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故突發,狼羣撲了上來,沒有聲音,忽然,迅速,敏捷,兇惡的撲上了兩人,有四頭狼。
王糊被狼撲着連退幾步才站住身形,直面三頭狼的包圍,看來,他被頭狼列爲了第一號敵人。
而木琅王子被一頭狼撲倒在地,發出了慘叫。
王糊沒有精力去看他,頭狼這次採取了各個擊破的策略,將他和木琅王子分開,分頭獵殺。
他知道,除着站在他面前的三頭狼外,他的背後,還有好幾頭等着他再退一步等着咬斷他咽喉的狼。
他手中有刀,那寒光讓面前的狼有些微遲疑,但那遲疑非常短暫,甚至不等王糊緩過氣來,狼們發起了進攻,沒有人能同一時間抵擋住突然的迅速的全方位的攻擊,特別是在各個弱點都暴露的情況下,野獸和人類最大的區別是人類的眼睛往往容易被事物的假象所矇蔽,而野獸能一眼分出你是強是弱,缺陷在哪裡。
有一頭狼,咬住了王糊的手腕,還有一頭咬住了他的肩膀。
這些都是身體最柔軟最脆弱的地方,一丁點的疼痛都足以讓人麻痹昏厥,人事不省。
王糊咬緊了牙關,單手揮舞的匕首要了一頭狼的性命,戳傷了另一頭狼的尾骨,他開始擡手去甩開手腕上的狼,卻使不上力,鑽心一般的疼痛讓他喉嚨裡發出重重的聲音,血順着狼牙流出,溫熱的滋潤了狼的舌頭和飢餓的腸胃,讓它對嘴裡的獵物更加強烈的需要起來,狼牙更深的陷進他的手腕裡。
匕首和彎刀相比大有劣勢,彎刀刀面很廣容易將獵物劈成兩半,而匕首,更多之後只能將力量集中到猛一點,大大的降低了襲擊的功效和作用,不能有利而快速的結束戰鬥,於是,王糊掙扎着將手中的匕首一次又一次的刺向手腕上壯碩的狼體,可肩膀卻在另一頭狼森森的狼牙下被撕裂了,他感覺到手腕上的狼漸漸不動的時候,忽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重重撞倒,仰面倒在地上。
頭狼,終於忍不住了,它不顧一切的撲了上來,要一口解決這難纏獵物的性命,它張大了嘴,滿嘴血腥之氣,它要一口咬斷獵物的咽喉。
王糊的身體瞬間被狼羣包圍,無數的狼牙鑲進了他的身體,同時聽到狼牙如肉的聲音,那聲音讓人膽寒。
他的胸膛上站着那隻驕傲又陰險的頭狼,對他咧着泛着寒光的牙齒,準備對着他的脖子發出致命的一擊。
王糊看着那張獸嘴,幾乎絕望,可他的耳朵彷彿隱約聽到有馬的嘶鳴聲,在遠方,是,有人來了嗎?!
這聲音支撐着他,又握緊了手中的匕首,重重的擡起,迎着撕裂一般的疼痛朝頭狼身上刺去。
頭狼被刺中了背脊,那尖銳的匕首插上了它的背,釘住了它,巨大的疼痛讓頭狼哀號着從他的身上滾下,四周的狼一時有些反應不過來,王糊的身體快速的朝後縮退,費力的掙扎着想爬起來,他撐起了身體,看到不遠處依舊在和狼打鬥翻滾的木琅王子,他的身旁,是好幾頭丟了性命的狼。
看到這一幕,王糊忽然笑了,他的面上滿是血液,身上也被血液浸溼,身體痛得他幾近昏厥,他迎着又撲上來的狼羣,揮手劈出重重一掌,又一掌,他眼中漸漸發散出嗜血的光芒,那是對生命的絕對掌控,決不允許褻瀆的輕視。。。。。。。
王糊是被痛醒的,全身都痛,痛得他抓心抓肺的難受。
他睜開眼,只看到一個白色的帳篷頂,微微一別眼,看到身邊放着一個木桶,裡面裝載的液體正散發着濃郁的酒香,他匝了匝嘴,真想喝一口啊。
這時,有人掀看門簾進來,長長的睫毛下是一雙明亮的眼睛,精緻小巧的臉龐,看到他睜看的眼睛,眼前頓時一亮:“你醒了?”
王糊看他徑直走過來將手中的毛巾放進他身邊的木桶裡細細搓揉,面色一變,這這這,敢情不是用來喝的?
那人沒看出他的異樣,自顧自的甜甜笑道:“你真勇敢,我聽仄和他們說,你赤手和狼羣搏鬥,還殺了頭狼,真了不起。”
王糊眨了眨眼睛問:“是你救了我?”
“不是,是我們族的人,他們趕到的時候,你還在和狼搏鬥,像瘋了一樣,連仄和都說你是真正的勇士!”
“謝謝。”王糊笑了笑,抿了抿脣,忽然想到什麼:“那,和我一起的那個人呢?他還活着嗎?”
那人點了點頭:“他還活着,在隔壁的帳篷裡,他也是勇士,你們都是!”
說着,他的手掀開了王糊身上的被子,王糊這才發現自己的身體,竟是□□的,□□的身體上傷痕遍佈,有的地方,已潰爛。
“這?。。。”他遲疑的看着那人。
那人對他歉意的笑笑:“我們的土辦法,用烈酒合上草藥來清洗你的傷口,你的傷太重,要養上一段時間。”
王糊明白了他的意思,點了點頭感激道:“謝謝你。”
“不用跟我客氣,勇士應該得到最好的照顧。”說着,那人手中的毛巾開始輕輕拭擦起王糊傷痕累累的身體來。
王糊的身體被列酒刺激着,皮膚冰涼又灼熱,舒服得閉上了眼睛。
清洗完畢,那人抱着木桶準備離開,王糊叫住了他:“你還沒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
那人又是一笑“我叫碧瞳。”
就這樣,王糊在這帳篷裡住了十多日,他漸漸從碧瞳那裡瞭解到,他們的民族以狼爲圖騰和信仰,靠狼生存,所以他們的族名就叫狼族。
他們是遊牧民族,卻經年跟着狼羣遷徙,狼羣去到哪裡他們跟到哪裡,依靠着狼羣敏銳的求生本能來獵取食物,從容生存。
對他們來說,狼羣既是他們的敵人又是他們的神物,讓他們畏懼又敬仰,而敢於和狼羣爭鬥的人,一定會被他們奉做勇士。
比如王糊,就連族長也親自來看過他幾次,要他放心的好好修養,命人送來一條象徵力量和地位的狼牙項鍊來表示對他的讚揚和嘉許,那項鍊上唯一的飾物,就是王糊殺死的頭狼的尖銳牙齒。
王糊身上的傷很重,連隔壁帳篷的木琅王子的身體都好了完全,活力四射的甩動四肢,開始時常過來騷擾他睡眠的時候,他身上的好些地方還纏着紗布,敷着草藥,只能勉強坐起。
而他最喜歡的,就是被人攙扶出到帳篷外呼吸新鮮空氣。
只要坐在帳篷外,即使疼痛困擾難忍,他也毫無怨言,沒有□□過一聲。
他喜歡一動不動的坐在帳篷門口,沒有語言沒有表情,目光延伸到遙遠的地方,茫茫的草原盡頭,綠色波浪的彼岸,在風吹草動天地蒼茫的寂靜中,遠眺,那裡有遠遠的溫暖的落日,以及看不見的卻能飄來清甜水香的豐盛的水泊草域,每天有無數的馬羣羊羣從他面前經過,趕牧人輕輕揚起皮鞭吆喝,動物們發出安寧的聲響,甩着尾巴從擠到一處,所有的聲音匯聚在一起,結合着草原上特有的香氣,總讓他露出淡然的微笑。
夕陽之下的風吹過他俊秀的面龐輕輕撫摩他的眼睛,路過的人總能看到,那樣一個人啊,敢於與浪羣搏鬥的勇士,他堅強又勇敢,強悍又忍耐,卻有一雙美麗又迷茫的眼睛,生起了迷霧一般的水光,他面上時刻涌起的,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強烈憂傷。
在王糊看來,這草原上閒適舒坦的生活,竟是他成年以來最舒服安逸的時光,每天的心境都寧靜平和,愜意安詳。
這段時日,一直是碧瞳負責照顧着王糊,他在狼族裡的地位很低,父母雙亡的孤兒,沒有血緣做爲族落裡最大的支撐便成爲弱勢,可他美麗又善良,勤勞又認真,所以族裡喜歡他的人也很多。
對族長安排他照顧王糊的事,碧瞳做得盡心盡力,喂他吃飯,換藥,擦拭身體,給他講好多的故事,看着他安然入睡。
他把王糊當做真正的勇士,在他十九年的生命裡所遇見的唯一的英雄,他對他盡心盡力,照顧得無微不至,這讓王糊很是感動又感激。
木琅王子似乎也喜歡上了這草原上顛簸奔騰的生活,每天跟着狼族的騎士遊牧打獵,學習如何與野獸搏鬥,尋找好的草原和水泊,學着應該怎樣在遼闊的草原裡生存,或許在他看來,這樣的生活比起瞞着皇宮裡高貴的父親賣藝雜耍更具有趣味和冒險精神,這生活讓他徹底忘記自己身爲皇儲的責任,也讓他忘記了回家的想法,全心全意的投入了這樣的生活,馬背上草原裡的遊牧生活。
他對王糊的態度與從前完全變了個模樣,每次從外面回來,總是會捧給王糊一大把他從遙遠水泊邊上採摘來的嬌豔鮮花兒,那些花兒透着迷霧一般磨人的水氣,彷彿王糊那雙泛着水光的眼睛一般柔嫩水靈。
他用專門找來的大木桶盛着清水裝好,輕放在王糊的牀前,滿意的聽到王糊一句輕含笑意的謝謝,然後搓着手,跳上桌子拿起大餅猛啃,得意又滿足。
閒暇時分,他也常陪着王糊呆坐在帳篷前,王糊看着遠方發呆,他便在一旁偷偷看着王糊望着他的側面發呆,眼睛裡泛動着少年人特有的敬佩光芒,可當王糊轉過頭面對他時,又匆匆移開了目光。
王糊沒有察覺這目光背後的東西,他把木琅對他的依賴表現看做朋友間該有的情誼,畢竟兩人共同經歷過一次生死之戰,畢竟那時只有他們相互依偎共同抗敵,對彼此產生出非同一般的依戀,那也算是理所當然。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王糊的傷勢也逐漸好轉,不用人攙扶也能自己下地行走,腿腳利索起來,他已經能獨自走進那草原深處活動僵硬已久的身體,揮舞久未練習的武功招式了。
一日,黃昏,王糊在草原裡練得興起,汗水淋漓,一聲急促的馬鳴聲傳來,他轉過身,站在人高的草叢裡仰頭看,一臉焦急的木琅王子跳下馬來,朝他嚷嚷:“王糊,快,快,碧瞳被他們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