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康深呼吸兩口氣道:“那臺肇事的捷達車,我們特意查過了,是在你們夜總會名下,而且事發前幾天,那輛車多次停在頭狼夜總會的門口,你讓我怎麼替你說?眼下你想自保,就得交出來那個司機,哪怕是個假的也可以,這事兒遲則生變,現在只是一個服務生作證,估計到明天后天,還能蹦出來很多路人作證,我也不怕告訴你,郭長喜剛纔還給我打過電話,如果不是咱們有交情,我肯定不會跟你聊這麼透徹。”
我完全傻眼了,不可思議的擺手辯解:“在我們夜總會名下?不可能,絕對不可能,我們夜總會的車全是帕薩特,這事兒我心裡還是有數的。”
黃康提高調門道:“這車是袁彬買的,替誰買的,我不清楚,但他確實也開過兩三次,怎麼事實擺在眼前,你還跟我犟呢,算了,你自己想想吧,電話我不沒收你的,你如果有能力,就趕快施展,我這兒最多關你二十四小時,過了時間,要麼你籤拘留,要麼我們採取行動。”
我拍了拍腦門,強制讓自己冷靜下來,朝着黃康問:“黃哥,如果我不承認,事兒是不是就得扣在袁彬的腦袋上?”
黃康表情深沉的點頭:“他嫌疑最大,畢竟車在他名下。”
“行,我知道了,謝謝啦。”我雙手抱拳感激。
等他出門以後,我馬上撥通袁彬的號碼,幾秒鐘後那頭傳來袁彬笑嘻嘻的聲音:“啥事啊哥?”
我直接發問:“你前幾天替人買了一輛捷達?”
袁彬全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仍舊笑呵呵的說:“對啊,替咱們夜總會的一個服務生買的,他手頭上錢不寬裕,我借給他的,完事他還挺講究,說是戶先掛我這兒,等他湊夠了錢,就轉回去,那服務生居然也是臨縣的,你說巧不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