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生活挺單調,朋友圈子很小,來來去去就這幫人,而在社會上,無論是平淡之交的友人,還是同窗好友,自知道我的工作後,都有意無意的與我保持距離。誰願意跟個燒屍的做朋友?
日子一天天過,一天經我手的就五六個神的樣子,不是清閒得悠遊南山那樣,但也不是忙的面朝黃土背朝天那樣。
這天,曉凌給一個女神化妝完,化得那個美啊!曉凌給女神化妝,總愛化成自己的打扮,我都說過她好多回:“每次燒神都好像是燒你似的?”曉凌反而不在乎,對我說:“愛烏及鳥唄!”
“沒文化,是愛烏及烏,愛神及屍!”我答。
這不?這次這神就化得一模一樣!我真納悶了。
見這美的女神,我還真捨不得燒,看她穿得如此高貴,妝化得如此入神,反正要排隊,就讓下午最後一個燒得了。
於是我把這神安排了在最後。上午燒的,該怎燒就怎燒,搞完就午飯,這女神,就先排在火化間的牀上先吧,秀屍可餐,美神,讓你身軀留於世間再多幾個時辰,我夠意思吧。
我於七爺後面離開,我沒有關門,因爲午飯時間短,火化間要通風透氣,且我們一直不習慣鎖門,這火葬場的,連保安都不用請,除了屍油,也沒啥可偷的。
中午的飯本來單位有食堂的,可是沒人吃,後來就取消了。怕啥?就是怕這死汪財,這吝嗇鬼爲省點錢,就地取材,和廚師來個裡應外合,讓我們屍油下飯,都沒敢吃,況且謝思平姐月曉璃等一些近居的近居,有家的家吃,我們也就只有以多數服從少數了,我們也私開爐竈。
這次吃得不亦樂乎,曉凌很好學,每日菜系不同,今天白切雞明天明爐燒鵝,我們都有口福了。
飯畢,我依舊規律,飯後一泡屎,快活如神仙,目送七爺先去火化間。我一拉如泄,舒暢,活着真好。
一柱香時間,拉完抽褲子,吃飽了拉完了,下午活照出!
恩,七爺估計已經去火化間了。
我正欲出門,卻回頭見曉凌在屋外洗刷,好丫頭,哥要調戲下你,都半個月了,沒和你單獨玩過。
我故技重演,貓着腰拐回房前,在側邊偷看曉凌彎腰洗碗,乖乖,曉凌穿的是桃型開口T恤,一彎腰,那裡面的bra讓我一覽無疑!34B的高峰足見三分之二,我垂延欲滴啊!
正觀賞着這巨無霸,曉凌一個轉身,找白貓洗潔精,還好沒發現我。可是她拉了拉胸帶,一切卻閉幕了。
我不甘心,得唬她一個。於是我在她前面的欄基下,怎唬呢?對,她怕蛇!
正好我懂口技,我會用舌頭髮出蛇咬青蛙的蛙叫聲!
我捲起舍頭,“蛤~~~蛤~~~蛤~~~。”的操起口技,蛇吞青蛙就這叫聲!
曉凌真有點驚,一愣:“蛇!”的一呼則起,我再繼續幾聲,曉凌“啊!”大叫,端起那盆油污的水朝我這邊一潑!
媽呀,大雨淋頭!一盤洗碗水傾盆而下!我頓時失身,是溼身!幾條剩菜還掛在我頭頂。
我正要呼叫:“曉凌你丫給我站住!給我沐浴更衣!”可還沒等我喚出,曉凌已撲回七爺房間扣門,嚇得不輕阿。
我有火發不出,挪腳要回屋找曉凌算帳,七爺在那邊急急喚我了!
“喃生!喃生!”大叫,震耳欲聾。
“到!”我衝過去。
七爺大呼:“你,你上午辦了幾個?”
我說:“三個。”
“都辦完了麼?”七爺問。
我糾結了,不是還一具沒辦麼?那個化得曉凌樣的。我說:“還一曉凌沒辦。”
“恩?”七爺不解。
“噢不,是還一具曉凌化妝的還沒辦,排在下午了阿。”
“那在哪呢?”七爺問。
這七爺真好笑,能去哪呢?不是在那躺着難道會起牀跑了啊?活人就塗得了個免費靚妝?
我說:“七爺,不就在那躺着麼?”我指着那屍袋,走過去一拉。
這一拉屍袋,那袋子輕如鴻毛,掉地上了。
“靠!神呢?”我問。
“問你呢!”七爺氣道。
“不可能啊,她能跑了?七爺你見過會跑的屍麼?”
七爺也急了:“完了,偷屍的來了。”
“偷屍?這隻在電影看過。七,七爺,該不是假死了吧?”
“假死?天真!這醫院都出死亡證明了!”七爺說,“得去找場長,這可是大事啊!”
“這,這,不可思議阿。咋說?”我道,“這火葬場,連保安都沒有,出這事,得報警。”
“我也沒遇過。走,出去找汪財。”七爺說。我爺倆可擔不起這責任,出人命了!噢,是出屍命了!火燒眉毛啊!
去到汪財辦公室,月曉璃在弄辦公桌,估計辦公桌蓋了不少人骨灰,月曉璃在用玻璃水抹桌子。
“汪館長!”七爺招呼。
“噢,老朱啊,老汪在告別廳。那個誰,就那個小主持人的家屬,在那舉行告別儀式。噢,好像是舉辦冥婚。”月曉璃說。
“冥婚?”我和七爺面面相覷,那小主持人?管不了了,去告別廳先。
爺倆如鍋上螞蟻,匆匆來到告別廳。
這裡人不少啊,汪財也真在,他在旁邊搭拉着手站着。
這場面,喜事還是喪事呢?咋紅白輓聯相映出啊?
“汪館長,和你打個報告。”七爺說。
汪財腆着肚子站出來,問啥事?
我急了:“火化間一具屍不見了。”
“噢?啥時的事?神叫什麼名字?”汪財問。
七爺不好意思說話,因爲這是失職啊。我只有道:“剛午飯時間。神叫肖燕,女的。”我看向那被人蔘拜的屍體。那不就是麼?那,那屍怎出來這了?
汪財說:“噢,肖燕阿?在那呢。”一指。
我們確認了屍體,我和七爺鬆口氣。咋跑這了呢?
肖燕被鮮花擁束,一個新郎站在旁邊家屬謝禮,友人嚴肅莊嚴的碎步走過,獻花,與新郎擁抱。
這是在舉行冥婚。原來那新郎與肖燕深交如妻,可肖燕得了不治之症,新郎陪完她最後一個分秒,不拋棄不放棄,在肖燕死後新郎決意舉行冥婚,而且要搶婚。家屬讓肖燕化妝完畢送入昇天殿,新郎趁我們沒在把屍體抱走了,差點把我和七爺的魂也抱走。怎搶?對,就是在火化間把屍體偷出來結婚,有如內蒙那邊的搶婚風俗,搶婚是結婚中最高的最神聖的愛情,大家不仿去把嫁給別人的,自己愛的人,在結婚時搶回來,意爲三生都在一起。好個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
汪財謙意的給我倆解釋,沒辦法,場長都是幫兇,拿了人家錢財得替人家消災。我和七爺大度大量,也罷。
冥婚事件是個插曲,曲終人也得散,屍還是被我燒了的,好個幸福的女神。願你在天堂安息!得此郎,婦復何求?
(關於冥婚現場這不描述,有意的可參考beyond樂隊葉世榮的冥婚舊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