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落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否則就不懂得珍視自己原來享受到的東西。”——《魯冰遜漂流記》
夜皇都那晚,分局的人抓捕了幾個嫌疑犯,其中包括那兩個小流氓和叫威哥的毒販,譚輝後來不知所蹤。
龔帥發動了交警大隊,封鎖了汽車站,火車站,飛機場,費了很大的勁才把譚輝逮回市局。
此時,譚輝坐在審訊室的椅子上,面無表情的等着三位警官的裁決。
“你認識湯甜嗎?”
“認識。”
“九月二號晚上六點至凌晨兩點你在哪?”
“夜皇都。”
“這段時間你一直在夜皇都?”
“一直在,監控錄像你們不是有嗎?”
“涉嫌走私奢侈品,你幕後老闆是誰?”
“沒見過,我只負責接待客戶,”譚輝靠在椅背上,“警官,我一個打工的,只知道幹活拿工資,那些貨看起來和微商貨品差不多,老闆怎麼說我怎麼做,你們硬要給我扣上走私兩個字,我也無話可說。”
審訊室外,宣辰對着耳麥:“問他八月三十號晚上是不是和湯甜在一起。”
審訊室的刑警往前傾身:“八月三十日晚上,你是不是和湯甜在一起?”
譚輝一愣:“······是,那天湯甜過生日,我們幾個同事給她過慶祝生日。”
宣辰盯着譚輝看了一會,按着耳麥輕聲說:“問他認不認識曾傑。”
“認識曾傑嗎?”刑警收到指令,問,“他死了,這件事你知不知道?”
譚輝很輕微的頓了一下,旋即坐直了身體,像是舒緩一下僵硬的脖子,他搖晃了一下頭:“他是我老闆的常客,死了嗎?怎麼死的?”
說這話的時候,他目光瞥向另一邊。
審訊室的門開了,裡面的人朝進來的人招呼:“宣隊。”
宣辰點了點頭,赫然坐在譚輝對面,這氣場來勢洶洶,帶着一陣旋風把被審訊的人驚了一下,當譚輝看見穿着制服的宣辰時,嘴巴長開眼睛瞪大,一臉驚詫。
“嗯,沒錯,是我,”宣辰把一堆報告往桌上一扔,“我是警察——端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長宣辰。”
譚輝驚的有些坐不住,險些從高低不一致的椅子上摔下來。
“你認識曾傑,而且對他很瞭解,因爲他是你的情敵,你喜歡湯甜,可湯甜喜歡有顏有地位又多金的曾傑,你恨他,於是你就把他殺了。”
譚輝:“······”
宣辰繼續說:“八月三十日晚,湯甜過生日,楊婉清作爲閨蜜也來了夜皇都,當時,楊婉清和湯甜穿着紅色系的姐妹裝,那套閨蜜紅系列是你送給湯甜的,那晚曾傑由於他的老闆金宇珊從國外和他視頻通話而忘記了湯甜的生日,所以那天湯甜很傷心,喝多以後你把湯甜和楊宛清送回家,就在那天,你拿走帶有楊婉清指紋的水果刀,並用湯甜的手機給曾傑發了一條信息,聲稱夜皇都一點才下班,約他九月三日凌晨兩點在宏昌大道24小時營業的超市門口見面。發完之後,你就把這條信息刪除了。”
譚輝:“這些都是你的猜測。”
宣辰沒理他,繼續說:“九月三日晚,你故意告訴湯甜——曾傑吸毒,湯甜爲了掙錢而去夜店兼職,見過吸毒的人,她十分排斥毒品,那天她很早就請假回家,楊婉清回去陪她,兩人喝了很多酒,你在中途謊稱鬧肚子去了衛生間,實際上是從二樓包間裡的一扇窗跑了,你去了宏昌大道,凌晨兩點你穿着從湯甜家裡偷來的紅色裙子,戴着假髮,打着傘,朝收到信息趕來的曾傑走去。”
譚輝的身體有些發抖,放在腿上的兩隻手相互掐着,他有些不安的低下頭。
“你趁他沒有防備,殺了他,爲了轉移警方視線你把兇器拔出來時故意減輕力度,看起來兇手就像女人,只是你忽略了一點,你刺向曾傑胸口的位置,暴露了你的身高。事後你把自己的指紋擦掉,水果刀上只留下楊婉清的指紋,隨即你把假髮套燒了,那件紅色的衣服也燒了,只是那天大雨,紅色的帶着你指紋的衣服還殘留了一塊被清潔工收進了垃圾站,警方根據楊婉清身上的衣服找到這塊殘留的布料。”
宣辰看着譚輝,雙眸在淺藍色制服之上熠熠生輝。
譚輝:“······別以爲,用這種計量可以逼我說些什麼······”
審訊室的門被推開,技術偵察人員拿進來一個證物袋。
宣辰拿出一張照片,上面是譚輝在深夜離開湯甜家門口的照片:“解釋一下,你九月三日凌晨兩點二十爲什麼會出現在這?”
譚輝瞪着那張照片,心力交瘁的有些慌不擇路:“那個監控不是壞了嗎?鬼知道你是從哪找的一張照片······”
龔帥一拍桌子:“你怎麼知道那個監控壞了?還是說那個監控就是你在八月三十日晚上親自弄壞的。”
蘇子俊推了推眼睛,跟着附和:“其實監控在案發當晚七點左右才被物業修好,只是你以爲萬無一失。”
龔帥暴躁的用筆敲着桌子:“楊婉清已經交代了,你在九月三日凌晨兩點二十來過湯甜家,當時楊婉清還在,她和湯甜在激烈的吵架聲中根本沒有注意你的存在,當時兩人喝得有點多,你在不經意間把那把帶血的水果刀用月餅內襯綢緞布包好放在了她包裡,隨後你謊稱有事就離開了,這個時候被害人已經死了,楊婉清離開湯甜家時是凌晨兩點四十。”
審訊室裡的譚輝,從協助調查到嫌疑人只用了不到一天,他臉色從漫不經心到十分難看,再到蔓延紅血絲,他的態度開始變得消沉,十指緊扣,被自己掐的通紅,臉色開始蒼白,有些神經質的苦笑了起來。
片刻後。
“是,我是殺了他,我恨他,捅他一刀算便宜他了,”他說這話時陰森可怖,在場的刑警心理素質很高,聽到這話都不由得打了個寒戰。
“我和湯甜在很小的時候就認識,那時我們才六七歲,我本名叫郭輝,小時候和湯甜家是鄰居,她原生家庭不好,我的原生家庭更不好,我爸是個酒鬼,喝多了就打人,常常把我媽打的死去活來,我妹妹被他打成了弱智,因爲有後遺症和心裡陰影,妹妹現在十幾歲了還不會說話,小時候我親眼見到他酒後發狂,把妹妹直接提起來砸向地面,把母親的頭抓着往牆上撞,他的所作所爲讓我恨透了他,直到他有次喝多了落到河裡,他喊着讓我救他,我沒救,就那樣看着他沉了下去,那時我十歲,我成了人們口中弒父的逆子,母親在不堪的病魔面前也永久的倒了下去,於是我和妹妹被一個無兒無女的流浪漢收養,跟着他改姓譚。
此後我過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十幾歲就輟學了。
“八年後,我再次見到湯甜,是在我養父的侄子家親戚的婚宴上,湯甜的母親帶着她參加婚禮,年長的人樣貌變化不大,我認識湯甜的母親,所以一眼就認出了她,由於我改姓,樣貌也發生了變化,那時湯甜不認識我,小時候的記憶裡她是溫柔的善解人意的姑娘,再次見到她,我就一直默默關注她,那個時候情竇初開,可能就已經喜歡上她了,直到幾年後,聽說她媽媽給她安排了婚事,嫁給了一個大很多的男人,我傷心了很久,後來見她過的不幸福,自己一個人來了端城,我就跟着來了端城。爲了賺錢治妹妹的病,還要給養父寄生活費,我就去了夜皇都,沒想到遇到了來做兼職的湯甜,我暗暗發誓一定要博得她的歡心,可當我知道她有情人之後,我怒火中燒,我暗自調查了曾傑,他被一個有錢的女人包養,豪車住宅奢侈品樣樣都有,可他還不滿足,非要和湯甜藕斷絲連,我曾勸過湯甜離開曾傑,告訴她曾傑和那個老女人有染,是個不負責任的人,他腳踏兩隻船,她知道以後很生氣,我原以爲她會離開曾傑和我在一起,可是曾傑三言兩語就把她哄好了,她說她愛曾傑,她會爲了曾傑和老家的男人離婚。”
“曾傑吸毒這件事,是我故意告訴她的,因爲她討厭毒品,她在夜皇都見過吸毒的人毒癮犯了時的樣子,可是她還是忘不了曾傑,於是,我準備親手殺了他,只有他死了,湯甜纔會死心······我嫁禍給楊婉清是有原因的,因爲那個賤貨一直對我反感,說我不務正業,說完娘娘腔,說我沒本事,還攛掇湯甜不要和我在一起,爲什麼?那個賤貨只是個無家可歸的可憐蟲,自己靠出賣色相做主播靠喝酒推銷酒水,只是個小小的餐廳服務員,憑什麼在那危言聳聽,憑什麼在那詆譭我污衊我?”
這是有史以來,破的最快的一個案子,犯罪嫌疑人交代罪行只用了短短的幾個小時。
宣辰嘆了口氣,走出審訊室,後面跟着出來的龔帥摸了一把額上的汗珠:“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蘇子俊:“宣隊,你是怎麼查到那件紅色衣服殘片的?我跑了幾個垃圾站戴着手套手都扒拉臭了,也沒找到,還有,湯甜家門口的監控,那天我們排查了,那裡監控一直是壞的?”
宣辰面無表情:“這些都是我的揣測,那個監控圖影是在夜皇都門口調取的。”
龔帥:“哦?!”
蘇子俊:“嗯?!”
剛剛跑過來的周琪:“宣隊,晚上吃什麼,突然肚子好餓。”
龔帥:“——案子破了,人民公僕有臉好好吃飯了。”
宣辰突然頓住,驚道:“我須得趕緊回府,府上有兩個嗷嗷待哺的‘嬰兒’。”
蘇子俊:“······”
周琪:“······”
“······”龔帥,“我也要回家,還有失物需要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