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睡到自然醒的老雷,舒舒服服的伸了個懶腰,然後點上一根菸光着屁股走到了陽臺。這是他習慣性的晨間遛鳥動作,已經好幾年都沒享受過了,畢竟在大西北那個地方實在不是遛鳥的好去處。
“這,纔是生活呀……”老雷緩緩吐出一個菸圈,看着繁華的京城,嘴裡發出感嘆。
說來也是,幾萬塊錢一晚上的總統套住着,倘若這要再不算生活的話,那還有什麼東西才能涵蓋生活呢?
感慨完了的雷蕭走進浴室洗了個澡,看着自己滿身的傷疤,心裡又開始納悶了:老子從前是幹什麼的?怎麼身上這麼多傷,大爺的,難看死了,泡小妞兒都不好泡……
不過還好,當他看到自己一身爆炸性的肌肉後,心裡又開始美滋滋的了,畢竟這樣結實的肌肉可不是隨便哪個人想有就能有的。男人練肌肉,就跟女人去隆胸一個概念,都是要把自己的性感最充分的表現出來。
收拾妥當的雷蕭,又把那身阿瑪尼穿上,自個蹲在衛生間醞釀了半天,直到腦袋上的頭髮像是刺蝟身上的刺高高紮起來方纔休止。
揹着粗布包裹哼着小曲的雷蕭走出總統套,順便把兩包九五至尊裝進了兜兜裡。既然是免費的嘛,不拿白不拿。
等到雷蕭走到大廳,就發現賓館的董事長林嘯南坐在那裡等着他。林嘯南看到雷蕭的身影,趕緊迎了上來,滿臉堆着笑容。
“爺,您休息的怎麼樣?”林嘯南點頭哈腰的詢問雷蕭。
也難爲了林嘯南,本來一個牛逼哄哄的黑社會老大,還是一骨頭硬朗,經歷過無數風風雨雨的黑社會老大。如今在雷蕭面前只能卑微屈恭,整的跟個奴才一般,不過這也是他的存生之道。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在京城,對於雷蕭這樣擁有最雄厚背景的人,他不得不低下自己狂傲的頭顱,因爲他要生存。
用了大半輩子打拼下來的天下,他不可能輕易放手。也許他可以選擇從京城走出去,可一旦他走了出去,不光自己在京城的東西變的一無所有,同樣到了別的地方他也什麼都不是,沒有誰喜歡自己的地方來了一條過江猛龍。
所以林嘯南想要保住自己的東西,就必須選擇一定程度的臣服,是扮演小丑也在所不惜。
昨天晚上他想了一夜,最終決定藉助這個機會來抱住雷蕭的大腿。只要抱住了這樣一條大腿,那麼他在京城的地位立刻會水漲船高,對於那些下面的一些官員,他大可以不必再去看眼色,但是這些必須建立在雷蕭允許的情況下才行。
於是,林嘯南連夜做好了一切準備,這也充分體現了他的獨到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