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發自內心地喜歡送快遞。就算有,大概也是罕見的。反正我和我認識的快遞員都不是那種人。一般來說,只有在發工資的時候,我纔會感覺自己付出的勞動值得,而不是在比如說客戶露出感激的表情或口頭表達謝意的時候——雖說那種時候我也很欣慰。我給自己算了一筆賬:在我們周圍一帶,快遞員和送餐員在不包吃住的情況下,平均工資是7000塊左右。這是由北京的生活成本和工作強度決定的,是長年累月自然形成的市場行情。低於這個報酬,勞動力就會流動到其他地區或其他工種。那麼按照我每個月工作26天算,日薪就是270塊。這就是我的勞動價值——我避免用“身價”這個詞。然後我每天工作十一個小時,其中早上到站點後卸貨、分揀和裝車花去一個小時,去往各小區的路上合共花去一個小時,這些是我的固定成本。那麼剩下用來派件的九個小時裡,我每個小時就得產出30元,平均每分鐘產出0.5元。反過來看,這就是我的時間成本。我派一個件平均得到2元,那麼我必須每四分鐘派出一個快件纔不至於虧本。假如達不到,我就該考慮換一份工作了。
漸漸地,我習慣了從純粹的經濟角度來看待問題,用成本的眼光看待時間。比如說,因爲我的每分鐘值0.5元,所以我小個便的成本是1元,哪怕公廁是免費的,但我花費了兩分鐘時間。我吃一頓午飯要花二十分鐘——其中十分鐘用於等餐——時間成本就是10元,假如一份蓋澆飯賣15元,加起來就是25元,這對我來說太奢侈了!所以我經常不吃午飯。爲了減少上廁所,我早上也幾乎不喝水。在派件的時候,假如收件人不在家——工作日的白天約有一半的住宅沒人——我花一分鐘打個電話,除支出0.1元的話費外,還付出了0.5元的時間成本。假如收件人要求把快件放去快遞櫃,我將付出更多的時間成本,而且往快遞櫃裡放一個快件,平均還要付0.4元,那麼這筆買賣我就虧本了。如果收件人要求改天再送到家裡,我將虧損更多——不僅打了電話,還將付出雙倍的勞動時間。這些還只是順利的情況;假如電話沒人接聽,我將在等待中白白浪費一分鐘,也就是0.5元。還有的電話打通後就很難掛掉,客戶百折不撓地提出各種我滿足不了的要求。有時打完一個電話後,花去的時間成本已經超過了派件費,可這快件還在手上沒送出去。
比如有一次,還是在玉蘭灣,我在客戶預約的時間上門取一件唯品會的退貨,但客戶並不在家。電話接通後,是一個親切的中年女聲,她說要晚上七點後纔到家,讓我到時再過來。不過七點後我已經下班了,所以我讓她把預約時間改到第二天。可是她又說,明天也是七點後到家,她每天都是這個時間。我說:“如果是這樣的話,建議您把退貨帶到工作的地方退。”可是她告訴我,她在醫院上班,工作的時候不方便處理私事。像這種情況,她只能自己把退貨寄回了,唯品會的上門攬退不支持夜間預約。不過那樣她會有點兒麻煩,因爲玉蘭灣的快遞員除S公司的以外,其餘的都不上門收件。但S公司的運費遠高於平臺補償的10元,大多數人並不願意發S公司。而發其他快遞,她要自己帶去快遞站寄,她不一定能找到,或者不願意費這個勁兒。相比而言,在電話裡動員我是更省心的解決辦法。何況她顯然是個樂於溝通的人,相信凡事只要爭取就有可能。在我拒絕了她的幾個提議後,她問我能不能下了班吃過晚飯之後,到玉蘭灣來散散步,順便把她的退貨取了。她始終保持着良好的溝通態度,措辭很得體,語調溫婉,富有感染力,簡直無可挑剔。不過,晚上到她的小區去並不像她說的那麼詩情畫意,我來回得花上一個小時,還得忍受一路的交通擁堵、喇叭、廢氣、紅綠燈……誰會選擇散這麼個步,而不留在家裡休息和陪伴家人?再說從經濟角度考慮,專門爲她的一個訂單跑一趟也很不明智。我們收一個退貨的提成是3.5元,我當然不想花一個小時掙3.5元,而且還是在加班的情況下。或許她自己是個工作狂,義無反顧地願意爲工作付出和犧牲,而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她認爲我理應和她一樣。可是我的覺悟沒有達到她的水平,而且我還想反過來建議她:不如你晚上吃了飯出來散個步,順便找個快遞站把退貨寄掉。當然我沒有真的這麼說,我隨便找了個理由拒絕了她。後來我還給她送過幾次貨,面對面的時候她仍然很禮貌,絲毫沒有因爲我曾拒絕過她而心存芥蒂,或者起碼沒讓我感覺出來。
有一個事實是,我並沒有因爲切身地意識到時間就是金錢而賺到更多的金錢。實際上我的基本工作方式並沒因此有所改變,我沒有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把所有快件扔進快遞櫃裡,也沒有不接電話或索性屏蔽掉陌生來電——我像是變得既在乎錢同時又不在乎錢了。我常常羨慕“四通一達”的小哥,在我們梨園過半數的小區裡,“四通一達”已經不再上樓。他們會把快件直接投進快遞櫃,要不就在小區裡租個房子做驛站,發短信讓收件人自取。
品駿雖然在快遞行業裡默默無聞,但是因爲採取直營制,沒有各種亂七八糟的勞資糾紛,這是我喜歡的方面。而且公司背靠唯品會,減輕了部分的生存壓力。在派件方面,我們和S公司一樣,也要求送貨上門。不過話說回來,我在每個小區的派件方式,其實並不都一樣。事實上,每個小區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住戶和快遞員之間早已形成了長久的默契。我在接手一個小區時,首先得參考這個小區裡其他快遞員的派件方法,然後再根據自身情況微調。
顯然,在我負責的區域裡,有些地方快件比較好送,而有些地方不太好送。對於不好送的地方,我會這麼看待:我把從好送的地方盈餘的時間補貼到不好送的地方了,因此那些不好送的地方的客戶,應該感謝好送的地方的客戶。
我還發現有很多人,儘管幾乎每天都在收發快件,但是對快遞員的工作方式仍然很不瞭解。我傾向於把所有這些不瞭解看作對我們勞動報酬的不瞭解。比如有一次,我在京通羅斯福廣場裡派件,一個收件人——她是個售貨員——工作調動到通州萬達廣場去了。在電話裡,我告訴她把快件轉到萬達要第二天才能送到。當然,不必說的是,那將不是由我來派送。可是她吃驚地反問:“這麼近怎麼要花一天時間呢,你一會兒給我送過來不就行了嗎?”並不是只有她提出過這種問題,實際上會這麼問的人不在少數。這令我不由得想到,有些我以爲顯而易見的事情,別人可能根本想象不到,因此溝通時需要耐心。首先,從京通羅斯福廣場到通州萬達廣場,並不像她輕描淡寫的語氣所暗示的那麼近,我開三輪來回跑一趟,即使電量充足,也要大半個小時。其次,這取決於以什麼身份看待這個問題。對於一個在假日逛街的女孩來說,城裡的任何兩個商場之間都不存在距離。可是快遞員很多每天只在一兩個小區裡活動,對我們來說,幾公里外的萬達廣場和幾十公里外的天安門廣場都同樣遙不可及。最後,萬達廣場的面積很大,對我來說很陌生,我步行進去找一個店鋪難免要花不少時間。逛商場可不是我的特長,在稍大一點兒的商場裡我經常分不清東南西北。以上這些她都不難在一定程度上想象得到,假如她願意換位思考的話。那麼她想象不到的就只有我送一個快件只有2塊錢這件事了——我嘗試帶着善意這麼理解。因爲我不願意相信,她在知道我的報酬的情況下,仍然會心安理得地要求我單獨爲她跑一趟。
我的地盤裡有兩個商場,都在九棵樹地鐵站旁。一個是京通羅斯福廣場,另一個是陽光新生活廣場。不過,陽光新生活廣場這個名字很少人知道,大家習慣叫它家樂福,其實家樂福只租下了整棟商場的第二層和第三層。這個商場不允許快遞員進去送貨,我們只能在樓下打電話聯繫,讓收件人自己出來取件。“四通一達”的小哥很喜歡這裡,因爲他們原本就不想進去送,這簡直正中他們下懷。他們來了就把車一停,然後一個接一個地打電話,打完就坐着等。可是我在家樂福的快件很少,平均每天就三四個,而裡面的收件人正在上班,常常不能及時出來取件。假如我爲了三四個快件等半小時,那顯然划不來。但提前很多打電話,出來快的人又找不見我。因爲這個緣故,有時我就索性送進去了,畢竟我連走路也比他們快。不料我才送了幾回,就被保安逮住了。
那天保安攔住我的地方在四樓國美的出口,其實我已經快走到目的地了。我對他說:“我剛來這裡送貨,還不知道規矩。”——實際上我知道,但我必須這麼說——“大門口也沒有告示說不能送貨進來,剛纔我進來也沒人攔着我,要不我現在出去好了。”但他攥住我的板車扶手,不讓我走。於是我問:“你不讓我進去,又不讓我回頭,那你想怎麼樣啊?”他說:“我要扣下你這幾箱貨,你屢教不改!”就這樣我們僵持住了。我咬定自己什麼都不知道,我也確實是新來的,我和他還是初次打照面,雖說其他快遞員早就告訴我這商場不能進,但他並不知道這些。他從來沒有教育過我,所以沒有理由說我什麼屢教不改。此外我不信他能扣下我的貨,除非我不是活在一個法治國家。他這樣要挾我很荒謬,我做錯的事情並沒有給商場造成實質傷害。我又不是小偷,就算違反商場規定,也只是小過失,他犯不着疾惡如仇地瞪着我。我決定不買他的賬,我不會慣着他那從這麼一丁點兒職權中滋生的虛榮心。我對他說:“你還是讓我走吧,你們沒權扣留我的貨物。”他大概沒聽懂或根本沒聽我在說什麼,只是死死揪住我的板車不放,就像一隻咬住獵物的鬥牛犬。於是我說:“你再這樣我要報警了。”他說你想報就報啊。於是我拿出手機打了110。如果我沒有記錯,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打110。接線員記下了我的信息後,告訴我等會兒會有片區民警給我回電話,讓我注意接聽。這時候保安也用對講機喊來了同事和上級。我倒想看看,爲了這麼點兒破事,他們能鬧到多大。
保安的上級來了之後,先裝模作樣地訓了我幾句。我還是推說自己新來的,什麼都不知道。不過我重申,商場無權扣留我的貨物,所以我已經報警了。這人明顯比他的下屬機靈,聽說我報警後,心裡掂量了一下,先拋出幾句狠話,掙到了面子,再話鋒一轉,交代我說:“你給110回個電話,說事情已經解決了,貨物你現在可以拉走,但以後不準再進來。”我以爲事情到此就結束了,不料卻一波三折。我的收件人——四樓一家健身房的負責人——趕過來了。剛纔在電話裡,我告訴了她情況,她過來一看見那個保安的上級,就衝他罵了起來,原來他們之間早有齟齬。她罵他是流氓之類的,語氣雖然很兇,但並不算特別髒的話,在我看來也接近事實。這些保安和流氓僅有的區別就是他們穿了制服而已。前面沒提到的一點是,那個保安的上級臉上有一道刀疤,而且他的言行舉止也確實流裡流氣。雖然以貌取人並不好,但我敢說,他從前很可能不是什麼老實人。
刀疤在被罵了之後氣壞了,他轉過頭來對我說:“這貨你不能拉走了,我就要扣下來,看她能拿我怎麼樣!”於是我只好跟着他們到了商場的中控室。我得盯牢我的貨物,畢竟這時客戶還沒簽收,責任還在我身上。這時九棵樹派出所的民警給我回電話了,我告訴他事情的經過,從他的語氣裡,我聽出有點兒埋怨我們沒事找事的意思。他問我現在在哪裡,我說在中控室。接着他就打通了中控室的座機,看來派出所和商場物業是有聯繫的,連電話號碼都知道。刀疤接了民警的電話,語氣仍然很強硬,不過掛了電話之後,他同意把貨物還給我,但不是直接交給我,而是吩咐我把健身房的負責人找來,他要讓她寫個保證書還是檢討之類的才歸還貨物。我對他說:“可是這快件她都還沒簽收呢。”刀疤說:“你直接簽收吧,把人找來就行了,沒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