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畏畏縮縮地看了林尋一眼,嚥下口水的女郎道:“昨晚和他在酒吧認識的,他說他在黑幫裡混得很好,剛好我來廈門又想找個依靠,昨晚又喝了有點多,就被他帶到這裡來了。”
走到女郎跟前,林尋就挑起她的髮絲聞了聞,並沒有聞到酒味,甚至連煙味都沒有,所以他就道:“似乎你和他一樣不喜歡說真話。”
心一驚,女郎就道:“其實我是他女朋友,但又不是他老婆,他犯法是他的事,我應該沒事吧?”
“如果你沒有參與犯罪,沒有看着他犯罪,並且不知道他犯過罪,那你就沒事,但顯然不是這樣子的。”聞到女郎身體散發出的香氣,林尋繼續道,“如果你將你所知道的都告訴我,我就立馬放你走。”
“你是警察,你是不可能放我走的。”
“其實我不是警察,我只不過是警察的朋友而已。”拿出名片給女郎看,林尋反問道,“如果我是警察,你覺得我還能開公司嗎?”
“竟然是總經理啊!”感慨之餘,女郎這才認真地端詳着林尋的臉,這才發覺眼前這傢伙還真是個帥哥,只可惜被這帥哥撞到他和趙佑在搞,要想裝成淑女泡這帥哥也是不可能了。
反正呢,女郎現在只想早點離開這是非之地,反正她覺得自己長得也不賴,要想找個能夠養得起她,還幹勁十足的男人也不是什麼大問題,所以她就將她和趙佑在一塊,趙佑所犯過的事統統說了一遍,其中自然包括趙佑和伊萬之間的事。
二十分鐘後,有些氣的李軍走出了房間,道:“那小子一直和我繞彎子,還把他祖宗十八代都拿來發誓,說只是和伊萬見過面,喝過茶,聊一聊天,上一上丨牀而已,媽丨的!”
“你直接叫人把趙佑帶到局裡,我帶你去找伊萬。”
“啊?”李軍嚇了一跳。
“這位可愛的粉蘭女士已經將,趙佑幹過的事都說出來了。”
“看來我找錯門道了。”
打電話叫附近的巡邏警察將趙佑帶往警察局,李軍就和林尋還有粉蘭一塊趕往伊萬藏匿的酒店,而林尋還答應粉蘭,只要抓到了伊萬,就立馬放她走。
嚴格來說,粉蘭是同謀,應該要一塊抓回局裡問罪纔是,但既然林尋都答應粉蘭了,李軍也就不再說什麼,反正和林尋相處的這些日子裡,李軍發覺自己也有了些許改變,至少不會像以前那樣老繃着臉。
按照粉蘭提供的情報,伊萬就住在宏文酒店710,所以進了宏文酒店,李軍就先利用自己的職務查了住客登記表,發覺710是住着一個老外,不過名字是喬布斯?傑克遜,這讓李軍明白伊萬是喬布斯和傑克遜的忠實粉絲,不過就算再忠實,伊萬始終是個大敗類,就算同樣是傑克遜粉絲的李軍也不可能放過他的。
到了710前,林尋還想將門踢飛,這次則輪到了李軍阻止林尋。
敲了敲門,李軍道:“喬布斯先生,我是保潔員,我需要對您的房間進行一次突然性清理,之前有住客反應這一層樓有耗子出沒。”
等了足足五分鐘,李軍也不見屋裡有動靜,所以有些鬱悶的他就讓林尋展現他的飛毛腿了。
門被踢飛後,他們兩個都傻眼了,站在稍後面的粉蘭這發出了驚叫。
見只穿着褲衩的伊萬已經死在牀丨上,胸前還插着一把水果刀,李軍就立馬打電話到局裡,隨後就讓林尋看着現場,他則跑到保安室去看監控錄像。
“我可以走了嗎?”粉蘭小聲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