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初牧野的這些過去他並沒有跟於明珠提起過,畢竟是不光彩的事情,沒人會願意逢人就談。
而且,他也不認爲他有跟於明珠交代這些的必要,因爲他沒有任何要跟於明珠糾纏什麼的心思,自然覺得無須跟於明珠交心說這麼多。
於明珠這樣明晃晃的示愛,他也有權利選擇拒絕不是嗎?
而面對着他否認自己是好男人,於明珠搖晃着面前的紅酒杯笑的很是自信,
“我的眼睛很毒辣的,是不是好男人,我一眼就能看穿。”
她在商場摸爬滾打這麼多年,誰好誰壞她還不是一眼就能看穿?
她看得出來,面前這個男人是一個有故事的人,而且他的能力和他的氣度,都不是那一家小小的便利店所能裝得下的。
男人不怕有故事,有故事才能說明他們有閱歷,而有閱歷才能讓一個人擁有成大事的隱忍的度量,所以雖然這個叫做初牧野的男人現在看起來一貧如洗,但於明珠篤定,他日後一定會有一番作爲。
身邊從未停止過男人對她的追逐,然而她卻只想爲這個男人駐足停留。
初牧野再次笑了起來,
“很榮幸於總能給我這麼高的評價。”
於明珠不滿地蹙眉,
“你可以叫我明珠嗎?於總於總的真的很生疏。”
初牧野不動聲色地堅持着,
“還是叫於總吧。”
於明珠也沒想到他還挺固執的,鬱悶地瞪了他一眼沒再勉強他什麼。
席間兩人倒是相談甚歡,當然,相談甚歡的前提是當話題是工作的時候,一回到私生活上,他就開始寡言少語,甚至打着太極避開話題。
把於明珠給鬱悶的夠嗆,她約他出來又不是爲了談工作的,而是爲了聯絡私人感情的,結果話題動不動就被他帶到工作上去了,於明珠也再次確認了這個男人不簡單。
她向來性格強勢,在跟人交談的時候向來是她處於主導地位,然而跟初牧野吃了這一頓飯,好多話題都是被他帶着走了,她想要得到的消息,一點都沒從他嘴裡打探出來。
正如男人對女人有徵服欲一樣,女人對男人也同樣有徵服欲,尤其是他這樣皮囊相貌都很出色的男人,就愈發的讓人心動了。
晚飯結束之後於明珠送初牧野回家,初牧野並不想讓於明珠知道自己的住處,於是就讓於明珠將他送到了便利店,只說自己還要去店裡看一看。
於明珠是什麼人啊,當下就知道了他那些想要避開她的心思,將車子在便利店門口停好之後就那樣曖昧地湊近了他,纖細的手指輕撫他英俊的側臉,
“怎麼?不想讓我知道你住哪兒?難道你還金屋藏嬌?”
金屋藏嬌這個詞,讓初牧野驀地就想起了曾經幾度在他的住處****過的那個女孩子,眉頭微蹙的同時微微側了側臉避開的於明珠的手指,
“於總真會說笑。”
這樣說着就打開車門下車了。
於明珠就那樣看着他挺拔的身影兀自進了便利店,塗着豆蔻丹紅的手指在方向盤上敲打着,這個男人,她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