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納公國,邊境重鎮,塔馬斯加城,迎來了一個重要的客人。
儘管,這個所謂的重要客人在幾天之前還是他們的敵人,但是凱納公國還是非常重視地在塔馬斯加城的城門口將這位重要的客人迎接了進來。
這位重客就是奧斯塔斯,奧威王國遠征軍統帥。
國家與國家質檢從來就不存在什麼永久的仇怨,彼此之間經常發生一些衝突,一些矛盾來就顯得太平常了,平常到根本沒有多少人會真的去關注。
現在因爲利益需求,所以凱納公國的那位班迪特大公甘願去和原先的仇敵握手言歡。
只要是符合凱納公國利益的事情,這位班迪特大公都會毫不猶豫,堅決地去做。
至於所謂的個人原則和國家大義相比較起來就顯得太微不足道了,甚至於,不會被人記在心裡。
羅林王國的強勢崛起讓奧威王國吃了一次悶虧,同時也讓凱納公國意識到,崛起後的羅林王國將會是比奧威王國更強大的敵人。
凱納公國和奧威王國之間最起碼不搭界,一些領土主權上的糾紛相對來說也會少很多。
但是凱納公國和羅林王國毗鄰而立,彼此之間多多少少會有一些衝突和摩擦。
不管是以前的雷諾王國還是現在的羅林王國,都一樣。
凱納公國勢弱,在雷諾王國走向衰敗之前,他們向來選擇的都是忍氣吞聲,能妥協好就儘量妥協,妥協不了的,靠着商議解決不了問題的,就拿錢砸,讓雷諾王國的當權者滿意了,這件事也就這麼過去了。
至於在羅林王國時期,因爲羅林對於賄賂貪污這方面制定的刑罰較爲嚴酷,所以很多人都不願意冒着這個風險去拿凱納公國砸出的金幣,他們所採取的都是最強硬的逼迫手段。
摩擦有了,衝突有了,很多東西就漸漸地變得明確了。
相對於奧威王國,實際上凱納公國的那位班迪特大公更願意傾向於去和奧威王國聯合起來,一起壓制和制裁羅林王國。
儘管在先前,凱納公國和奧威王國之間有着諸多的不快和矛盾,但是這些不快和矛盾在國家利益需求面前通通都變得不復存在了。
凱納公國的那位班迪特大公所意願的是凱納公國安穩和諧,能夠在強國壓迫下生存下去,逐漸變得強大起來。
這是那位班迪特大公的意願,他之所以願意在此刻與奧威王國遠征軍統帥奧斯塔斯侯爵不謀而合。
奧斯塔斯現在被困在凱納公國和龍嘯峽谷之間了,他失去了供給,失去了奧威王國的支持,現在他就像是喪家之犬一樣,惶惶不可終日。
現在凱納公國伸出了橄欖枝,奧斯塔斯自然欣然接受,至少先將肚子填飽再說。
塔馬斯加城內,班迪特大公坐在城主的高位上,左邊第一位就是奧斯塔斯侯,大廳的兩邊坐滿了賓客,大多是十二大家族的家主和凱納公國的當權者。
班迪特大公設宴款待奧斯塔斯侯爵,這在某種意義上已經表現出這樣的態度了,他想通過討好奧威王國去應對羅林王國。
先前龍嘯峽谷一戰,凱納公國私自違約,直接將羅林王國賣了,現在這位班迪特大公發自內心地感到彷徨和恐懼。
羅林王國連奧威王國都能擊敗,那想要滅掉自己還不是分分鐘的事情嗎?
這位班迪特大公發自內心地感到發慌,他害怕羅林王國會秋後算賬,所以他只能選擇這一條道路。
這一條道路雖然看起來是與虎謀皮,但要是好好謀劃也未必沒有可趁之機。
凱納公國是絕對的弱者,弱者所展現出來的姿態也是無比明確的,無法使用強硬的手段去對待誰,所以只能被迫地選擇去運用各種策略,以求自保。
宴席之上,觥籌交錯,鶯歌燕舞,好不熱鬧。
班迪特大公頻頻舉杯,和奧斯塔斯對飲,相互之間言談甚多,就好像有着無盡的話想要互相傾訴一般。
旁人要是不知道內情還真以爲這兩位是多年不見的故人呢!
其實在彼此之間滲透着各種陰謀詭計,你想殺我,我想殺你,之所以到現在還沒行動,那也是因爲彼此還有相互利用的價值,這樣的價值利益相互訴求,形成了今天這個局面。
“我當還以爲奧威鐵騎有多麼厲害呢!原來也不過如此罷了。”
“話不能這麼說,奧威王國能夠霸絕東荒域這麼些年,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呵呵,那你說怎麼被羅林王國稍稍設下計謀,就一敗再敗,惶惶如喪家之狗,好不悽慘,你瞅瞅,現在居然還有心思在這裡喝酒,這心也真是夠大的。”
“咱們喝酒,喝酒來,不討論了,不討論了...”
班迪特大公可以站在凱納公國的角度上,去和奧斯塔斯握手言歡,做出一副渾不在意的模樣,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擁有班迪特這樣的心胸和見識。
亦或者說凱納公國的很多人不不像那位班迪特大公一般,能夠將國仇家恨看的那麼輕飄飄的。
酒席之上,總會有一些不和諧的聲音,或許刻意小聲了,或許根本就不曾想過遮掩,這些聲音傳到有心人的耳中,總會產生這樣那樣複雜的情緒。
奧斯塔斯算是定力足夠好的人,但是他在聽到這番言論的時候手腳還是不由自主地揪在一起,他在憤怒。
但是此時此刻他不能展現出他的憤怒,因爲他有着自己的準則,此刻奧威王國的遠征軍處境並不那麼曼妙,誠然先前那番言論並不如想象中的那麼好聽,但是有一句倒是形容的恰當好處。
他們現在的狀態和喪家之犬也沒有多大分別了,有家不能回,有仇不能報,甚至於來說,各種狀態都糟糕透了。
能夠堅持到現在,奧斯塔斯覺得已經很了不起了。
現在奧斯塔斯深刻地明白,奧威王國遠征軍的一應供給,都要依仗着凱納公國,他們就是衣食父母,不可輕易得罪。
非但不能得罪,還要儘可能地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