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請清風,幫我好好照顧他。

我叫suppercc笙婉。

我來自一個小鄉村,那裡沒有太多的喧囂,很美。

我只有十七歲,是一名高二的學生。

明年,我高三。

我的夢想,是當一名作家,不是隻寫小說的作家,寫文字,當一位文字工作者。

我不喜歡那種突然失去的感覺,於是乎,我就選擇了把我身邊的人推得好遠好遠。

我現在的夢想是十四。

我知道你們可能不知道,十四是什麼。

它是我的夢想,現在的夢想。

遙遠而又美麗的夢想。

它是一所大學。

我們省最好的一所大學。

我必須很努力很努力,纔可以去到那裡。

可是,我現在並沒有在努力。

有人說,擁有就是失去的開始,我害怕,害怕失去,渴望擁有。

我是一個很獨立的人,愛恨分明,不敢愛人,害怕受傷。

有很多人和我說,其實,不用什麼都自己來做。

我有愛過的人,不是大人們說的小孩子的戀愛,而是真的感覺到了心跳、情緒的愛。

我的心裡住着一個人,一個喜歡,但是卻不能靠近的人。

我喜歡他,沒什麼,只是他給了我想要的那種感覺。

我不敢戀愛啊,因爲我大部分時間都很理性,一旦戀愛,我就會很依賴對方,然後等到對方厭了,我就必須被迫看着他離開,被迫獨立。

我不敢依賴別人,因爲我害怕那種感覺,我認爲沒什麼人是靠譜的,除了我自己。

我身邊的人很多,好朋友也很多,說得上心裡話的並不多。

我其實有點把別人推的太遠,我知道這樣不好,可是,我沒有辦法,因爲我必須獨立。

我是現在一個必須靠着父母纔可以生活下去的人,因爲我還沒有工作,沒有辦法掙很多的錢。

我的男神,是一個學霸,是我們高二年級的理科班學霸,而我呢,卻是文科班的一個學渣。

我是一個外向的孤獨患者。

有幾個女生說,她們希望我是男生,這樣就可以做她們的男朋友了。

我想,也許,是因爲我懂女生。

我是一個女漢子,單手拎一桶水上四樓。

但並不是我力氣大,而是我一點點煉成的。

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沒有人幫助我,於是我學會了自己來。

學會獨立,被迫獨立。

他是我的風景,而我卻是他的路人。

別誤會,他並不是住在我心裡的人。

住在我心裡的那個人,並不知道他還住在我的心裡。

這兩年來,我試過愛上別人,可是我做不到。放棄他,連呼吸都是疼的。

他有女朋友,他很喜歡她。

我是他的好朋友,只能是好朋友。

認識他兩年,也喜歡了他兩年。

他喜歡籃球,很喜歡籃球。

科比退役的三天前,他對我說:我的籃球夢還有三天就結束了。

我很心疼,心疼這個男孩子,心疼這個愛玩愛鬧,但是很善良的男孩子。

在別人看來,他很愛玩,愛調戲女生,很花心,不守信用,是個很不靠譜的人。

可是在我看來,他就是英雄。

我總是說他和阿妖兩個人在搞基。那天,在教室,阿妖背了他,很好笑。

他很愛玩,經常不來上課,就算來了也是睡覺,或是玩鬧。

他愛調戲女生,可是他的心裡,在那漫長的歲月裡,他的心裡,就只住了一個女孩子。

他看起來很花心,可是他只愛一個人。

別人說他不守信用,我不信這個,真的。

他一直告訴我,他有一天會離開的。

我跟他說:離開之前,一定要和我說聲再見。

他說好。

他離開那天,我沒有見到他,沒有親口聽見他說再見。

他發信息給我,說他離開了,他說,再見。

我從鋪上猛地下來,又猛地衝下了樓。

我站在他們宿舍門口,沒有他。

我跑到校門口,在人來人往的馬路邊,尋找着他的身影。我沒有找到他,他還是離開了。

我回到宿舍,宿舍有個女生說:我好心疼你。

我心情很低落。

我撥通了他的號碼,他接了,他在開車,風聲交雜着他的聲音,那麼好聽的聲音。

宿舍一個女生回來,她說她遇見他了,他停下了車,對她說:幫我跟她說聲再見。

所有的情緒涌上心頭。

我喜歡你,字字句句。

別人都說他不靠譜,可是在那天,我們夜修說話一起被捉出去的那個夜晚,他指着另一個女生,對老師說:我是在跟她說話。

我回到了教室。

他做了幾十個深蹲。

他回到教室的時候大汗淋漓。

他總是叫我楊貴妃,因爲我很胖。

我總是叫他小襪子,說他是太監,還爲他編了一個故事。

他那時候一定不知道,他住在我的心裡。

軍訓的時候,在一個沙坑前,他說,你一定不敢跳過來。

確實。

倔強的我幾次走到沙坑前,想要嘗試跳過去。

去電影院的時候,他就坐在我的身邊,就在我的身邊。隔了一條過道。

他在某天吃飯以後,衝到操場上,隻身跳過了那條很高的欄杆。那一刻,我的世界,就只有他。

軍訓回家的前一夜,他當着全班人的面,跟教官告白了。

我不喜歡那個教官,在看到的第一眼,就不會喜歡。

他喜歡,所以我們不會相愛。

他在軍訓第三天早晨,俯在我的耳邊說:我喜歡你。

我想,我當時一定臉很紅。

我看着遠處的那羣人大笑了起來,便打了他。我以爲,他們在玩大冒險。

事後,我問其中一個女生,我說,你們在玩大冒險嗎?她說沒有。

我不明白,他爲什麼那樣說。

軍訓回去那天下午,我在回宿舍的路上遇見了他,他說:要不要跟我回家,我家沒人。

我說,不要。

他一定忘記了,某天晚上他對我說:我以後要帶個人回家種田養豬。

他第二學期的時候回來了。

我走進教室就看到了他,我很開心。

不過過了一會兒,他就離開了。

班裡的人說他來了很久,在那裡一直等到我來才走。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喜歡spexial,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好像也是在高一的時候。

2014年。

他喜歡NBA。

他是爲了喜歡的女孩子纔回來讀書的。

他喜歡畫一個標誌。

我一直畫不像。

我經常把那個標誌,像他一樣,畫在了我的手上。左手手背。

他最近在南澳工作。

他說,有時候海水是三種顏色的。綠,黃,藍。

黃昏的時候是黃色或者粉紅色的。

日出更美,夜景也美。

他的風景在他的眼前。

我的風景在我的手機裡,那是他一張又一張的照片。

我喜歡他,很多人都看出來,只有他看不出來。

來來去去那麼多人,我心裡還是隻住了他一個人。

他是這麼多年來,我喜歡的最久的人。

我怕,怕他會是我這一輩子都過不去的坎。

如果,我必須用一輩子來忘記他。那麼,就這樣吧。

我只希望清風與世界能善待他。

善待這個善良的男孩子。

他不帥氣,可是他很專一。

他是我的笑神。

笑神,因爲,他的微笑,是我見過的,最好看的微笑。

我愛他。

這些話,我不知道他會不會看到,他是否會回頭看看我?

我要考上一間好的大學,去他曾經嚮往的城市讀書。

我只希望有一天,他渴望去到那座城市,只是爲了來見我一面。

上學期的那天,我看見他了,在回宿舍的路上,與發小。

他揹着書包站在他以前宿舍的門口。

一如當年容顏。

還是賤賤的微笑,還是我愛的樣子。

可是滄桑了很多。

我猛地擡起頭看他,很開心很開心。

我和他聊了很多。

我以爲他是回來讀書的,但其實,他就只是回來玩一玩的。

我見過他很帥的樣子,那是高一第一學期的那個秋天。

他弄了頭髮,穿着一身黑衣,很帥很帥。

他那天說很冷,我把我的衣服借給他穿,他穿上去以後,真的很搞笑,看起來很女人。

在寫這些的時候,我突然,我好想他。

沒錯。在愛情裡,我是黎璃。

不過,我沒有她那麼的理性。

不過,我的裴尚軒,不愛足球,他愛籃球。

不過,我的裴尚軒,他不愛我。

不過,我的裴尚軒,不會等我那麼多年的時間。

如果我無法與他相愛,那麼請託清風,幫我好好照顧他。

我的裴尚軒,是我心裡很久很久的孟樺。

我的裴尚軒啊,只要是你,我都愛。

你可以沒錢,你可以不帥,你可以愛過很多人。

原來,愛一個人,真的不會介意太多。

我可以愛你。

我想愛你。

我很愛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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