界,不可能會有契合的兩個靈魂。
殷楓現在所爲,不過是將原本就屬於冰凝嫣的魂魄重新還與她罷了!
上一世,到底是怎樣的男子,竟然令冰凝嫣不惜修煉裂魂邪術,都要用以輔助那人進入輪迴。
那人,或許是冰凝嫣爲了試探殷楓,才故意說是魔皇,可能從一開始,那人就是已經應劫而去的殺戮帝君。
無論是殺戮帝君,還是魔皇劫,一生都未曾有過真正的伴侶,如此這般,冰凝嫣在那混沌初開之際,又是扮演着什麼樣的角色?
真相,已經隨着這歷史長河消逝而去,唯有些許殘破的記憶碎片仍存留在冰凝嫣的腦海裡。
“我不會再插手凝嫣的愛情,何況這是她必須要做的,而且,她是怎樣的一個女子,你我應該都已心知肚明。”
能擁有一個即便犧牲自己,都要挽救她的人,冰凝嫣是幸運的!即便殷楓的魂魄本就屬於她,也不能改變眼前的這個男人愛她有多深的事實。
“凝嫣,我愛你!還有……對不起!明明說過要和你一起白頭偕老的,但是現在似乎已經無法實現,忘了我,去追尋屬於你自己的幸福吧!”
雖然知道冰凝嫣不會移情別戀,但是殷楓還是希望她可以無情一點。只有這樣,纔是已經不能給她幸福的殷楓最後的祈願。
“傻孩子!”
冰若仙上前撫摸着殷楓的頭,淚水已經止不住地流下,她的另一隻手中,顯現出融魂術的奇異符文,如有生命一般向殷楓的魂魄飛去。
“若仙姐姐,替我把這個迅龍之魂送與天琅師兄吧!他比我更需要這個龍魂屬性,還有,照顧好自己和凝嫣,再……見!”
……
隨着融魂術的離魂之法的符文,殷楓的魂魄化作點點璀璨的星芒,向着冰凝嫣的魂魄修復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