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那種地方駐唱?”
鄭東倒吸了一口氣,不可思議地看着沈予憲。
初雪也看着他,不過什麼話也沒說,只是對沈予憲的感觀改變了一些,認識似乎也深了一些。她無法想象氣質高雅的沈予憲往那種吵死人的酒吧裡一站是怎麼感覺。不過人都不能只看表面,就象她自己,如果只看表面她就是一個純潔無暇的好孩子,但事實呢?她是一個壞小孩。
她以前最常去的地方就是酒吧,全市的酒吧她都混熟。平日死氣沉沉,可是隻要一去到那種地方、聽着那種吵雜震天的音樂,她就整個人活起來;她怕去到那種地方,另一個被深深埋葬的自己會復活。
“小提琴是我的愛好,唱歌是我的樂趣,我常去酒吧駐唱的,既可以找到快樂又可以賺錢,減輕家裡的負擔,何樂而不爲?”沈予憲一點都沒有覺得自己的想法有什麼不對,事實上他的想法也沒錯。
“我……羨慕你。”
俐螢輕輕地說了句。
“爲什麼羨慕我?”
“我也曾想過去酒吧駐唱減輕家裡的負擔,可是父母死活不肯,還說去那種不正經的地方是丟他們的臉,就沒有去。”
“身正不怕影斜。”
沈予憲笑道,這也是他的處世原則。
“如果我的想法也象你就好了……”她傾羨不己地看着他,“你真的活得很隨性很率坦,我以前還以爲所有學高雅樂器的人,家境一定非常優越,然後爲人有點兒高傲,有點兒瞧不起社會低下層!”
“我只是告訴你我在酒吧駐唱你就這麼看我,給我這麼多評價,如果我告訴你我家一點也不富有,在加拿大時,我常去打零工,不去打零工的時候,也接各種商業演出,你會不會更加讚美我勤勞?”
沈予憲的話不只給俐螢帶來一股震憾,也給在場的鄭東、初雪帶來一股震憾。
俐螢以爲沈予憲的家境應該是優越的,她沒有想到會如他口中所說的樣子。
“別人都很羨慕可以出國的人。”沈予憲說,“從國外回來,也被人看成是衣錦還鄉的海歸派,人人都很羨慕能在國外生活。可是加拿大那個地方,對我而言擁有很多艱難的回憶,我不太喜歡那兒!”
“我家雖然不富有。”鄭東道,“不過……我還從來都沒有打過工呢!以前俐螢暑期去打假期工,我在家裡待得無聊,也想和同學們去打工,可是媽媽說家裡不需要我去打工,所以我從來沒有吃過苦!”
鄭東說話的時候,不是一種自豪,而是一種自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