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混混是不敢得罪有錢人的,因爲他們有錢。只要他們有錢,他們可以用錢買到很多比我們還厲害的混混爲他們做事。他們可以讓他們殺我,打我,要我一條腿,或者一隻手。而那些人拿到錢後,通常逃之夭夭。
所以,很多明智的混混一般不得罪有錢人。交個好朋友,他們可以從有錢人身上賺點錢。得罪了他們,就要慘了。
金爺是個有錢的混混,不過他比很多混子更聰明,他懂得包裝自己。年輕時,他也是一把刀扛起一條街的好漢。現在年紀大了,有錢有身份有地位了,他從來不提他年輕的時候。打打殺殺的事,他也從來不參加。在很多人眼裡,他不過是個普通的有錢人。
不過即使他很低調,懼怕他的人仍然很多。他們知道金爺什麼背景,也不敢得罪他。但是有敢得罪他的,那個人是省裡另外一個有錢的混混。兩個人平時誰看誰都不順眼,總要互相諷刺幾句。
地位相當,勢力又相當。所以金爺相中了我和簡傑,他覺得我們有幹掉他的能力。只有那個人死了,金爺纔會真正的露出笑容。而那個人死了,金爺能賺到的錢也更多一些。
“劉鵬,你知道外面買一個人的命需要多少錢吧?”喝過酒,金爺將我和簡傑帶到了一個包間。
“兩萬到五萬,兩三萬就差不多能找到一個人。”我說。
“恩,那是民工的價錢。殺一個普通人,找兩個農村人夠了。但是如果是想幹掉一個有身份的大哥,你覺得需要多少錢?”金爺問我。
“二十萬左右?”我想了想問。
“不錯,只要我拿出二十萬,我可以找到很多人殺他。不過我只相中你了,你覺得這是爲什麼呢?”金爺笑着問我。
“呵呵,可能是擡舉我吧?”我笑着問金爺。
“不,是因爲你是個殘疾人。殘疾人殺人,是不用償命的。你還年輕,在監獄裡蹲個十幾年出來後仍然還年輕。我給你四十萬,你去給我幹掉他吧。”金爺笑着對我說。
以前有錢的時候,我們想過用四十萬去買輛牛比的車子。大家還年輕,有個逼格高一點的車子我們可以借兄弟們泡妞,自己開着也有面子。不過,那只是我們輝煌的時候。
現在我們已經沒什麼錢了,四十萬對我們來說絕對是天文數字。有了這四十萬,我可以不給兄弟們添任何麻煩自己治好自己的眼睛。但是如果我想要自己的眼睛,也要爲了自己的眼睛付出代價。
這個世界上,沒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收穫,永遠與風險並存。
金爺走後,我和簡傑沉默。很明顯,我們幹掉那個老大後沒什麼好結果。殺了人,我們就算遠走高飛也可能被抓住。而金爺已經把後路爲我們想好了,判個十幾年出來重頭再來。我想重見光明,就要付出代價。
靠賭錢賺錢真的很危險,也很難。我的眼睛不能再拖了,大夫說如果拖的長了很有可能以後真的瞎了。想在短時間內賺錢,我必須忍着被金爺侮辱。他是有錢人,他有資格拿我是瞎子的事開玩笑。而我們在他眼中,也不過是賣命的工具。
“劉鵬,那個金爺很裝比呢。”簡傑想了想對我說。
“沒辦法,寄人籬下,他又是我們的老闆。”我們笑了笑說。
我們一羣兄弟不分大小,即使我是老大我也從來沒擺過老大的架子。我們沒有真正的分出過誰是老大,我們更沒有人像金爺那樣對自己的兄弟那麼說話。現在我們有老大了,那種滋味挺不好受的。
就像一隻原本無拘無束的野狗,突然被人用繩子拴住餵養。
“哎,不如我們走吧,我們想其他的方法賺錢治你的眼睛。邱凡說會幫你,他一定會幫你的。他打算賣掉你們的場子,他說那些錢夠了。”簡傑嘆了口氣。
才和簡傑打了一場,我身上痠疼痠疼的。躺在牀上,我也嘆了口氣,“找到邱凡了嗎?”
“我們跑的時候電話都關機了,現在誰也聯繫不上誰。不過邱凡說了,我們誰混的差不多了就先回去,到時候大家聽到消息就都回來了。”簡傑說。
“賣掉場子的事就不提了,我治眼睛這筆錢我會自己弄。如果我們真的要收拾那個老大,到時候我會替你背下所有的罪名。我是殘疾人,判的時候也能輕一點。”我說。
“劉鵬,你不會真的要給金爺當槍吧?他是利用我們的,他肯定沒想過收我們當小弟。”簡傑生氣的說。
嘆了口氣,我對簡傑說,“放下吧,也許咱們不會出事。咱們混了這麼久了,每次看着都很危險其實很安全不是嗎?”
“可是陳樂平現在已經被控制住了,他每天都要去警察局被警察問話。”簡傑說。
這個世界是法律的,我們不能觸碰法律是無忌憚的爲所欲爲。就因爲有法律約束我們,我們做什麼事都要加倍小心。這不是快意恩仇的武俠世界,是與現實差不多的世界。儘管我們做的很多事跟普通人不一樣,但是我們仍然要爲我們做出的事付出代價。
一陣鬱悶,轉眼間有人敲我們的門。門外好像是個女孩子,女孩子交給我們兩套衣服走了。
而她走了之後,簡傑又是一聲冷哼。
“怎麼了?”我吃驚的問。
“呵呵,金爺還真把我們當成小弟了,他叫人給我們送來了西裝。”簡傑冷冰冰的說。
“西裝?”
“不錯!”
西裝不是電影裡黑大哥們穿的那種,是類似於酒店大堂經理的那種西裝。金爺喜歡穿一件寬鬆的唐裝,他手下的小弟也大多衣裝得體。他們這不像我們小城市,動不動就上百人火拼。他出門時只帶六七個人,現在我和簡傑成了其中一員。
他是個暴發戶,他覺得我們這麼做能襯得出他大老闆的身份。他對外也從不承認自己是個混子,他說自己是個商人。
我們不是電影中穿着西裝那種打手,我們是他公司中的高級職員。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他身邊還要有個漂亮的女秘書。那個女秘書會經常拿來一份文件說,“金爺,這份文件請您籤個字。”
“沃克。”金爺一陣豪爽的笑,然後接過了女秘書的文件。同時,眼睛往女秘書的領子裡多看一眼。
第二天,我們已經跟着金爺上班了。他稱呼我們爲小劉,小簡。簽過字,他開始吹牛比,“你們知道嗎?我最看不上那些說英語的。英語有什麼好?有我們的拼音來的實在?”
“是,金爺所言極是。”金爺有幾個心腹,夜叉算一個,瘦子王算一個。瘦子王長的精瘦精瘦的,是他的狗頭軍師。他說話文縐縐的,最討金爺歡心。
“恩......”金爺滿意的輕哼,然後招呼小弟去給他泡一壺武夷山的大紅袍。坐在辦公室的老闆椅上,金爺對我和簡傑還算不錯。他對我和簡傑說,“小劉,小簡,我不知道你們喜不喜歡喝茶,一會兒你們嚐嚐武夷山的大紅袍。將來你們有出息了,要試着享受一下。”
“謝謝金爺。”我微笑着點頭。而簡傑不說話,他打心眼裡看不上金爺。如果不是爲了我,他早就走了。
一壺茶很快泡好,我和簡傑也有幸喝到了這武夷山的大紅袍。相傳古時一個書生趕考時肚子痛,當天晚上生了怪病。一個和尚給他泡了一壺茶,結果這書生喝了茶後病好了。後來書生高中,回來時用大紅袍披在了茶的身上,大紅袍由此得名。再到後來,大紅袍成了御用飲品和達官貴人的最愛,老百姓根本喝不上。
這茶貴的出奇,如今也成了黑勢力大哥的最愛。喝一口這茶,有種黃袍加身的感覺。
“晚上我帶你們見見那癟三,差不多時你們就動手吧。”輕抿一口茶水,金爺臉上露出笑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