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不是一個喜歡冒險的人,卻總是被逼着去冒險,所以每次冒險的時候,唐吉總會考慮各種因素,勝負成敗,得失等等,末世逼的人沒辦法,所以只能這樣。
飛刀,許多人都知道唐吉會扔,但唐吉究竟扔的有多好,除了曼妮拉,其他人都不清楚。
唐吉習慣扔手術刀,實際上來說,準確度不算低,但也不高,因爲他當初完全是出於無聊才練習丟飛刀,甚至都算不上是練習,打發時間而已,一年多的時間,絕大部分的夜晚都是在丟刀子中度過的,熟能生巧,要是還不好,那就是殘疾人。
唐吉飛刀的準確度不高,這一點他很明白,因爲當初他玩手術刀的時候是丟在自己所租老舊公寓的牆壁上,牆壁很大,距離他有七八米左右的距離,他隨便丟的,所以當時牆壁上的手術刀釘出的痕跡非常散,他也沒特意非要向着一個地方釘。
這是準確度的問題,但丟好刀子準確度只是其中一個要素而已,還有另一個,就是速度,刀子射出去的速度,刀子飛行的速度越快,也就說明力量越大。
可以說,唐吉丟刀子的速度非常快,所以力量大的驚人,當初距離他七八米的牆壁,他可以將飛刀丟在釘進去兩三釐米的深度,那可是實心的混凝土牆壁,就算哪怕是身體力量超過唐吉的人,也無法丟飛刀製造出這麼大的侵徹力,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貫穿力。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還是那個原因,是因爲唐吉是個醫生,而且是一個醫術十分高超的外科醫生,他對人體結構瞭解的程度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擬的,他已經具有了一種特殊的意識,就是在身體做一個不習慣動作的時候,不會選擇最爲順暢可以馬上習慣的動作,而是選擇最爲科學的動作,身體肌肉最合理的配合,做出的動作才能最大的限度的達到完美,從而發揮出更大的力量。
普通人根本不懂得什麼叫“最合理的配合”,也就無法發揮自己肌肉在不受損傷情況下可以達到的最大力量,但唐吉可以。
如果放在末世前,這可以說這種意識是一種職業病,跟許多女醫生有過度潔癖,每天洗十幾次手是一樣的,她們甚至去飯店隨身都帶着餐具,下意識的情況下都會想自己手上有多少細菌,有多髒,唐吉也是,他總會想做動作的時候怎樣才合理,肌肉怎樣配合才最好,從而發揮出理想中的力量。
末世前那是唐吉身上一種不算壞的職業病,他也不是體育運動員,這種病似乎沒什麼壞處,但也沒帶來什麼特別的好處,而末世後,當這種意識融入了本能,唐吉活下去的機率大大增加。
剛剛出刀前,唐吉一直在等待,等待喪屍犬靠近自己,當距離自己特別近的時候,唐吉出刀,三米內,唐吉在全神貫注下絕對可以保證飛刀的精確度,但喪屍犬的速度實在是太快了,唐吉如此做來,必然是冒着非常大的兇險,畢竟飛刀就是飛刀,它不是子彈,如果唐吉慢了一分,刀可能還未出手,喪屍犬就已經撲在自己身上了。
但顯然,千鈞一髮,唐吉成功了,這跟他向來冷靜的情緒以及對飛刀極強的控制力都是分不開的。可以說,他當時是有一定把握的,他做事的時候都是有一定把握纔會去做,沒有把握的事情他從不做,他不像羅比,羅比肯玩命,但他不會。
誰都知道,經常玩命的人死的都早,無論是末世前還是末世後都是如此。
“上帝,唐,你沒事吧?”尖叫的曼妮拉一下子呆住了,然後壓低了聲音跑向唐吉,一把將唐吉抱住了。
“沒事。”唐吉拍了拍曼妮拉的後背以示安慰,低聲說着,隨即將曼妮拉輕輕推開了,現在可不是你儂我儂郎情妾意的時候。
噗!噗!噗!……
與此同時,旁邊的槍聲再次響了起來,是羅比換好了彈匣,衚衕外小街道上的喪屍都已經走了過來,被羅比快速的全都爆了頭。
唐吉抹了抹自己臉頰下巴上剛剛被喪屍犬噴上的血跡,一彎腰將腳下喪屍犬嘴裡的匕首抽了出來,在褲子上將上面的血跡隨意蹭了蹭,隨即插在了大腿側面的布帶上。
羅比將手槍還給了唐吉,唐吉將身上的一個彈匣給了羅比。
“我們走吧!”深呼氣了一口氣,眼睛掃了一眼驚魂未定的衆人,唐吉說着對羅比又歪了一下頭,兩人在前,帶着衆人快步出了衚衕,進入那條小街道。
街道很窄,兩邊的樓高不過七層,路上卻堵了不少汽車,甚至有些地方完全被堵住了,撞毀了堆在一起,沒一輛是能開的。
地上有不少腐爛的屍體,此時已經快要步入盛夏,天氣很熱,蒼蠅蚊子很多,都在圍着腐爛的屍體飛舞着,或者依附在上面,屍體都是喪屍的,喪屍不會同類相食,所以當喪屍死亡後,屍體只能是慢慢的腐爛,其他喪屍是不會吃的。
進入街道後衆人放緩了腳步,全都左右看了看,還是末世後那番破敗的景象,不過也多了一些特殊的東西,在樓體上,人行道邊上都能看到,一小塊兒一小塊兒的暗綠色。
是一些類似於青苔一樣的植物,長了毛茸茸的一層。
唐吉記得兩天前下過一場雨。
由於人類活動大幅度減少,沒有人類的干預,氣候又不能保持恆溫恆溼的狀態,城市變化的速度非常快,無論是食物物品的腐壞速度,還是環境的變化速度,快的都不可想象,可以猜測出,少則半年多則一年,地球上會出現很多“綠油油”的城市。
此時美國許多地方已經完全斷電了,曼哈頓還沒有,作爲全世界最重要的地區之一,曼哈頓的城市設施應該都是最好的,唐吉估計,此時曼哈頓運轉的是應該是備用供電系統,當主系統出現問題後,備用供電系統自行開始運轉,爲城市提供電力。
不過估計也堅持不了多久了,沒有人工維護,一個非常小的問題都能讓備用供電系統停止運轉。
這條街上沒有槍械店,便利店倒是有,不過衆人身上食物還算充足,也就沒在這裡滯留,繼續向第五大道行去。
………
美國紐約,曼哈頓第五大道。
曼哈頓一條南北走向的幹道,是曼哈頓的中央大街,南起華盛頓廣場公園,北抵138街,大街上摩天大樓林立,全世界時尚品牌都在這裡設有商鋪,在末世前是整個曼哈頓乃至紐約最爲繁華的地段,聲名遠揚的地標性建築,高達102層381米的帝國大廈就在第五大道上。
2015年6月9日,末世爆發二十天,一行末世後的倖存者,進入了這條著名的大街。
街頭,昔日繁華的街道此時跟紐約乃至全世界的其他大街一樣,沒什麼太大的不同,滿是破敗,黑褐色的血跡與腐爛的屍體隨處可見,空氣中瀰漫着惡臭,看不到活人,到處都是廢棄撞毀的汽車。
第五大道,一輛廢棄汽車的車頂,唐吉站在上面向遠處張望着,其他人站在下面圍成一圈,警戒着四周,街上的喪屍不多,零星的已經有喪屍發現了唐記這些人,嘶吼着走過來,但都被快速的一一放倒了。
“嘭!”
唐吉從車上跳了下來,對衆人歪了一下頭,繼續行進。
前行大約兩百米,左轉路邊就是一家槍械店。
玻璃櫥窗已經被完全打碎,門口到處都是屍體,喪屍的屍體,站在大街上就能看到槍械店裡面的景象,十分的亂,已經不知道被幾撥人掃蕩過,不過槍械店非常大,裡面的槍械彈藥還是很多。
咔吱!
子彈摩擦地面的聲音,唐吉一行人踩着地面上散落的子彈,走入了槍械店。
“都拿上手槍,拿M9,彈匣容量高,每人兩把就好,剩下的全拿子彈,我們沒車,帶不了太多的東西,不影響速度的情況下,能拿多少拿多少,身上的步槍揹着就好了,別丟。”唐吉快速吩咐道,槍械店內的槍支種類非常多,下至轉輪手槍,上至重機槍,應有盡有,但衆人都帶不走,拿那些極重的武器也沒用,反而是拖累。
“我們下一步去哪兒?”強恩讓女兒撐開揹包,正在向裡面倒子彈,扭頭看着唐吉問道。
“隨便找個住宅區,都有地下停車場,找車。”唐吉快速說着,能住在紐曼曼哈頓第五大道的人,非富即貴,社會名流、富商、明星等等,只有這些人才住得起,而這些人能開的車,自然都是好車。
“嗨!唐……”傑森忽然在遠處叫了一聲,聲音有些興奮,唐吉馬上看過去,只見傑森站在一個玻璃櫃臺後,手中掂這一個黑色圓滾滾的東西,是……手榴彈!
唐吉馬上走了過去,對還對羅比招了一下手。
羅比走過去拿起那手雷看了看,說道:“M67式延時殺傷手榴彈,延時時間四到五秒,殺傷半徑15米,好東西。”說完看着唐吉。
手榴彈這種東西,一般的小型槍械店內很難看到,只有大型槍械店纔有得出售,而且跟重機槍一樣,哪怕是在全民持槍的美國,也不是簡簡單單就能買到的。
“是好東西……多拿一些!”唐吉挑了挑眉毛,手榴彈打喪屍,不實用,炸倒十個喪屍,可能有八個沒傷到腦子而爬起來,並且聲音巨響,但是這東西爆炸威力大,也不一定就是打喪屍用,有些時候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僅僅十分鐘的時間,衆人拿了足夠的武器,離開槍械店,兩分鐘後又出現在了一家軍事用品商店內,就在槍械店的不遠處,雖然裡面不賣熱武器,但除熱武器以外,其他所有跟軍事有關的東西它幾乎都賣。
小巧的高倍望遠鏡、指南針、地圖、軍用匕首、軍用斧頭、作戰服等等東西,一應俱全。
這次,衆人在商店裡整整待了超過二十分鐘。
二十分鐘後。
一羣看起來像是特戰隊士兵的人從商店裡走了出來,有老又少,有男有女,所有人都換上了全新的灰白色印花作戰服,頭戴作戰帽,腳上穿着軍靴,身上綁着各種武器,有羅比和強恩這兩個軍隊中出來的人,正確的在自己身體配備那些東西不是問題。
………
美國曼哈頓第五大道某高檔住宅區,一行人持槍射殺了幾頭路邊遊蕩的喪屍,行色匆匆的走了進去,但沒走多遠,卻又馬上躲避了起來,全都隱蔽在住宅區內行車道旁的草叢內。
因爲所有人都聽到了住宅區內喪屍的喧譁聲,並且還伴有有古怪的呼喊聲。
那聲音不是喪屍發出的,能聽出是人類,只是發音十分怪異,不是英語,在場除了懂得七國語言的唐吉外,其他人誰也聽不到那個聲音實在喊什麼。
只有唐吉聽懂了,那些聲音翻譯成英語就是:“該死的雜碎們,骯髒的魔鬼,去死吧,殺殺……”
而這些聲音的語言種類……是泰語。
………
卡文了,卡死我了,轉折沒寫出來,今天就一章,俺要清醒清醒腦子,對不起各位大俠,俺站牆角認錯去,請大家給俺緩衝的時間,沒異能的“寫實”風格太不好寫了,控制不好故事就會變得無聊,明天保證完成更新。咳咳咳咳,話說這一章字數不少了,水一水能當兩章發,但俺沒那個習慣,咳咳咳,厚臉皮求票(捂臉),嗯……還有,有沒有大俠猜到是哪一位重要人物要出場了???前文有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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