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承歡正坐在古堡的一間異常奢華的房間裡,屋裡沒有電燈,因爲這座吸血鬼城堡是從來沒有電燈的,月亮的光輝斜斜灑進來,雖然有些清冷,好在鑲滿珠寶的壁爐燒得正旺。
葉承歡手裡正託着一隻銀光閃閃的銀質酒杯,杯子裡盛滿了血紅色的葡萄美酒,身上蓋着鬆軟的蘇格蘭羊毛毯,他知道這裡的每一件東西都足有幾百年的歷史,整座古堡的價值難以估量。
早就聽說吸血鬼雖然見不得光,但在夜晚過得都是貴族的生活,布朗古堡裡的人則是貴族中的貴族。
當然,他手裡那杯酒是最純正的吸血鬼葡萄酒,吸血鬼除了以吸血爲生之外,最擅長的就是釀製世界上最好的葡萄酒,不要說去喝,光是聞一下酒香就能讓人一輩子魂牽夢繞,更重要的是,據說吸血鬼釀製的葡萄酒還可以延年益壽。
嗯,這個可以喝一點兒。
至少斯立頓那幫老不死的還不敢拿血冒充酒來糊弄北風之神,事實上,除了吸血之外,葉承歡還滿欣賞他們奢華的生活方式。
當葉承歡喝了第三杯酒時,索菲亞還閃着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戀戀不捨的看着他,“霍爾得哥哥,你明天真的要走了嗎?”
葉承歡點點頭:“嗯,我還有重要的事要做。”
“那麼……你還回來嗎?”說着說着,小姑娘的鼻翼有些抽動。
葉承歡捏了捏她冷冰冰又白嫩嫩的臉蛋:“神州有句話叫‘人生何處不相逢’,兩座山永遠到不了一起,但兩個人只要活着總有機會見面的。”
“可是……魔巫盟派的大批敵人還沒有解決,假如那些黑心的傢伙傷害我怎麼辦,你就忍心不管我了麼?”
“傻姑娘,德古拉已經沒了,魔巫盟派也鬧騰不了幾天了,盟族會議很快就會在你哥哥的主持下召開,精靈族、中立族和卡瑪利拉聯手起來,解決那些雜碎根本不是問題。”
“可是……可是……”說到這兒,小姑娘哽咽難言,淚珠子斷線般從潔白的臉頰滾落下來。
一旁的威廉也不顧伊蓮娜勸慰的眼神,一向滴酒不沾的他一杯接一杯的喝酒,好像上輩子跟酒有仇似的。
那位管家莫頓先生則一個人站在窗前,滿腹抑鬱的裝逼看月亮。
屋子裡雖然溫暖如春,卻瀰漫着一股淡淡的憂傷。
是的,吸血鬼是殘暴的,但凡和血有關的東西都不免染上殘暴的色彩,但吸血鬼又是憂傷的,因爲他們與生俱來就被賦予了月光一般陰柔憂鬱的氣質。
看着可愛的索菲亞哭得像個淚人,葉承歡伸手給她抹去臉上的淚水,微微笑道:“相信我,和平很快就會降臨,曙光很快也會降臨,黑夜再漫長也總會過去。索菲亞,答應我,等將來一切平靜了,我要你去讀最好的大學,交最好的朋友,嫁給最好的男人,過最好的生活。”
“可是……我……我怎麼可能……我是吸血鬼……”索菲亞又哭了起來。
葉承歡一皺眉:“吸血鬼怎麼了?吸血鬼也可以做人類的好朋友,只要你有一顆善良的心,你就可以成爲任何人的朋友。你看看你的哥哥,血族和精靈族打破了千年禁忌,到最後他們不是也在一起了嗎?相信我,不管你是人類也好,是吸血鬼也好,是精靈也好,愛是世界上最強大的武器,沒有人可以抵擋。”
索菲亞擡起淚眼,怔怔的問道:“那麼,你找到你的愛了嗎?”
葉承歡沒想到這個小姑娘會突然問這種話,頓時一愣,目光迂迴到窗外,“是的,我找到了,如果沒有愛,我不可能輕而易舉的打敗德古拉,更重要的是,我不可能擊敗自己,愛讓我明白,一個偉大的人格不在於你擊敗了多少對手,而是在於你能否擊敗自己!”
曲終人散,是一個古老而又傷感的話題,但葉承歡從來都不喜歡傷感,也不喜歡憂鬱,就算把他打入十八層地獄,他也照樣渴望有陽光的生活。
他在不停的跋涉,累了,就卸下揹包,坐下來喝口水看看風景;困了,就倒下來不管天不管地的大睡一覺;餓了,他可以隨便抓一把什麼東西放到嘴裡嚼也不嚼就吞下去:寂寞了……
寂寞了,他就和樹木說話,和鳥獸說話,和天地說話,大不了像個瘋子一樣和自己說話。
總之,他就是這麼一個讓人猜不透、搞不懂的人,因爲他有一顆風吹滅、水淹不死、天壓不塌的心臟,旅途中有風景的時候他就停下來欣賞風景,濃雲密佈的時候他就欣賞濃雲,哪怕下刀子他也會挖個坑把自己埋起來,等刀子下完了再把刀子一個個撿起來,細細欣賞,慢慢打磨。
總之,他是一個你一輩子都無法忘懷的人,因爲他就在你的身邊,在開心的時候、不開心的時候、喝酒的時候、唱歌的時候、一個人靜靜看着窗外的時候,他永遠都是你最好的朋友。
葉承歡去了哪裡?索菲亞永遠都不知道。
他去做了什麼?索菲亞也不會知道。
她只知道的是,當第二天一早,突然發現那個人已經離開時,她幼小的心靈裡留下了一個深深的傷疤。
葉承歡去了哪裡?
當然是按照羊皮卷的標註去了黑暗森林,儘管再也沒有人知道曾經的黑暗森林現在變成了什麼樣子。
他去做了什麼?
當然是重修輪迴之門,然後用諸神盟約對衆神進行重新封禪,但他卻捨棄了最後一個屬於自己的神位,代之以三個女人,那三個女人是許可兒、米蘭和葉知秋。
他將她們封爲了神之天使,許可兒是掌管月亮的天使,葉知秋是掌管地獄之火的天使,米蘭是操治癒術的天使。
她們將去往各自的領域,從此與諸神並存。
就像葉承歡曾經找回的那段回憶一樣,當他沒有找回的時候,他發誓必須找到,可找回了之後只能讓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
時間,這個東西總是無情的,如果你可以將它永久定格,那麼生活也就阻斷了,人生還有什麼意義呢?
時光荏苒,龍都,這座濱海的國際化大都市,並沒有因爲某個人的加入或退出而有所改變。
當一個鬍子拉碴、看似滿身潦倒的男人再次出現在這座城市的時候,他才驀然發現,距離他離開這裡已經足足一年了。
這個時候,他才終於發現,原來他是對抗不了時間的,哪怕他已是衆神之神的輪迴之主,哪怕他已經完成了自己封神的使命,哪怕他已經以絕大的勇氣放棄一切,決定重新回到那片他熟悉的故土時。
面對這座繁華入昨、紅塵滾滾的城市,他還是覺得自己像第一次來時一樣,陌生、新奇、還有孤獨。
儘管眼前人流穿梭,但他還是覺得孤獨而又陌生,甚至還不如他在黑森林時與那些鳥獸樹木交談來的暢快。
但他還是執意回到了這裡,並不爲別的,只是因爲他覺得自己必須回來。
此時的他,已經今非昔比,他已經突破第七封印成爲衆神之神的輪迴之主,即便他已強大如斯,可命運中有些無奈還是無法打破,那就是他的命。
我命天煞孤星,孤獨一生,無伴終老。
曾經,他總是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可經歷了那麼多世事滄桑後,他發現自己還是呆在命運的怪圈裡從未逃脫。
命運就是個調皮的孩子,總是喜歡時不時的捉弄人一下子,有時候你抓心撓肝想要得到的東西,甚至就在眼前也偏偏不讓你得到。
雖然他回來了,但他並不想去打擾那個女人的生活,他已經給她帶來太多災難,他遺憾且慶幸着林佩珊把自己忘掉。
遺憾的是他們曾經那麼無限的接近過,可因緣際會卻抵不過造化弄人,到頭來總是會因爲這樣或那樣的事情讓他們走向了彼此的反面。
同時他也慶幸着,慶幸着自己終於沒有給林佩珊留下陰影,可以讓她的生活重新歸零,他真心想要她能好好的生活下去,只有這樣他的心裡就能得到些許寬慰。
同樣的,他也不想再去打擾那些曾經和他有過交集的女人,像他這樣的人本就不該出現在她們的世界裡。
天煞孤星就應該呆在屬於他自己的地方,他的人生註定要與孤獨爲伴。
有時候想想曾經在這裡發生的一幢幢一幕幕的故事,他往往會了然一笑,至少在他的心裡,林佩珊從未走遠,至少他感覺他們還在一個城市裡,至少他還擁有着兩人那些有歡笑有淚水的回憶,這已經是上天留給他的唯一的一筆財富。
回憶若能下酒,往事便可當成一場宿醉。
很多天,他一個人在夜晚在這座城市裡默默走過,在他眼中這座城市和他兩年前來時沒什麼區別,就連空氣裡的味道都從未改變。
他走過了這座城市的許多角落,細心的將每個角落的回憶片片拾起,然後妥善的藏在自己心中的口袋裡,偶爾拿出來翻閱一下,他時而都會會心的一笑。
他也曾無數次經過那座給他帶來無數歡笑和悲哀的酒吧,隔着窗戶一次次的看到有個女人總是坐在同一個角落裡,一杯一杯的喝着一種叫做“處女”的雞尾酒。
有時候他的心裡會酸楚一下,有時候他會感到寬慰。
但他從來都沒有再進去過,因爲他早已不屬於那個世界。
他也曾無數次的來到那片熟悉的海灘,一次次的矗立在那座漁人碼頭上,遠遠的望着夜色中的那座已經恢復一新的維多利亞,和從前並沒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