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文樂讓黃水娟包下的鋁礦,修通了二柳鄉到三水鄉的公路,交通便利的小坦村成了一個繁華的小村子。村子裡許多青壯勞力,都到鋁礦做工,每月都能領到穩定的工資。還有村裡的水利工程修建好了,新種子讓大家糧食豐收的用不完,賣給酒廠又是錢。再加上種藥材,出售藥材的錢,大家口袋裡的錢都多了起來。這錢一多了,村裡人就開始玩牌賭博了。鄉、村二級幹部管的緊,大家都是躲着玩。
沒想到秀娥的堂弟林志斌,也就是秀娥叔叔家的兒子,在三水鄉中學當食堂管理員,國慶節前來冀平,爲學校採購些菸酒。倆人湊巧地在秀娥的美容廳門口相遇,秀娥見到堂弟自然要招待他吃飯,雙方一聊起,才知道各自的情況。聽到堂弟是來採購煙、酒,就叫來老公柳傳基幫忙,又開車送他和將採購好的煙、酒,送回到三水鄉。
因爲柳傳基帶林志斌去桃紅酒廠買酒時,桃紅聽說是秀娥的弟弟,也不知內情,所以,就送了他二件酒,其餘的酒都是優惠價供給。誰知,回到家把情況一說,秀媚、秀芳、秀秀等姐妹,都好好地數落了她一頓。林青柔還特地打電話,說了秀娥一頓。秀娥這才知道她出嫁後,小姑和妹妹們與二叔家的關係,是如此的糟糕。
偏偏這個林志斌回到家後,把從秀娥那裡得到的情況,告訴了父母。國慶節期間,來往的人又多,他這一吹,誰都知道他們家跟文書記是親戚。正好村子裡的人,沒有地方賭博,有人就讓他們家開場子,反正,跟文書記家是親戚,姐夫又是公安局副局長,又什麼好怕的事啊,林志斌本就是一個二愣子,酒一喝,就在家裡擺起了賭場。他家有這麼大的後臺,很快就聚集了許多人在他家賭博。
林志斌的媽媽本就是一家之主,老公怕她怕的要命。一連幾天賭場都是到通宵,她就跟兒子輪流收費。她本身褲帶就鬆,贏錢的人賞她幾個錢,她就雙腿一張請君品嚐。國慶長假剛過,就有人把這事,反應給了村支書。村支書就立即報告給了常雲飛,並說他們與文書記、柳局長是親戚。常雲飛就問了柳傳基,柳傳基正爲帶林志斌去找桃紅要酒的事,被幾個小姨子責備的難受,一聽到這事,當晚就帶人去端了這個賭窩。
誰知,將這夥賭徒逮回局裡一審,竟帶出了林志斌的媽媽賣*之事。本來這種男、女的事,在冀平不太被人關注,可是牽扯到收錢,姓質就變了。柳傳基將人帶回局裡,就回避參與這事。常雲飛又拿不敢隨便做主,等到文樂回來,就連忙來彙報這事了。而這種事是說大可大,說小可小,他們的賭資又不大。文樂前世經歷中,二千年之後,祖國到處是麻將聲,20元一局麻將,基本上是老頭、老太消閒玩的牌局。
不過,這件事的姓質卻惡劣,尤其是給文樂和柳傳基倆人,帶來的負面影響非常壞。文樂把這件事告訴了老婆們,讓她們拿個處理意見。莊宜、秀嬌、秀媚、秀芳、秀卉、秀秀幾人一聽這事,立即就說要判他們刑,要求越重越好。
文樂知道她們的想法,就笑着說:“我從沒有認過他們是親戚,也影響不到我什麼,你們不用爲我擔心。林志斌的行爲屬於聚衆賭博,因其數額不大,夠不上判多重的刑,林志斌的媽媽賣*,也只能是拘役。所以,我建議不如到小坦村去開個公判大會,這樣可以教育一大批人,林志斌和他的媽媽,按相關法律條款處理,其餘人按拘留、罰款處理。你們出去後,跟青柔、志誠、建華、秀娥、傳基都通個氣,我好讓常局長他們去處理。”
第二件事,就屬於刑事犯罪的事情了。
江美芳的姐姐江麗芳,不知從那裡領來了一個盜竊團伙,總共有三十多人,還住在她父母親家,又構成了窩藏和包庇罪。此案還在進一步的審理中,據說還有五個漏網的小頭目,沒有被抓獲。
文樂對曉菊和曉娟說:“你們要做好父母和曉明、江美芳的思想工作,千萬不要來找我去講情,我不會去講,你們也不準去講,不管事情有多大,都是他們自找的事。”
曉菊和曉娟立即做了保證,說一定會跟父母和哥嫂講清道理。
文樂帶着大家出了逍遙天地,就去處理公務去了。晚上,一家人聚在一起時,秀秀說她們都通過氣了,一致同意文樂的處理意見。而曉菊這邊卻說,曉明和江美芳,她們都是懂法的人,沒有什麼意見。可是她們的父母,卻覺得這樣有些沒面子,女婿是市委書記,都保不住親戚,還是曉明和江美芳幫着一起,纔算是做通了父親的工作。
文樂笑了笑說:“我就知道你父親是個不明事理的人,而且還很倔。所以,才讓你們去做工作。唉!可憐之人必有可嫌之處啊。他怎麼不想春節期間,江家人來*曉明要錢的事呢?那時候,還有面子嗎?這些年我不願意帶他們去燕京,就是怕你父親不懂事。你們相不相信,儘管你們說做通了他的工作,弄不好明天他會跑公安局去吵着要放人。”
曉菊說:“真有這種可能,我明天讓曉軍一早就回家,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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