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今天中午剛坐高鐵來的山城,到了以後直接打出租車想去夜總會找我們的,可惜她只模模糊糊記得我們的大概位置,加上手機沒電了,出租車司機又操蛋,給她扔到了這片,她本想着去小商店買點東西,順便打聽一下我們夜總會的具體地址,誰曾想發生了這種事情。
王志梅解釋事情經過,我們哥仨則坐在一旁有一搭沒一搭的閒聊,對我們來說,這點事情真不算啥大問題,況且盧波波已經提前給江北區警局的黃康打過電話,我估摸着最多是問清楚事情經過,我們掏點醫療費,這事兒就能私了。
等王志梅做完詢問筆錄,廖國明和一個警察快步走了進來,那警察跟問案的同事,打了聲招呼,廖國明跟我使了個眼神後,我倆一塊走出了屋子。
出去以後,廖國明臉色陰沉的低喃:“啥情況啊大哥,你知不知道今天公司開業,多少親朋好友在飯店等着你敬酒呢,你們仨老先生倒好,跟特麼小流氓在街頭幹起來了,丟人不?卡臉不?”
我苦笑着解釋:“事情比較特殊,我一個姐姐..”
廖國明吸了吸鼻子,又聲音再次壓低幾個分貝:“再親的姐姐,咱能不能分下場合,對方兩個輕傷,一個腦震盪,現在已經立案了,人家不接受調解,點名要告你,你是公司一把手,錢龍前幾天纔剛出來,盧波波現在是大管家,你自己琢磨讓誰頂罪合適吧。”
聽到這話,我頓時一怔:“對方不同意私了?啥來頭啊,這麼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