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謀殺快餐

“您可要救救我呀, 我快被這個案子逼瘋了!”

“看看你,當個警察也這麼狼狽。什麼事天大地大呀?”

“一條半人命,夠大了吧?”

“一條半?怎麼算的?”

“毒殺, 一個已經挺了, 另一個搶救中。”

“一下子毒兩個, 有點意思。”

“說得也是呀。如果只有一箇中毒, 我就按目標明確的殺人案查, 偏毒倒兩個。”

“你怎麼不懷疑是無差別殺人呢?”

“無差別?如果隨便下個毒,就能把所有可能中毒的人中,最讓人討厭的那個毒死, 我也下毒試試看了。”

“聽起來涉案人員不少呀,亂!”

“人家說‘三個女人一臺戲’, 這個案子裡一共有八個女人……差點沒把我亂死。”

“除了兩個受害者, 還有其他六個人?哪裡女人這麼扎堆呀?宿舍?”

“您說對了。大學女生宿舍。”

“一個屋八個人?”

“不是, 她們兩個屋子的,因爲一個班, 往一塊湊唄。”

“別我問一句你答一句,行嗎?說一段整點兒的。”

“我想想,從哪兒開始說。對,先說電視。”

“如果我沒猜錯,應該像任何一個學校配備的電視一樣, 個兒大, 放在屋裡特佔地, 樣子難看得要死。打開一看, 滿打滿算三個臺, 一個有聲沒影,一個有影沒聲, 好容易最後一個‘有聲有色’了,你定在這臺甭幹別的,看新聞去吧。”

“您怎麼知道的?”

“我也上過大學呀。”

“不過她們學校還好點,有一個校電視臺,當然也狀態不好,屏幕裡經常是滿天飛雪呀。她們平時也不開,除了星期四。每週的那天校電視臺要放個藝術片,她們八個一起看,順便改善伙食,來個聚餐。這算是一項固定的娛樂活動。”

“這在外人看來,似乎是感情不錯的表示。”

“什麼呀?大學的人際關係只能用‘錯綜複雜’來形容。而且她們大四了,好公司就那麼幾家,保研名額就那麼幾個,獎學金人人想要。還有的想利用最後的機會來段‘夕陽紅’,四處出擊找男朋友,這目標難免有交叉……在現實的利益面前,再堅固點的友情都不一定經得起考驗,何況是脆弱的同住關係?一起看電影的規矩,是她們以前關係稍好的時候定下來的,現在作爲習慣沿襲而已。”

“這就是女人的可敬與可怕。男人大多藏不住心事,討厭誰一目瞭然,恨透了還能拉出去打一架。可是,你見過女人拳腳相向嗎?一羣呆在一起的女生,你能從表面上看出誰和誰關係怎樣嗎?女人之間有了隔閡,通常不動聲色,就是兩個人的友情‘咯啦啦’裂開一條縫,以後又處得好了,這條縫就補上。如果再不行……就像這個案子了。”

“是啊。案發那天,星期四。按照輪班,打發出兩個人,去離學校兩站地的快餐店採辦食品。其他人呆在宿舍裡,早早就把電視打開,一邊幹自己的事,一邊等着電影開演。”

“她們都在幹什麼?”

“她們八個不是住兩個宿舍嗎?除了現場以外,還有另一個屋。有一個呆在那邊,說等開始了叫她;現場嘛,裡面的下鋪睡着一個,她上面有一個看書的;靠外的上鋪,趴着個寫日記的;現在住院的那個,正在桌子邊做作業;而死者的男朋友每天那個時候都會打電話給她,所以她正在情話綿綿。還有……我算算……已經八個了。”

“然後呢?”

“那兩個買快餐的回來了,打開紙袋,雞塊、薯條、飲料、冰激凌,滿滿當當擺了一桌子。所有人都過來吃呀。然後吃着吃着,就倒了兩個。”

“毒性檢驗呢?”

“最讓我怒的就是這個。沒有,絕對沒有,那屋子裡我想到要檢查的東西,統統沒有。那個過程呀,折磨死我了。一次次有想法,一次次的失望。想聽聽我處處碰壁的悲慘經歷嗎?”

“這個怎麼能錯過?我想想,你最先檢查的,肯定是那些食物。”

“是呀。它們都絕對安全可食用,而且那些東西,實在是不好下毒。”

“站在兇手的立場,如果認準了要殺某個人,這些確實不是好道具。雞塊好幾盒,大家隨便拿;薯條也一樣;各人喝的飲料倒可能不同,可是快餐店的飲料,上面都有個蓋子,開個十字口插吸管。要想往裡面放點什麼必須開蓋子,在吸管動手腳也不太容易……”

“我開始還特別注意冰激凌呢,如果固定目標殺人,用它簡直太合適了。她們吃的口味各不相同……”

“哈哈!不對,不對呀,女生纔不會那麼下毒呢。”

“這和性別有關?”

“當然,你知道她們是怎麼吃東西的嗎?女生吃零食,就像男人敬酒一樣。比如在宿舍裡打開一包餅乾,作爲主人的,必須拿着轉一圈,把屋子裡所有的人都讓到了。如果人家不吃,反而覺得這人不給面子。吃的東西只要一進宿舍,就‘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了。而且就算她們口味不一樣,就真的不一樣到八個人吃八種?冰激凌這種東西,女生們都喜歡搭着買,一個人買一種,大家一起吃,好一下把所有口味都嚐遍,所以在一個裡面下毒不知道會毒死幾個。說起來,這些食物好像都是用來殺羣體的,而你好像不贊同無差別殺人。”

“難道我應該想,兇手在某兩根薯條或某兩塊雞肉中下毒,正好被兩個受害者吃光?這也太玄了吧。退一步說,真的是這樣,什麼時候下的毒呢?快餐是兩個人去買的。在宿舍打開的時候,紙袋的擺放和摺痕都非常整齊,根本不像有人動過。如果在吃的過程中下毒,那麼多人看着呢,就算有電視的吸引力,也太冒險了。”

“然後你一定想到,她們吃的東西需要手抓,所以是……”

“所以是兇手讓受害人去接觸某種有毒的東西,先把手沾上毒。”

“比如通常用拇指按的電視機按鈕?”

“我立刻去查……沒有。後來又想,那個中毒較輕的,之前不是寫過作業嗎?如果是筆……當然,筆上也沒有。門把手什麼的,只要是平時摸的,我都看了,都沒有。”

“死者不是打過電話嗎?”

“我驗了,還是沒有。如果她通電話的時候,手上已經有毒,應該會沾在電話上吧?所以,我特別問了她掛電話之後,到吃東西之前,發生過什麼特殊的事沒有。那六個目擊者都說她放下電話就過來吃東西啦,中間沒出什麼事呀。”

“你還問什麼了?”

“我把我的推測說出來,讓她們努力回憶,吃東西中途,有沒有誰命令受害人去做點什麼,類似開電視這種事。結果這些小丫頭嘲笑我,說住院的那個就算了,死的那個,誰支使得動她呀?比如宿舍裡開個電視,通常是幾個人坐在屋子裡,你看我,我看你,太無聊了,一個說‘咱們看電視吧’。另一個附和‘也好,打開吧’。第三個贊同‘是啊,也不知有什麼節目’。這種話擊鼓傳花一樣走了一遍,大家還是都坐着誰也不動,直到心眼最軟最肯吃虧的那個去按按鈕。而死者,據她們形容,就是把椅子坐爛了也絕不動窩的那種。”

“要毒死她,還真不容易。”

“可是兇手做到了,我非常關心她是怎麼做到的?您有想法了嗎?”

“有一點兒。我先要了解屋子的擺設,能不能詳細說一下?”

“宿舍嘛,很簡單呀。一進門,靠左邊,從外往裡依次是一個木頭櫃子,兩張上下鋪,這面牆就滿了。門右邊是個鐵櫃,上面放着電話和電視,然後兩張大書桌,緊那邊的牆角是個毛巾架。對面的牆上開個門,出去是陽臺。”

“果然是這樣。看來,宿舍都差不多。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大家在快餐買回來的一瞬間,都有什麼行動?”

“死者嘛,不知道,好像沒人注意。我也不能問她本人,是不是?其他人……去買快餐的其中一個,正把食品擺上桌子;另一個把騰出的塑料袋摺好,送到陽臺儲藏,日後作垃圾袋用;呆在另一個房間的,早就衝過來靠在桌子邊,預備開吃;寫作業的那個坐在牀沿,叫下鋪睡覺的起牀;被叫的迷迷糊糊剛坐起來;上鋪寫日記的正從梯子爬下來;原來看書的那個還坐在上鋪發短信……”

“就是她!什麼時候叫過來問問吧。”

“罪名是什麼?亂髮短信,給電信業增加負擔?”

“她是兇手,好不好?”

“這……不是……我……我有點不懂。”

“好,我從頭給你串。先回到快餐進宿舍之前。對了,你知道女生宿舍熄燈後,最著名的一大景觀是什麼嗎?”

“真沒地瞭解去。”

“那就是,很多人穿着睡衣站在樓道里,和男朋友通過電話打情罵俏。其實,不光是晚上,白天通話,也不能在宿舍裡,就算不怕打擾別人,那些悄悄話也不能當着人說呀。所以電話通常安得離門很近,好讓人拿着聽筒端着主機去門外聽。”

“噢!她們說的‘死者在接電話’,意思就是‘死者在外面接電話’呀?也不說清楚。”

“她們不知道你不明白呀。再說,你聽過證人做證的時候這麼說嗎?‘這個人走過來了,先邁的右腳。走了兩步,往左邊看了一眼,又走一步,擡手摸了下臉’……會這麼描述的,只有精神病吧?細節的東西,能省就省了唄。”

“給我添麻煩呀。好,她站在門外了,然後呢?”

“買快餐的回來了。大家都怎麼樣呢?從行動就能看出來,摩拳擦掌,準備對一桌子食物展開殲滅戰。死者也會和那邊的男友說‘吃飯了,我要進去了’。可是情人間的電話,平均要說三次‘我掛了啊’才能真正掛,所以她肯定是最後一個進屋子的。”

“聽着有點……”

“你別不信。這樣的事,不管重來多少次,都一定會這麼發展。我清楚這點,兇手也清楚,所以纔會根據例行的聚餐與每日電話,制定這個計劃。”

“再往後呢?”

“當然是證人說的‘她放下電話’,你一定理解爲放下聽筒,其實是捧着整部電話,放到鐵櫃子上。接下來就在兇手的指引下做了某件事……”

“證人們不是說,什麼事都沒發生嗎?”

“你問的是特殊的事,人家當然往特殊了想。其實這件事非常普通,她們大概經常做,都已經不當回事了。”

“可是,死者那性格,你讓她做她就做?”

“這不一樣。如果像你說的,開電視這件事,大家是平等地坐在屋子裡,人都有惰性,覺得‘誰都可以開,憑什麼我開呀’。可是,如果造成一種不平等的局面呢?也就是說,一件事,只有她做才合適,其他人做都不方便。這個時候,我想即使再任性的人,恐怕也得就範。”

“我還是不明白到底是件什麼事。”

“很簡單,我們都做過。剛纔我說了,這之前的事,都在兇手意料之中,一直順利發展,終於,死者把電話放在櫃子上了。兇手一直等待的就是這個時機。於是,她行動了……”

“怎麼做?”

“她按下了一個鍵!”

“什麼?這也太簡單了吧?”

“按一個鍵固然簡單,但是,如果她有兩部手機呢?如果她的另一部手機就藏在電視後面的牆角里,並設置成無聲模式了呢?如果她坐在上鋪,不是在發短信,而是早輸入好那個手機的號碼,這時候按下呼叫鍵呢?這件事還簡單嗎?”

“您是說……”

“接收方手機雖然無聲無息,但信號還是有的。信號確實看不見摸不着,卻可以對電視造成干擾。橫條上下一滾,大家全看不了。一定要有人去解決這件事,而誰是這個救世主呢?看看那時候的方位,就可以發現其他人都已經深入屋子的腹地了。死者最後一個進來的,電話又和電視放一個櫃子上,所以不可能再有人比她離電視更近了。這時候,都不用兇手親自發號施令,其他人就得對着她橫眉立目:‘怎麼又花了?調調,調調。’‘接觸不良唄,你動動後邊那根線’……如果線上有毒,會怎麼樣?等兇手確定她已經轉插頭半天了,再按下掛機鍵。信號沒了,干擾消失,畫面回覆清晰。死者很有成就感,非常高興,終於可以去吃東西了。”

“這個方法也太……”

“是的,非常保險。她可以早塗好了毒,不必擔心誤傷他人,因爲平時電視不開,也就沒人去動天線。而那臺電視又經常有雪花,干擾時大家按慣性思維,也不會看出有異。”

“可是,如果她只想殺死者,現在住院的那個又怎麼解釋?”

“她只不過是被殃及的池魚。我聽說死者口碑極差,討厭的人嘛,不過那麼幾種。他們的共性是:炫耀,自吹自擂;或者說話尖刻,不顧他人感受。但最惹人厭煩的還是:當他有選擇餘地時就挑三揀四,絕不專一。死者也許拿起一塊雞,發現它又薄又小不合心意,順手扔下換了一塊。住院的那位比較背,吃了經她手的這塊。”

“好,我都明白了。不過,奇了怪了,兇手是怎麼琢磨的?您光從她擺弄手機,就想到全部過程,也夠不容易的。”

“單是這個動作已經很奇怪了。要是我,即使有再重要的事,也先擺在一邊,進食第一。當時其他人都迅速打斷原來的活動以奔向食物,只有她不爲所動,不慌不忙。”

“原來……要當一個完美的兇手,必須有張貪吃的嘴。這就是這個案子蘊涵的偉大真理?”

“錯!這件事給我們的啓示是:吃飯前,先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