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比賽,最吸引人氣的莫過於揭幕戰和總決賽。揭幕戰對戰雙方往往都是最具有看點的兩支隊伍,可是對比我們王家陰店和甬屍館卻不具備其中的特質。甬屍館可能還好一些,畢竟在道上也算得上中流的陰店,至少是羣英會的常客。而我們王家陰店卻實實在在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陰店,要不是身邊多出了一個陳靈兒,沾了一點陳李家的光,恐怕連進門都很困難。
冥王府之所以安排這麼一場不具備看點的揭幕戰,亦或許是有特別的深意。我的猜測是,大冥王一早知道我要對抗修羅王,所以想讓我過早的暴露實力,以便於他們能夠更加詳細的摸清我的底細。
縱然如此,可只要我今日站上了這個舞臺,那就不會存在任何顧慮。畢竟羣英會也是我出道至今,欣欣嚮往的大賽。我身負家族使命,要將王家陰店壯大,得到道上所有人的認同。
“王掌櫃,你我朋友一場,卻還是在這個舞臺上相遇了。”毛小光走進我身前,苦笑了一聲,說道。
顯然,他也不願意與我過早的在羣英會賽場上相遇。
“既然是命運的安排,你我只有盡力而爲了。不過,有一點我王大成可以向你保證。今日,你我之間不管誰贏誰輸,走下了這個賽場仍舊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我微微一笑,對他說道。
“有你這句話,我就可以放心了。這是一場揭幕戰,所有陰店商人的目光都盯着你我兩人。那麼,就由我們聯手爲諸位通道奉獻一場精彩絕倫的比賽吧。”毛小光聽完我的話,眼睛頓放精光,他的精神抖擻起來,已經進入備戰狀態。
原本,我們事先安排由李狗兒出賽。畢竟,他是我們陰店的趕屍匠。可是,爲了尊重毛小光,此戰便由我親自出馬。我看到李狗兒蠢蠢欲動的表情,當即向他使了一個眼色,然後口中說道:“狗娃子,你且休息一輪,此戰便由我上場吧。”
“哦……”李狗兒點了點頭,淡淡的迴應道。從他沮喪的表情來看,對於錯過羣英會揭幕戰感到和失望。其實,關於這一點我打心底裡理解他。因爲,畢竟是一場焦點戰,不管是誰上場都能博得諸人的眼球,如果能夠獲勝或是打出高超的水平,那麼足以在道上揚名。狗娃子很年輕,他很想有所作爲。可是,此戰我不能由着他了。
“狗娃子,你且放寬心。”此時,老叔子看出了端倪,他終歸是個老江湖,知道眼下最不能亂的是人心。見到狗娃子心裡有異變,便立即上前安慰道:“羣英會的比賽又不止一場,接下來有的是機會讓你發揮。”
“是啊,狗娃子。如果你能幫助我們王家陰店闖入決賽,那麼決賽的舞臺就會是屬於你的。”秦歸也跟着老叔子一道安撫李狗兒受傷的心靈。
“闖入總決賽?”李狗兒怔了怔,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秦歸。
“對啊,難道你沒有信心嗎?”秦歸呵呵一笑,反問道。
“有!當然有了!”李狗兒突然間鬥志爆棚,這是熱血方剛的年輕人該有的反應。
老叔子和秦歸的一席話,安撫了狗娃子失落的內心。我從中彌補了一些愧疚之情,緊接着便可以安心的應對毛小光的挑戰。
又過了片刻,全場安靜下來。只聽到毛小光把手放進嘴裡,吹了一聲清脆的口哨,聲音放落便又見到一具高大威猛的屍體跳上了舞臺。他那沉重的雙腳落地,發出一聲轟然巨響,震得我險些站立不穩,身子摔倒在地。自打毛小光選出參賽的屍體後,這具高大威猛的屍體便一直受到諸人的關注。我原本以爲,他會將這具屍體安排在淘汰賽中使用,可是萬萬沒想到,他竟然拿這“重武器”來應付和我的揭幕戰了。
“王掌櫃,我這具屍體名叫‘黑金剛’,乃民國中期的屍體。”毛小光向我介紹起他的屍體來。民國時期的屍體在業界是很常見的,按尋常是思維來判斷,這具屍體應該沒有什麼特色。唯一的優勢,也就是他那高大威猛的屍體。我只需要派遣一具輕巧靈動的屍體,採取“以快打拙”的戰略即可。可是,我知道毛小光十分重視這場揭幕戰。另外,陳靈兒早前也探查過“軍情”,她回來告訴我說,甬屍館有一具“黑金剛”,乃鎮店之寶,十分的厲害,提醒我需要留心纔是。所以,我敢認定眼前的這具民國屍體一定隱藏着某種潛能,自己絕對不可以掉以輕心。
既然,對付派上了鎮店之寶,給足了我王大成的面子。那麼,作爲迴應,我也該派遣本店的至寶上場纔對。可是,當我回頭相望自己的屍隊時,竟然一時間分辨不出到底那一具纔是我們王家陰店的至寶。是使用本家的屍體呢?還是派遣從屍國引進的屍人?我在猶豫,整個人便僵在了那裡。
我呆呆的望着那一隊屍體,看到了屍體們各個都蠢蠢欲試,尤其是從屍國出來的那些傢伙,他們的表現慾望要來得更加強烈。一個個臉上洋溢着殺氣,大有當年漢軍強盛時期的威儀。屍體擁有超高的鬥志,這對於我而言實爲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
“請王家陰店快些派出屍體應戰,若不然就會被判負。”然而,就當我爲選屍體而爲難的時候,賽場上的裁判開始催促了。揭幕戰的裁判身份可不一般,乃是冥王府長老級別的人物。
“哦……”我點了點頭,眼睛一閉,手指胡亂一點,最終落在了“買買提”的身上。
“大成哥,你是不是瘋了,怎麼選了買買提?”李狗兒見了,第一時間囔了起來。
“狗娃子,你給我閉嘴!”他的父親李生根當即瞪了他一眼,責怪他毫無禮數。
買買提是我們本家陰店的屍體,且具有相當久的年月了。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他從我爺爺王天一那個年代起就被抓進我們王家陰店了。由於他是屬於那種比上不足比下由於的類型,所以既買不到好價錢,但要廉價出售也會覺得可惜,所謂“雞肋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就是這個道理。於是,我爺爺和劉太叔就將他保存了下來,一直安放在底下儲藏室裡。這幾十年來,大概只用過他三次。也不知道此番的羣英會,狗娃子會基於什麼原因竟將他帶了出來。
“大成,這具買買提可是救過我父親和你爺爺的性命。你可要好好用他。”這時,當老叔子見到買買提後,忽然間想起了當年的事情。原來,當年我爺爺王天一開創陰店的時候,曾和劉太叔一起去過敦煌莫高窟。據說,那會的王家陰店經營很困難,幾乎到了要倒閉的邊緣。劉太叔曾經當過土夫子,也就是盜墓賊,所以在無奈之下他選擇重走老路。他帶着爺爺一道前往敦煌莫高窟,計劃着從中順帶寶貝出來。自清末以來,敦煌莫高窟就一直被土夫子相中爲寶庫。人人都想到裡頭順點寶貝,可是現實卻是即便是再厲害的土夫子進到莫高窟也沒有幾個能夠活着出來的。十人去大概只有一人能回,而且還不是全身而退的,更別說從中順點寶貝出來了。那是爲什麼呢?據活着出來的土夫子說,裡面有許許多多兇狠的血屍。血屍對於我們陰店商人來說,已經是相當難對付的獵物了。更別說只會倒斗的土夫子了。
但俗話說富貴險中求,我爺爺和劉太叔還是決定冒險一搏。當時,他們進入莫高窟後,找到一本經書,剛想要順的時候卻被一具血屍襲擊了。正當命懸一線之際,買買提從中跳了出來。那一刻,或許是買買提最高光的時候。他竟然嚇跑了那一具血屍。
值得一提的是,買買提這個名字是我們王家人給他取的。因爲,這具屍體的外型有種異域風情。所以,那會兒就給他起名爲買買提了。然而,買買提似乎也十分喜歡他這個名字。每當我們稱呼他爲“買買提”時,他總會高興的活蹦亂跳。
買買提走上了賽場,我便對毛小光介紹了起來:“買買提,王家陰店的屍體。”
當買買提站在黑金剛的身前,發現兩者之間的體型相差甚遠。高大的黑金剛對他來說,簡直是一具不可逾越的大山。不過,我堅信,這一場揭幕戰將會是買買提第二個高光時刻。
“出手吧,黑金剛!和對付打個招呼!”就在這時,毛小光手向前一指,指揮着黑金剛向我發起進攻。黑金剛聽到主人的命令,狂吼一聲,便如洪水猛獸一般向買買提撲了過來。他雖然擁有高大威猛的身體,但動作卻是一點兒也不笨重,快得如同一道黑色閃電。
“買買提快躲開!”我眼疾手快,反應靈敏,當即向買買提喊道。可是,這買買提好似沒有睡醒一般,他糊里糊塗的壓根沒聽我的命令。結果,只聽到“碰”的一聲沉響,買買提整個屍體被黑金剛撞到了半空中去。過了好久才重重摔在地上,兀自砸出了一個深坑。一縷塵土飄了上來,買買提卻沉睡在了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