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Chapter 13

音田來棲

“本大爺真想掐死你!”

嘖,這句話,真是許久沒有聽到了呢!

可是,不知道爲什麼,每次聽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總是忍不住想笑。

“我知道!”擡眼看他,繼續笑得燦爛,“如果你能把你家的財產分給我家一半,那我馬上就把脖子洗乾淨了讓你掐!當然,我會在你掐我之前先把遺書準備好,事先向所有人聲明我是心甘情願被你掐死的,絕對不會讓您在真的掐死我之後有任何的後顧之憂!”

怎麼樣?夠孝順、夠善解人意了吧?個人覺得這是目前看來最兩全其美的辦法了,既滿足了他想掐死我的慾望,又能保我爸媽後半生吃穿不愁,不讓他們在我被誰掐死後碎碎念着白生了我這麼個不孝娃——

可惜,從眼前這位少爺愈發陰沉的眼神裡,我知道他並不贊同我的提議。

而且,看他的樣子,好像還被氣得不輕?

唉,其實我真的不是故意氣他的,然而,不明白爲什麼,每次面對他,不管我說什麼、做什麼,最後還是會把他激怒,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磁場不合?

我暗自感慨在心底,而跡部則一臉陰沉地瞪着我,粗重的呼吸,明顯的壓抑,不知到底過了多久,他伸手捏住我的下巴,將我的臉貼近他的方向。

他眯眼打量着我的臉,上上下下、仔仔細細,只是,當他犀利的目光將我的面孔看得越清晰,他眸底的嘲弄便更甚,他湊近我,薄薄的嘴角,譏誚的弧度,一字一句,我聽見他在我耳畔低低地問:“音田來棲,你說本大爺當初是着了什麼魔,纔會讓你當我的女朋友?”語氣飄忽,近似自語。

我不自覺地笑了起來,“所以,華麗的您已經和不華麗的我分手了,不是?”

爲什麼會當你的女朋友?

這句話問得真好!因爲啊!那是老不死的上帝在頭暈眼花下不小心安排的一出陰差陽錯,誤打誤撞,滿足了一個愛做夢的傻妞,原以爲永遠都不可能成真的夢,當然,最後那傻妞要付出的代價竟是——

感受愛與被愛的能力。

“你說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是什麼?被一個人喜歡的感覺,又是什麼?”

“喜歡一個人會爲他痛,被一個人喜歡,是你讓他痛。”

“那麼,我想爲他痛,痛過之後,讓他爲我痛。”

恍惚中,迎面有強勁的風襲來,“砰”地一聲,有什麼東西重重擊上我身後的鐵絲網,引來一陣沙沙地響。

愕然地擡眸,迎上一雙憤恨的眼,燒着兩蹙火苗,卻不見半點的溫度。

他的拳頭,離我的臉,只有短短的幾寸。

我望着他的眼睛,從他眸中的波光裡,我看見還在微笑的自己。

不知道什麼時候起,笑容成了本能,就算不是刻意,也能久久懸掛。

只是……這樣的笑容,是從什麼時候起學會的呢?

偏頭思索,唉,記不清了呢!

是有人在耳畔不斷地說,“你配上跡部SAMA”開始的?還是在網上看到那句:偷來的幸福,就算持續的時間再長,依舊還是偷來的?

忘記了,真的記不得了,這個腦袋啊,想記住的事一件都記不清,不想記不住的事,倒是一字不漏地全部能回憶,嗯,看來回家後要多吃一點能提高記憶的營養品了。

胡思亂想中,眼前的人,薄薄的脣瓣一張一合,凝神辨析,哦,原來他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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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別再讓本大爺看到你。”

忽然,好想笑,於是,真的笑出了聲。

這句話,我也不是第一次從他嘴裡聽到了。

以前,他總愛說這句話,可是,每次說完,沒過幾天,又是他自己,主動出現,當我不假思索地問他:“你不是要我別再讓你看到麼?”他會彆扭着一張臉,假意地咳了幾聲,不以爲意地道:“啊恩,是本大爺自己來看你,不是你讓本大爺看到。”有幾次,被逼急了,他又會臉紅脖子粗地用:“本大爺的美學每一天都在閃爍着光輝”來搪塞,蠻不講理到令人匪夷所思。

其實,每一次,他都把這句話說得很認真,只不過這一次,他好像特別認真。

“嗯,你放心,以後看到您,我會記得繞道走的,我保證。”我笑,笑眯眯地向他表明心跡,笑眯眯地……指天發誓。

果然,下一秒,他的臉色愈發鐵青,惱怒地狠狠瞪了我一眼後,轉身,大步離去。

甩過披在身上的灰白外套,他的身影,在夕陽下,漸行漸遠。

一如既往的高傲,一如既往地……頭也不回。

“你說,要怎樣纔算是他會心動的倔強女孩呢?”

“你練成空手道黑帶了,肯定就是倔強女孩了!”

“你說,要怎樣纔算一個獨立的女孩呢?”

“不要纏着他,就算再怎麼思念,也不要在他沒有主動想起你的時候,打電話給他。”

“‘我喜歡你’這類的話,說多了,他是不是會覺得煩?可是,要是很想說時,該怎麼辦?”

“笨蛋,藏在心裡說不就好了?這種話,嘴上多了就過了。”

“哦。”

其實,曾經的曾經,那個叫音田來棲的傻妞,不是不懂什麼是喜歡。

只是,當她試着把喜歡一次一次地藏在心底,久了,便藏進了深處,最後竟連這個傻妞自己,都找不到了。

鈴奈說,每一個女孩心裡都有一個自卑的角落,裝着的都是對自己的不滿。

而那些不滿,全部都來自於她喜歡的那個人,女孩希望在她的他面前做最好的自己,可是,當每一次竭盡所能的努力換來一句句“不華麗”時,那個小小的角落,會在不知不覺間,變成一個廣場——也許那人根本就是無心,也許那人只是生澀地不知該如何讚美別人,可是,聽進耳裡的女孩,依舊會當真。

於是當真之後就受了傷,而那些傷口,卻不可以攤在陽光下,除了壓抑,剩下的就只是傻傻地笑着,厚臉皮地承認,“是啊是啊,我就是這麼不華麗,畢竟,您的美學,可是每一天都在閃爍着光輝啊!”

因爲太害怕失去,因爲女孩喜歡的人,驕傲又大男子主義,所以,女孩不能表達自己的心情,任性地說出自己的感受,她唯一能做的,只是迎合、只是照着他喜歡的樣子,去改變自己。

很傻很天真的歲月,沒有玻璃鞋的灰姑娘,幻想着騎在白馬上的王子。

灰姑娘從別處偷了一雙水晶鞋,卑微地站到高傲的王子麪前,一次次扮演着自己不喜歡的角色,漸漸地,連她自己都再不認識自己,可惜,最後她得到的結局,似乎只是失望。

她不是個有耐心的人,她會累,也會倦,疲倦以後,她選擇賭博——刻意暴露了自己全部的缺點,賭一場美麗的幻想。

很多次,她曾傻傻地期盼過小說裡的情節,期盼着王子的愛屋及烏,期盼着在看清她所有缺點的他,也許會有的彆扭卻包容的眼神。

可惜,傻妞輸了,現實不是小說,在夢幻般的小說裡,女主角在逃離後,男主角會追她到天涯海角,只爲告訴她,他不在乎她的缺點,不在乎她的家世,不在乎她的過去,他願意和她重新開始,爲她撐起一片天……而傻妞所處的現實裡,再見面,他不過嘲弄地問她:“你說本大爺當初是着了什麼魔,纔會讓你當我的女朋友?”

那一刻,再也沒有期待,她知道自己,是徹徹底底地輸了,輸的一敗塗地,連翻盤的籌碼……都沒有了。

願賭服輸,只是,她的賭品,一直以來,似乎都不好。

第一次賭,輸了,於是,她天真地選擇逃避。

她成了失戀女王,那一次次開始的戀愛,是她維持最後一點自尊的方式——

看,你不要我,還是會有人前仆後繼地當我的男朋友!我不是乏人問津,我不是非你不可!

只是,這種缺乏真心、沒心沒肺的戀情,從來,都走不過一季。

你說,這樣的音田來棲……是不是很幼稚?

呵呵,是啊,我也覺得她相當幼稚!嘖嘖,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如此幼稚的女人存在?爲了一個男人,把自己作踐到如此難看的境地?何必呢?

有時候,當我回頭去看那些走過的曾經,唔,真的不堪回首,不過,該不該慶幸,現在的我,早已痛改前非,絕對不再是當初的那個傻妞了!

不是傻妞,而是一個沒心沒肺的失戀女王,這種感覺,真的還不錯。

以前,每每目送那人的背影,傻妞總會忍不住找個沒人的地方,沒骨氣地偷哭,現在,身爲失戀女王的我卻可以擡頭望着天空,在心底一遍一遍要自己笑後,真的可以成功笑了出來。

原來,失戀真的不可怕,次數多了,真的可以慢慢變得習慣。

所以,現在,我不痛,真的,不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