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風一邊走,一邊聳了聳肩膀,無奈道:“我就是隨口說一說而已,別太當着,再說你說的什麼該死的因果律爲什麼對你有作用,爲什麼其他人的沒有作用,你這個神明…………”頓了頓,繼而大聲的說道:“在我看來,是挺憋屈的,而且是最爲憋屈的那一種?!”
瞬間黑化的米特旋即冷言冷語道:“臭小子,你是想死了嗎?反正你又不是這個世界的,殺了你也不會受到因果律的制裁,,要是不答應的話?!現在就宰了你…………”
凌風咧嘴一笑道:“買,怎麼不會?!要不我們兩個人拉勾,你看行不行,前提是我的有錢,況且我現在身無分文,你這個高高在上的神明應該是知曉的!”
時音笑了笑,這個孤獨的神明到底活了多久,她也不知道,但是從米特的身上衣着打扮,明顯給一種與時代脫軌的感覺,衣服的確也破舊不堪,上一次遇到這傢伙還是三年前後,到現在爲止,衣服還是一如既往的老舊,唯一的差別就是口袋上的那個破洞越來越大,米特的樣貌也是一個沒人胚子,可是俗話說得好,人靠衣服,馬靠鞍,就算是那些神佛也是需要一些金裝來點綴一下自己,當然,這些不着邊際但是卻有非常有道理的話,時音是萬萬說不出的,還是在前面那個閒庭信步的傢伙說的,而且時音這邊有神倒是不假,佛那可是肯定沒有的,時音相信的只有手中的刀,還有前面那個隨時都想獨自承擔一切的人?天曉得這個看起來老實巴交的傢伙會不會撇下自己,人不可貌相,這個道理時音比誰都懂,要不然自己嗯父親也不會被自己最相信嗯老管家給害死,蒂娜更不會爲了自己慘遭獸人的屠戮。
原本和睦無比的家庭就是因爲那個老實巴交的老傢伙弄得下場家破人亡,可是最後老傢伙的下場也是慘不忍睹,四肢全部被自己砍瓜切菜一樣,切的體無完膚,背叛父親的人就該是如此,那個管家最後就這樣被自己砍的體無完膚,血枯而亡,之後的自己便過着慘淡無比的生活,能夠相信的只有手中的鬼徹,獵殺獸人也是自己活着的唯一目標,可是這個世界上的獸人太多了,多得如同螻蟻一般,人類也是如此,殺不光,多如牛毛………
別人的靈器都是由器主命名的,但是時音的靈器有些特殊,鬼徹的名字不是由時音決定,而是他自己說自己就是鬼徹,時音也是大吃一驚,管他叫做什麼,只要是能夠殺人的刀就行了,夠鋒利,夠快,可是這把刀不光是一把刀,之所以稱之爲妖刀,定然與其他的靈器有所不同,在與波爾的一戰當中,時音將自己的靈器進階成爲神器的狀態,結果卻是一發不可收拾,波爾是被自己的妖刀打得落荒而逃,可是那一段的時光裡,自己就是一具行屍走肉,無論是獸人,還是人類,一律捅死,直到遇到希爾頓爲止,直到遇到這個長相俊秀的傢伙,自己的臉上纔會時常顯露出笑容來,這傢伙總是會講一些一點也不好笑的笑話,時音根本就聽不懂,因爲凌風講的笑話全部都是講了一些聽不懂的冷笑話,比如說,鋤禾一個睡了幾個人,時音聽得是雲裡霧裡,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再後來凌風詳細的解釋一番,時音這才恍然大悟,醍醐灌頂。臉頰緋紅地笑了笑,那段與他偶遇的時光在自己看來,是最開心不過的。原來這個看起來木訥寡言的傢伙講起話,也是絲毫也不遜色咧,隔三差五的就跑到凌風的世界,凌風也總是毫不吝嗇地帶着自己去吃那邊世界纔有的獨特美食,好像是有一個叫做冰淇淋,特別的好吃,還有什麼叫冰棒的東西,然後拉着自己的手去跑到一個叫做空調的下面乘涼,涼風習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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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時音到現在爲止,都是記憶猶新,起初時音還是一臉戒備的樣子,發現這個世界的人都是和自己有着相同髮色的人類,滿大街的都是,自己頓時欣喜如狂,原本認爲凌風是若有所圖的時音旋即放鬆了警惕,可是每當與凌風說話的時候,周圍人木有異樣的眼光看待他,對,沒錯,就是他,而不是他們,因爲他們的眼中壓根不存在這黑髮小子身邊有一個好看無比的女孩子,那種感覺就像是在看待傻子一樣,時音感覺到,聽得到也看得到。
記得有一次炎炎夏日的時候,兩個人坐在樹蔭底下有說有笑的,時音突然神色肅然的詢問道。
“喂,我是不是不存在的?!”時音吃了一口他買給自己的冰淇淋,再不吃的話,這個冰淇淋馬上就要被太陽給曬沒了,這是他告訴自己的,她可記得一清二楚,他說得話,總是有道理的,雖然這個傢伙會偷偷摸摸的再一個叫做電腦的東西看一些奇怪的東西,一旦看見她,立即神色慌張的拔掉電源,甚怕她看見了什麼不該看的東西,可是她看見了,一個沒有穿衣服的女人,可是與她比起來,模樣根本就是一個天一個地,用他的措辭來說,簡直差了十萬八千里,完全沒法比,根本不是一個檔次的。
“啊!”正在津津有味吃冰淇淋的凌風突然擡起頭,疑惑道,時音又說了一遍。
“你應該………不,的確是存在的?!”
“爲什麼那麼肯定!”
“哈哈,當然希望的確是存在的,時音你那麼好看,誰想,誰又捨得離開你,你要是我幻想出來的,這些天我買了兩分的冰淇淋難道都是被我一個人吃掉了嗎!”
“萬一是的!他們都叫你瘋子?…”
“瘋子就瘋子唄,說得他們這些人的腦袋就非常聰明一樣,看待別人的眼神總是盛氣凌人,高人一等,哈哈,沒辦法了,他們說我是瘋子,我就是瘋子,就算是把一個小瘋子說成一個學歷很高的專家也不是不可能的,畢竟嘴巴長在別人嘴上,總不能氣勢洶洶的用針把嘴巴給縫起來吧!那樣的話可就是會犯法的,對吧,時音,再說當時你不是捅我一刀了嗎,那些準備好好揍我一頓的傢伙見我倒在血泊之中,立刻落荒而逃。你我初遇的這件事總不是假的吧,再說那些傢伙自打上一次事件過後見了我見了就像見了鬼一樣!”
“這就是你相信現在存在的理由?!”時音停止吃冰淇淋,小心翼翼的說道。凌風吧唧一口吃完手中草莓味的冰淇淋,斬釘截鐵道:“當然不是?!”
“那是爲什麼?!”
“你先把手裡的冰淇淋吃完我就告訴你!”
時音快速吃完,凌風道:“我喜歡你啊!你看你臉紅了吧,臉紅的時音真的非常的好看,特別的迷人,誰會讓自己喜歡的人不存在了!所以時音你一定是存在的,時音你喜歡我嗎,你要是喜歡我的話,不好意思的話就點點頭,曾經有一個傻小子看了一本書,書中的主角叫做路明非,這個傻小子總覺得自己挺悲慘的,和這個主角挺像的,成天吊兒郎的樣子,眼睛永遠是睜不開的樣子,現實中是一個木訥,寡言少語的傢伙,網上卻是生龍活虎,非常的健談。可是有一天那個傻小子發現他根本就不是他,書中的主角喜歡一個比自己大一件性感又漂亮的學姐,可是學姐已經是別人的未婚妻了,他喜歡她,卻又不敢表白,害怕成爲挖牆腳的混蛋,後來又遇到一個非常可愛的小怪獸,小怪獸非常喜歡這個外表木訥寡言的傢伙,可是這傢伙到最後還是沒有拯救小怪獸,他可以爲了自己喜歡的學姐奉獻出四分之一的性命,爲什麼就不能夠爲喜歡他的小怪獸……總之我現在明白我和他一點也不像,我喜歡柳絮,柳絮不喜歡我,他孃的,你不喜歡我,憑什麼老子要對你好啊?神經病嗎?你又不是我女朋友,假如他是路明非的話,可以爲了一個喜歡自己人選出1/4的性命,但是絕對不可能爲了喜歡別人卻不喜歡自己的人老老實實的貢獻出自己寶貴的性命,這買賣賠了,虧大發了!”
凌風繼續剛想準備自說自話,結果時音冷不丁的吻了上來,凌風笑着說道:“時音你是存在的,我喜歡你,我可以爲了獻出我的1/4的生命,十年一百年也行,我喜歡的人一定要喜歡我。”
是吧,自打第一次見到他,她就喜歡上了他了,他絕對不是一個瘋子。
……………
“放心吧,我老公一定答應你的事情一定會做到的!”時音嬌羞道。
米特冷哼一聲,他孃的,要是現在我換一身好看得體的衣衫,早就把你這個要臉蛋沒臉蛋要屁股沒屁股要胸沒胸的傢伙,甩得你望城莫及,哎,最討厭秀恩愛的人呢………
米特耷拉着腦袋有氣無力地走在類似時光隧道的東西,神色黯然,凌風打趣道:“親愛的神明,我想問一個問題?!可以嗎!”
米特發出蚊子般的聲音,嘟囔道:“可以,但是你一定要給我買新衣服,我就回答你,否則就宰了你,是真的哦,神從來都是不會騙人的,不言出必行的人不是好人哦?!當然神明更是如此,凌風小同學,這一點,你比我還清楚吧?!你當初可是一個會扶着老爺爺老奶奶的紅領巾啊?……”
“…………”凌風心中一陣莫名其妙地膽寒,然後嚥了咽喉嚨,點頭道:“沒問題,有錢一定可以買!我保證,我從來都是言出必行的好人,不過早就不是紅領巾了,這世道當好人遠不如當壞人更加的舒坦,好人難做啊!”
“別和我廢話囉哩巴嗦的,快一點問,神的耐心也是有極限的!”
“喂喂,米特這樣做就有點不太地道了,你是神啊,再不濟也得以身作則啊,怪不得這邊的社會風氣那麼的差,一定是因爲你這個神明做得太不稱職了,嗯,一定是這樣的!”恍然大悟的凌風點了點頭,深以爲然的,儼然一副老學究的架勢,這話說得不怎麼的,但是這個氣勢動作一定學得有模有樣,更何況凌風這個人內心是怎麼樣的,就是那種不怕事情鬧大,唯恐天下不亂的那一類人,說的就是他凌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