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你覺得,事實就是做音樂一定會虧錢,除非體量足夠大,這麼跟你講吧,隨着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做音樂會很賺錢,但只有兩種人能能賺錢,不包括傳統模式的音樂公司。”
“哪兩種?”
“一,出色的音樂人,不管是能寫的還是能唱的,只要夠出色,遲早會出頭,十年後,會涌現出大量的非常優秀的草根歌手,他們憑本事吃飯,會成爲互聯網發展的最大受益人。”
“二呢?”
“第二就是互聯網渠道掌控者。”
“我們?”
“對,但也不能說就一定是我們,想要在渠道這塊賺錢,也有一定的運氣成分,但做起來,利潤非常非常非常高。”
“那就做啊,還等啥?”
“現在就在做,但你知道具體要做那些工作嗎?”
“老闆,請講。”
“開發一款好用的音樂播放器。”
“這是必須的,掌控渠道,播放器就是渠道里的行船,不過這個問題不大啊,也沒什麼難度,是個公司都能做,現在市面上的音樂播放器不說多如牛毛吧,也差不了多少,我們A8都計劃弄個呢。”
“技術不難,難的是吸引客戶,並且把客戶留下來。”
“這不有羚羊網嘛,還有那個貼吧,這麼大流量,引流不難啊。”
“羚羊網自個兒的流量在全網還處於中上層次呢,搞個播放器能吸引多少流量?”
“不都是積少成多嗎?慢慢來。”
“對,這話說到點子上了,積少成多,”徐楊點頭:“所以不能幹等,要積,累積,要主動出擊,要讓流量主動往咱們這邊靠攏。”
“嗯嗯,具體措施呢?”
“老劉,你知道做音樂業務最重要最核心的是什麼嘛?”
“當然是好的音樂作品。”
“對,我稱之爲內容,互聯網時代,渠道很重要,但沒有內容的渠道就是一個空殼子,”徐楊笑道:“舉個例子,你挖了一條河,弄了幾條大船專門做河運,但平白無故的,誰來坐船玩?給你,你會怎麼辦?”
“宣傳和開發?”
“具體點。”
“沒做過這些……”
“笨啊,當然是搞個風景區了,先投資點錢弄點水上花燈船屋餐廳縴夫拉船水上歌舞之類的項目,對吧?”
“對。”
“對你個頭,那個投資者是這麼幹的?”徐楊一點也不客氣的訓道:“這麼幹也不是不可以,但投資大風險高,圖什麼呢?”
“那咋辦?”
“當然是空手套白狼啊,先做PPT,做的要多精美就多精美,然後進行宣傳,一邊宣傳一邊招商引資,吸引那些大大小小的商販到你的河邊搞水上餐廳水上燈展水上歌舞以及其他種種遊樂項目,商販們看到有利可圖,自然會來,哪怕只有極少數商販會來,你這業務也就算打開了,對吧,等到開業,遊客來了一看,哎呦,不錯哦,挺有趣,這錢不就來了?”
“對對對,腦子糊塗了,這麼簡單的道理,哎,跟搞地產的一個套路啊。”
“但還有個問題,你知道是什麼嗎?”
“什麼?一,你的河,水得清澈,河面得寬廣,地理位置呢也得有一定的優越性,對吧?”
“對。
“擱在互聯網上,這叫社區環境。”
“形象,太形象了這用詞。”
“第二,你吸引過來的商販,得提供真正有趣且高質量的服務,得讓遊客感覺確實好玩,值得,下次纔會繼續來,對吧?”
“對對對。”
“核心就是第二條,在互聯網上,叫優秀的內容產出。”
“明白了,這就是羚羊網和羚羊科技一直在做的,一邊擴大和優化社區環境,一邊吸引優秀的內容生產者,對吧?”
“你總算懂了。”
“可這跟我說的簽約歌手不是一個道理嗎?”
“……老劉啊,格局小啦,太小了,”徐楊探口氣,“你就算做的再大,你能簽約多少人?”
“幾十個?”
“那你知道我計劃簽約多少音樂人嗎?”
“幾百個?”
“十萬起步!”
“那不可能!”劉曉鬆矢口否定,“絕對不可能,沒有哪家公司能簽約十幾萬音樂人。”
“所以說你還是沒弄懂互聯網到底是個什麼東西,依然在拿傳統的商業思維來衡量互聯網,難怪你A8有那麼好的人脈卻只能年賺幾千萬……人單老先生的評書公司在十年前就能年賺好幾千萬了,你還年輕人還互聯網從業者呢,做生意的連單老先生都不如。”
“……我都快被弄蒙了。”
“話都說到這個份兒上了,你還沒想明白,這輩子啊,也就一個跑腿的命了,”徐楊調侃到。
劉曉鬆臉色更苦:“所以你就別賣關子了,快跟我說說,我該怎麼做,以後啊,我是不操這個心了,你讓咋幹就咋幹,我算是看明白了,在你這兒,什麼都不用想,聽你的就行。”
徐楊搖搖頭,卻也沒再賣關子,而是揭開謎底:“當然是做音樂社區了。”
“音樂社區?”
“對,先把音樂愛好者吸引過來,不管是濫竽充數的還是有真才實學的,先把他們吸引到一個社區裡交流互動,我們要做的就是引導甚至保障他們進行創作……”
“我明白了,他們要是沒好作品也就罷了,有好作品第一時間拿下,老闆你太聰明瞭。”
徐楊沒好氣的盯着劉曉鬆。
劉曉鬆愕然,“我,我又說錯了?”
“如果只是這樣,人家好作品憑什麼一定要賣給你?”
“給高價啊。”
“如果給高價就行,那何必做什麼社區,找兩個音樂人每天盯着新作品不就好了?有好作品誕生立刻衝上去加價拿下。”
“那……”
“當然是無論好壞都先拿下來,甚至在他們的作品還沒有誕生的時候就拿下來。”
劉曉鬆愣了一下,忽然一拍大腿:“你真特孃的是個天才!”
徐楊一腳踹過去。
當然,沒真踹。
就是嚇唬嚇唬。
這老劉,太不穩重了。
跟之前那投資圈大佬的形象完全不同。
簡直,丟人。
而且這麼簡單的問題,還得他講這麼多才能反應過來。
太蠢了。
好吧。
他也是佔了重生者的優勢,不然連劉曉鬆也不如。
現在有機會在劉曉鬆這種準大佬面前裝上一波,還真挺爽的。
不過這也確實是他的真實想法。
而且應該算是原創吧?
至少重生前,他沒聽說過有那家音樂網站做這種模式。
嗯,就是這種類似於網絡小說網站的簽約模式。
雖然肯定不能照搬,但肯定可行。
沒辦法,音樂作品和網絡小說雖然都是文藝作品。
但網絡小說是長篇的,從開頭到完結,短則七八個月,長則七八年,很考驗投資眼光,運轉週期也比較長,有太多操作空間。
而音樂作品不行。
這玩意兒創作出來就是個完整的作品,好不好基本上聽幾耳朵就知道了。
尤其是旋律,這玩意兒是音樂的核心。
旋律一定下來,高下立現。
撿漏的機會就很少了。
所以,想要大範圍籠絡音樂人,就只能像開盲盒那樣大範圍撒網,先把音樂人以比較低廉的合同簽下來,等他們有產出之後,再根據產出質量數量提供更高價值的合同和待遇。
當然,簽約也可以換成其他說法,比如說補貼。
只要在羚羊科技搞的音樂社區裡發表自己的音樂作品,就有機會獲得羚羊科技的創作補貼,數量不多,但對完全沒有收入的音樂人來說絕對是個驚喜。
補貼肯定不是白拿的。
只要拿了羚羊科技的補貼,以後的作品,羚羊科技將有優先簽約的權利。
吃人手短嘛,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
何況羚羊科技也不是白拿對方的作品,而是隻需要一個優先簽約的條款。
什麼意思?
就是說,羚羊科技可以優先簽約對方的優秀作品,不管有多少競爭者,只要羚羊科技願意匹配競爭對手開出來的合約,那麼,這優秀作品就只能被羚羊科技簽約。
除非羚羊科技自己放棄。
這條款,可能有點小霸道?
但在商業合作中,已經非常非常非常仁慈了。
想想某企鵝在十幾年後是怎麼對待那些個寫小說的和畫漫畫的,就知道了。
而且,他這條款,對創作者的利益完全沒有任何損失,相反,有羚羊科技這個競爭者在,只會讓那些優秀作品更受歡迎。
競爭越激烈,音樂人受益越多。
所以正常情況下,這一套絕對沒問題。
只是把,初期肯定要花老多老多錢了。
雖然音樂創作者的數量可能不是非常多,有一定的准入門檻,但國內甚至國外那麼多音樂人,數量也相當恐怖,有百分之一來那補貼,那也是個天文數字。
可是,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爲什麼這麼說?
想想十幾年後的某企鵝某裡某易爲了爭奪音樂版權總共燒掉多少錢就知道了。
而且音樂版權這事兒吧,經典老歌的數量就那麼多,流量最大且最受歡迎還最能賺錢的永遠都是新歌。
何況徐楊有關爸這個佈局在,老歌版權方面也不落下風。
如此一來,一手老歌版權佈局,一手新歌優先簽約,在羚羊科技這個平臺的加持下,豈不是天下無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