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
又到一年老兵退伍時。曾經的黑班長,今天的賀班長也在這波退伍的行列裡。
帶着遺憾和不捨,賀班長就要離開這個他待了五年的地方。他把自己最韶華的青春奉獻給了這片軍營,把自己最寶貴的記憶留在了這營盤裡,而他離開時,除了一身洗得發白的軍裝,他什麼也沒有帶走,僅有一片思戀。
那個時候,我還接受不了離別,可我對離別卻已經麻木。
在賀班長走的前一天,我特意去找了小李文書,磨破了嘴皮請了一天假,我要陪着賀班長去城裡走走看看。因爲他告訴我,自己在這座大都市旁邊當了五年兵,竟然沒有去過這座城市,也許,以後再也不會有機會來這個省了,更不會來這座城了,他想在臨走前去看看,去看看自己守衛了五年的城市是個什麼樣子。
我是山裡來的孩子,我知道山裡孩子對城市有一種莫名的期待和好感,在他們心裡,山外的世界總是那麼神秘,那麼美好。以爲穿上軍裝就可以走出大山,走進城市,可是他們沒有想到,走出大山了,又走進了大山,城市就在枕邊,卻那麼遙遠,遙不可及。
賀班長還告訴我,有兩次,他都坐上了進城運蔬菜的車,走到城郊他就下車了,他不敢走進城市,他怕。至於怕什麼,他沒有告訴我,但這令我想起了一部電影《海上鋼琴師》。
《海上鋼琴師》的主人公一九零零生於輪船、長於輪船、最後也死於輪船。沒人知道他真實的姓名、族類。只被調侃似的取名 “一九零零”。但大海賦予他無限的遐想與靈感,藍波滌盪了他的眸子和靈魂,海濤歷練過他的心路。因而,他在失去養父——煤爐工人後,見到了鋼琴,並觸發了他鋼琴的天賦。一陣亂彈吸引了所有船上的客人,展示了他過人的稟賦。儘管被爵士音樂的頑固者唾罵,但這位從煤炭堆裡生存下來的小男孩,成功登上了高雅之堂。
音樂,把這位天才變得瘋狂。放蕩不羈的個性與曠世無比的才華,常常把音樂會表演者弄的慌亂不堪,同時又能一個人獨奏一場另類的音樂會。他神奇地彈出倫敦的薄霧,自由女神像的莊嚴;用音樂細膩的刻畫出每一位聽衆的神情和心態,喚醒沉睡在移民心
中的落魄與激情。一九零零,就這樣吸引了世人的眼球。引來了爵士樂鼻祖的挑戰。
狼煙風氣,輪船擱淺。它的使命劃上了句號,結束了它的無限。而曾經在目送爵士音樂鼻祖戰敗下船時,唾罵“爵士音樂也可以滾蛋!”的鋼琴師,在曾經爲愛情衝動着離船上岸而被城市的無限嚇退後,再沒勇氣沒衝動走出船艙。他避着人與人、人與自然的戰爭、 卻密佈靈魂與心魔的戰爭,無限與有限的戰爭。
當朋友的淚水滲透生命,當鋼琴換成炸藥,一九零零的纖纖十指,依然在空中飛馳。依然在彈奏無限的音樂,享受遐想中的無限美麗。
火光染紅了大海,巨響激起驚濤。一九零零終沒聽到“海浪的召喚”!一代天才就這樣泯滅在茫茫無際的大海。
一九零零把生命與才華全部奉獻給大海和大海上來往的客人。沒有索取包括生存在內的任何東西,一切只是衝着藝術而爲。生命是有限的,留給他們的是無限的音樂,留給我們的是無限的遐思。他只要勇敢的多邁出一步,世界就會爲他瘋狂,人類就會爲他雀躍。但他終沒有多走一步,終被城市的無限所嚇倒!世界就是如此,你不去征服它,那麼就只有被它征服。生命就是如此,你不想延續,就只有被延誤。
我不想讓賀班長成爲一九零零,起碼不想讓他帶着遺憾離開,也不想他被自己設定的無限給桎梏。於是,我陪着賀班長坐上了凌晨去城裡採購的貨車。
一路上,我陪着班長說話,班長卻心緒不寧。我都不敢想象,敢於頂撞團長的一個兵油子,會被自己設定的無限世界給唬住。我覺得好笑,可又不能笑,他是我的班長,他爲我做了很多事,而我只是陪着他去逛一天街。
天亮的時候,我們已經走出了大山,並繞過大山,來到了城市的邊沿。貨車要從這裡上繞城高速去城市的另一端採購,我們下車自己進城。
下車後,班長問我:“從這裡進城要走多久?”我沒法回答他的問題,因爲城市不是部隊的訓練場,不能用步行來衡量距離。在我的堅持下,我們坐上了出租車,來到最近的地鐵站,坐上地鐵去了市中心。實話實說,對於這座城市我也很陌生,除了在火車站來回兩趟,也沒有去過城中
心。
我和班長來到最繁華的步行街,從街頭走到街尾按照軍人的步幅,也就十分鐘不到。可是,對於步行街來說,正步、齊步、跑步都不是節奏,溜達纔是。我們在步行街走了個來回,班長覺得沒意思,我也這麼認爲,在步行街上大步流星的走路,別人看我們的眼神都不對。幸好,我們出門前換了便裝,否則更讓人詫異。
我建議班長坐到人行天橋上去看美女,班長悻然接受了。到了人行天橋,沒看兩分鐘,班長又覺得不合適,只好離開步行街。我們打的要去城裡最奢華的商店逛一下,出租車司機見我們上車就問:“兩位是當兵的吧。”
“你怎麼知道啊?”班長很詫異的問。
“我也是當兵的。你們那個部隊的。”出租車司機接着問,班長準備如實的回答,我捅了一下他說:“武警部隊的。”
“我是二炮的。”出租車司機的回答乾脆不含糊,倒顯得我們小氣,以至於班長側頭看了我一眼。我沒有理他,班長便和出租車司機聊起來。
軍人和軍人總有話題,就像孩子和孩子在一起總有得玩一樣。
很快,我們到了這座城市最奢侈的地方,一下車,眼前的商店便是美美力誠,背後是奢侈地標的LV專賣店,左右延伸出去的街道兩側,排開的都是知名的品牌店、星級酒店、高檔寫字樓。
對於這裡,我是沒有信心的,畢竟這裡離我太遙遠了,即便是這座城市的居民,百分之八十也不會在這些商店消費,因爲這裡隨便一件小商品,都會花掉他們一個月乃至半年的生活費。
班長不知道這裡面的奧妙,他只知道訓練、射擊、肩章、領花,其它的好像都與他無關,典型的那種:我的思維決定我的世界那種人。
這次,班長帶着我逛了一圈商場,但沒逛到二十分鐘,我們就冒着冷汗出來了。
班長對我說:“你說,裡面的衣服怎麼那麼貴啊,一條領帶都要好幾千,和我們的領帶也差不多嘛,咋個那麼貴啊,又不是黃金做的。”
這個問題,我也沒法回答。我只能說:“品牌,人家賣的不是領帶,而是品牌領帶。”班長立即反問:“白馬就不是馬了?”我再也沒法往下說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