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灘上的時候,金色亮點就真的只得那麼一點,一閃即逝。
追上石山後,亮點彷彿就變成了一顆明星,一閃一閃的。
現在距離近了,這代表着希望的亮點距離張赫不足30米,張赫也終於看清楚了,這根本就不是什麼亮點,而是在黑暗中閃爍跳躍的一條金線。
張赫又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確定自己沒看錯,那真的是一條金線,金線時而扭曲、時而穿梭、時而拉直,頻率之快變化之繁令人眼花繚亂,那簡直就是地獄中的詭異音符真實的跳動在眼前。
張赫也是一個不相信什麼鬼神的人,可如果說《王朝》中真的存在冤魂厲鬼,那眼前的景象就不能不令他往這方面聯想,他甚至可以感覺到自己的心跳比之前快了很多倍。
就在他想走上前去一探究竟的時候,金線“唰”的一下沒入石林中不見了,張赫快步走入石林中四處遍尋。
黑暗!
除了黑暗還是黑暗!
沒有人、沒有氣味、沒有痕跡,這鬼地方根本就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張赫只覺得背脊在隱隱發涼,他在《王朝》中這一路行來也算是見過了不少離奇古怪的事了,但絕沒有哪一次能比上這一次。
不知名的荒島,變異的惡狼,跳動的鬼舞,這些事根本就不是人智可以解釋的、人力可以辦到的。
自然之奇、天地之博,人類又何嘗真正瞭解過這宇宙萬物呢?
烏雲終於漸漸散去,皎潔的明月重新出現在海面上,月光輕紗般灑落下來,張赫發現自己所處的位置還沒到達半山腰,這是一片亂石林,就像傳說中的亂葬崗。
石林怪石突起,儼然怪物利齒,彷彿一張血盆大口要把人連皮帶骨的吞下去。
張赫只能選擇一塊平坦的小石頭坐下,遙望着星光燦爛的大海,他知道留給自己的時間並不多,自己接下來的時間要麼快速找到離開此島的法子,要麼就迅速找出能不讓自己渴死餓死的存活之道。
可他萬萬想不到的是,接下來這三天除了白天正常的按時上下班外,他傍晚上線後就沿着海岸線的沙灘行走,整整走了兩天才繞了這個島一圈,此島之大當屬罕見。
這三天時間,他至始至終都沒見到襲擊過自己的那三頭怪狼,夜間也沒見到那條鬼舞金線,唯一有點變化的,就是海上的明月逐漸變得不再圓,彷彿被天狗啃掉了一角。
今天已經是第三天的深夜了,張赫還是一無所獲,島上非但連鳥毛都找不到一根,附近的海域也沒有魚類生存,下海抓魚的想法早被他打消。
過了今夜,如果還找不着食物和水源,那就等着活生生的餓死渴死,真那麼掛了可能也還好,怕就怕掛了還是在這個鬼地方復活,那才叫做一個“糟”字。
星光依舊燦爛,張赫就在漫天星光下爬上半山腰,找了一塊小石頭來坐着,又遙望着浩瀚的大海出神
。
這三天來,他幾乎沒有和任何人說過話,不是不說,而是這島上確實沒有人,你叫他怎麼去說?
所以他只能自己和自己說話。
在這種環境下自己和自己說話,這已經不是簡簡單單的無聊和可笑了,而是一種令人同情的可憐和可怕。
因爲他現在才知道,貧窮、飢渴、挫折、痛苦、仇殺其實都是小意思,無論什麼樣的困難都難不倒他,也無法打倒他。
這個世界上真正可怕的,還是寂寞。
空空蕩蕩、無依無靠的感覺,就像湖中的浮萍任憑風吹雨打,正是他這種無根浪子的最真實寫照。
望着月光鋪灑在沙灘上,聽着遠處海濤拍岸的聲音,張赫的腦袋中浮現出很多人、很多事,鴨脖子、大牛、二妹、春哥、齊公子、金麥郎、鍾舒曼、二雷子、馬君梅、華飛虹、林若離、江堯、胖子、玲玲……這些面容就像電影片段一幕幕的在他眼前回放……
智取摩天道、夜闖唐家堡、大鬧牡丹樓、藏名雙莊之爭、以及前不久的百里鏢局紅貨之鬥,那些複雜詭異的陰謀、那些狡猾殲詐的陰謀家,此刻在眼中都顯得那麼可愛。
他忽然唱起歌來,唱的還是那首土俗的雲南山歌:“月亮出來嘛亮堂堂,兩個婆娘一個郎,兩個嘛一起來嫁我,三人同睡那一張牀……”
黃金般的童年、甜蜜的往事、輝煌的過去,就連往昔那些痛苦的記憶,此刻都變得十分甜蜜、十分可愛。
到了現在張赫才真正明白一條真理,那就是一個人,無論富貴貧窮、無論昌盛卑賤,只要能夠真正的活過、好好的活着,生命就是有意義的,就是可愛的。
如果說還有一個理由能夠支撐着他堅持到現在還能思考這些,那無疑就是背上旗杆中裝着的暗夜流光劍了。
人類有夢,就是人類能夠生存下去的動力。
他還在那裡胡思亂想,烏雲又一次遮掩了星空,天地萬物又變成了一個永恆黑暗的世界,也就在這時,他眼睛一跳,遠處的海灘上又出現了那個一閃一閃的金黃色亮點。
這一刻張赫飛身而起,施展出《踏歌行》往山下掠去,這一次他的輕功速度快得離譜,絲毫就不像是一個飢渴交加的人能夠施展得出來的速度。
飢渴雖然能令人疲勞,但卻更能令人爆發出巨大的潛力。
那條金線在消失了整整三個晚上後再度出現,依舊亂跳鬼舞,不過此刻張赫根本就不害怕,他大膽的朝那條金線走去。
由於這段下山的路程還是有點遠,金線跳了一陣舞后好象有些累了,變成了一條軟綿綿的直線平躺在地上。
靠得近了,張赫就聞到一股芬芳的氣味,與那三頭怪狼的腥臭味恰好相反,這是一種木葉的清香,但更像是一種麝香味,令人一聞就感覺頭腦清醒、神清氣爽,正是從那條金線上發出來的。
真正靠近了,張赫又是驚奇交加,又是哭笑不得。
這根本就不是什麼金線,而是一隻狐狸,狐狸全身都生着褐毛,唯獨背脊上有一束毛髮從腦袋上延伸至尾巴,呈現金黃色,所以在夜色下閃着金光
。
狐狸在遠處亂竄亂跳,所以看上去就像一條鬼舞金線。
張赫啞然失笑,他想起了自己曾經聽說過的一個寓言故事:如果你回到一萬年前,你丟一把手電筒給一個原始人,那原始人說不定會認爲這是上蒼顯靈,諸神恩賜給他的禮物。
這個故事充分說明,任何事只要有了依據,就不再顯得那麼神秘了。
這條狐狸很可能跟那三隻怪狼一樣,都是變異的生物,問題就是自己像條遊魂一樣在這死島上逛了三天都沒發生什麼生物,這狐狸是從哪來的?
不過這問題張赫已經來不及多想了,因爲他現在纔看出這狐狸並不是跳累了,而是蜷縮在地上瑟瑟發抖,一雙靈光四射的眼睛死死的盯着自己這個方向。
張赫終於感覺到不對了,說不清楚爲什麼,他忽然間就有了一種想回頭的感覺。
這種感覺不是憑空而來的,而是多次出生入死帶來的靈光一閃,他剛一回頭,就看到一團黑影到了自己的面前。
張赫渾然一驚,那一瞬間他原地凌空橫向側翻,空中翻滾了720度。
說實話,這種動作要是放在平時,你讓他練個百來次都做不出來,這已經無關技能屬姓了,而是人類天生的求生本能。
不過他還是沒逃得開對方這一下子,張赫只覺得腰身一痛,側腰好象被什麼利器劃開了一條口子,他可以感覺到自己寶貴的生命力瞬間就從這口子中源源不斷的傾泄出去。
在地上翻滾了幾圈後再一看狀態欄,張赫直接傻眼,原本658點的體質竟然降下去500點,已經不足158點了,要知道自己還有147點的防禦啊,也就是說對方這一下子竟然有650點以上的傷害。
再一擡頭,張赫就看見一對鋒利的爪子上正淌着鮮血,那正是自己的鮮血。
一頭體積跟惡狼差不多的豹子站在沙灘上虎視眈眈的望着自己,這豹子也是全身漆黑,與夜色渾然連成一體,如果不是它長長的鬍鬚和嘴前兩顆尖牙,張赫差不多就會認爲這是一頭老虎了。
豹子也許不如狐狸那麼狡猾、也不如豺狼那麼聰明、甚至更不如老虎那麼兇猛,但是豹子卻是所有動物中身手最矯健、反應最靈敏、手段最殘忍的一種。
在這《王朝》中,即使最優秀的獵人,有時候都不敢單槍匹馬去追捕一頭豹子,更何況這是一頭變異的豹子,它跟這狐狸和之前碰到的狼不同,它的爪子看上去像是六把彎刀,自己剛纔就是被這“彎刀”所傷。
再一看狐狸張赫就懂了,原來這狐狸怕的不是自己,而是那豹子。
這狐狸看見豹子了,居然連跑的勇氣都沒有。
張赫剛一拔出金蛇劍,豹子就撲上來了,來得簡直就是無聲無息,但十二把“彎刀”形成的雙爪之勢讓張赫藉助着狐狸羽毛上的金光看得清清楚楚,這一刻他深信這豹子簡直不遜於任何4轉之下的刀法流高手。
當然,他也有他獨特的迎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