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一鳴拿到了錢包,放開了年輕男子。
年輕男子如獲大赦,連忙一溜乎跑了,很快沒了蹤影。周圍伸長脖子圍觀的人,看沒有什麼熱鬧可看了,便漸漸散去。
我睜大眼睛,盯了那錢包看。
咦,怎麼看得眼熟,好像是我的。我急忙查看我的包包,翻來翻去,我的錢包,已無蹤無影。這個時候,我這才明白過來,原來那年輕男子是小偷,撞我的同時,也順手牽羊把我的錢包偷了去。
我接過錢包,趕緊說:“謝謝謝謝。”很是慶幸,拍拍胸口,又再說:“哎呀程一鳴,還好你慧眼識小偷,要不我就破財了。”
程一鳴搖頭,輕聲說:“破財是事小,各種證件和銀行卡不見了,得重新辦理,那就麻煩了。”
我吐吐舌頭:“可不是?”又再說:“程一鳴,謝謝謝謝!謝你英雄救美啊不,是英雄救我的錢包。”
程一鳴失笑,想說些什麼,但終究沒說。
但他看我的目光,極是溫柔。
這溫柔,又再讓我產生了錯覺,覺得程一鳴是喜歡我的。是不是?他是不是真的喜歡我?是不是?我想,就算現在的程一鳴不是喜歡我,也是走在喜歡我的路上吧?
沒過多久,我見到了左琳琳的心上人古小寶。
“古小寶”這三個字,讓我想起金庸筆下那個大名鼎鼎的韋小寶。但此古小寶,與彼韋小寶,是不同類型的兩個人。
金庸筆下的韋小寶,是一個自小在市井中長大的小流\/氓,小無賴,幾乎什麼壞事都做,從賭錢騙人,酒不厭迷眼,偷、拐、騙,無所不精,而且做得心安理得。韋小寶最大的特點,是不學無術,貪圖享樂,喜歡撒謊,欺上瞞下,貪圖金錢,好色,超喜歡美女。
但古小寶不。
古小寶戴着一副寬框眼鏡,像左琳琳形容那樣“有着略略單薄的身型,清秀的臉孔有點蒼白,嘴脣薄薄的,笑起來露出了兩排整齊雪白的牙齒,給人很斯文很清爽的感覺。他的頭髮,濃而略卷,絡腮鬍子颳得乾乾淨淨”,大概是做醫生的緣故,他的皮膚白淨,身上的書卷氣濃郁,有一種儒雅的氣質。
他不大會打扮,西褲配球鞋,上面套一件咖啡色的寬大茄克,裡面則是黑色T恤。還好他皮膚不錯,穿得再不講究,看上去,還是白面書生一個。
我們去吃必勝客。
左琳琳因爲塞車,還沒到,就遙控我和古小寶先點菜。
我搶着先點了紅酒蝸牛,我說:“我對必勝客的紅酒蝸牛,特別的喜歡。在那木製的深褐色容器,像了一隻放大的湯勺,中間有六個深凹的圓形小坑,內裡各盛着一隻剝去殼的蝸牛,一具具柔弱無骨的蝸牛**,浸淫在暗黃粘稠的湯汁裡,面目模糊,它們的身上覆蓋着一小片香菇,湯內還漂浮着零星的蒜末,濃香四溢,味道好得不得了。”
古小寶只是一笑,也不多話。
我又再說:“那蝸牛,聽說是用香醇的紅酒費盡心血成的。但奇怪的是,卻幾乎感受不到一絲酒味,但吃的人,仍然微微有點醉意,有一種‘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的意境。”
古小寶還是不說話。
這個人太悶了,一點也不好玩。
我把菜單扔給他:“我不懂你們吃些什麼,我只點我的,五份紅酒蝸牛,外加一個咖啡冰沙,一個蔬果沙拉,我的糧就OK了,沒你和左琳琳的份。”我又再說:“你和左琳琳的糧,就由你自己點,隨意點,別客氣哈。”
古小寶又再微微一笑。
其實他笑起來挺好看的。不過因爲他是江嘉唯的情敵,我對他無法產生好感。
“古小寶”在等江琳琳的當兒,我很無聊,一邊喝白開水,一邊無話找話說:“你平日裡有些什麼愛好?”
“平日愛看書報,愛和別人下棋。”古小寶說。
“還有呢?”我再問。
“嗯,我還愛上網。”古小寶說。
“呃,我也愛上網。”我終於找到了跟他的共同點。
“我上網從不聊天。”古小寶看了我一眼,慢條斯理地說:“也不玩遊戲。”
“那你上網幹什麼?”我問。
“查看一些資料,看一些學術的東西,還有看有關於醫學這方面的知識。”古小寶老老實實說。
“哦。”我失望。
“你呢?”輪到古小寶問我:“平日裡喜歡些什麼?”
我板着手指頭,一一地告訴他:“我喜歡的東西可多了,我喜歡上網,聊天,玩遊戲;喜歡逛街,喜歡看漂亮的衣服,喜歡化妝品;喜歡泡咖啡店,品嚐不同的咖啡;有時候也喜歡泡吧,唱唱歌,跳跳舞;心情好的時候還跑去健身館去練擊劍或跳倫巴什麼的;對了,我還喜歡”
我還想繼續說下去,古小寶打斷了我:“怎麼全是些吃喝玩樂的?難道沒有高雅的喜好嗎?”
我眨眨眼睛。
我可憐的腦袋瓜子,拚命地搜索着,我會的東西到底有什麼是屬於高雅的?搜索了好一會兒,才辛辛苦苦的,想到與高雅有一點點關聯的東西,我小心翼翼地說:“我會拉二胡,呃,還拉得挺不錯。”
古小寶說:“你爲什麼不學鋼琴呢?二胡比不上鋼琴高雅。雖然藝術沒有尊卑,但你只見過街頭賣藝拉二胡而沒有彈鋼琴的是不是?”
我說:“哦。”
心中很是鬱悶。我和古小寶,話不投機半句多。
真不明白左琳琳看中他什麼,他有哪一點是比得上江嘉唯的?不過是醫院的醫生嘛,不外是工作穩定,薪水不錯,福利好嘛,除了那些之外,我還真找不到什麼優點。不過左琳琳說:“古小寶是個難得的好男人,溫和,儒雅,文質彬彬,沒有什麼不良愛好,不喝酒,不抽菸,不愛泡吧。”
我納悶:“這麼好的男人,幹嘛近三十歲了不但還沒有婚了,還女朋友都沒有?”
左琳琳說:“他以前有一個女朋友,談了四年的戀愛,聽說快要結婚了,後來不懂爲什麼,突然分手。而古小寶,就一直沒找女朋友。”
我說:“哦,他這麼癡情?”
可是癡情的男人世間多了去,又不單單是古小寶一個,爲了以前一個談了四年戀愛的女人,守身如玉幾年,並不是空前絕後,前無古人後沒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