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這票“貨色”以後,我一如既往的做着自己該做的事情,直到差不多三週後,我收到了一個法院的傳票,這才知道她真的聘請了一個律師去法院告我們了,起訴書上說:我們公司欠“九頭鳥”薪水一萬元,獎金提成十二萬六千八百八拾元,她特麼還真會挑個吉利數字啊!我看了以後一笑置之,然後打電話給以前那位上海八洋航運有限公司的法律顧問單位上海五維空間律師事務所崑山分所劉國軍主任,“劉兄啊,看來我們又要打交道了啊!”,我在電話裡面調侃道。
“怎麼啦,出了什麼事情,你辦公室在哪裡,我馬上過來一趟!”,劉主任倒真的是如他所說,很願意交我這樣的朋友。
不一會兒,劉主任就帶着他所裡面一位合夥人馬軍律師一起到了我公司會議室,因爲此前大家彼此早就打過交道,所以彼此更有好感、更加親切起來了,在他們瞭解到我們被她起訴的情況和經過以後,劉主任指定委派了馬軍律師全面負責此事,我也便把所有的事情全部扔給他了,開庭庭審什麼的,看見那副嘴臉倒胃口,就全權由馬律師負責;劉主任還特意交待馬律師:儘快幫助趙總把這個事情的漏洞徹底堵上,以絕後患。
第一次開庭以後,馬軍律師便興沖沖跑到我辦公室裡面來介紹開庭情況:“對方拿出一大疊從你公司電腦裡面打印出來的資料,說這是她應該計提獎金的業務利潤依據,不過我接過法官傳閱過來的資料一看就全部全盤否認否定了:這個資料我們不予確認,這些資料上面沒有得到我的委託人趙總簽字確認也沒有加蓋公司公章,任何一個人都可以用一臺筆記本做出這個所謂的業務業績利潤表。最後王法官支持了我們的意見;從對方提交的案子材料證據情況來看,他們根本無法打贏這場官司,但是這件事情,也給你們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了個醒,我回辦公室以後傳一個“競業限制保密協議”給你,你讓每天員工都籤一下,以後再發生類似的案例,我們根本不用上庭,我直接仲裁就可以穩贏他們,而且對方必須鉅額賠償!”。
當我將這份競業限制保密協議發下去的時候,差不多沒過10分鐘吧,許助理就把全部簽好的這份協議交給我了,我相信我的徒弟絕大部分都是君子坦蕩蕩的!因爲這是勞動糾紛案件,說實話法院呢也要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影響,第一次開庭以後並沒有再次開庭,只是法官要求我們雙方協商調解解決,對方跟我們馬軍律師說可以調解協商解決,而我則堅決不同意調解,我明確告訴馬律師:“我不僅掌握了她王清華在職期間嚴重違反違背公司管理制度,做出有損公司利益的吃裡扒外的事情的證據和證明,而且我還掌握了這些相關的證據和書面材料,一審下來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判下來對我們不利的話,立即上訴同時準備反訴其職務侵佔……”,就這樣,這個調解的事情就這樣被拖了下來,一直擱置着,直至對方起訴後快一年時間,可能也是達到法院規定的限期判決時間了,我接到了負責本案王法官的電話。
“趙總嘛?你好啊,我是崑山人民法院的王法官,負責王清華起訴你們公司的這個案子的啊!”電話那頭傳來一個聲音聽上去清脆但略顯年輕女子的聲音。
“您好,王法官,這件案子我全權委託我們馬軍律師處理的。”知道對方身份以後,我即刻表明了態度。
“是的啊,趙總,是這樣的啊,馬軍律師轉達了你的意見不同意調解處理,但是這個勞動糾紛案件又有一定的敏感性和複雜性在裡面的,我也是希望您能夠支持和協助我們法院的工作,而且對方已經明確跟我表態,他們願意調解處理,哪怕是提成獎金那部分調解到1萬元,甚至5千元他們也可以接受。你看看呢,你可以配合一下我們嘛?”
“王法官,絕對不是我趙某人不給您面子,更不是我不支持我們法院的工作!曾經有一位傳人曾經說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現在ZF也在提出要構建和諧社會,我覺得這都是一個意思啊,如果我們每個人都不首先想着去侵佔侵犯別人的合法利益,那這個社會不就是一個和諧社會麼?我們法院和法官也會輕鬆的很多啊?!我想反過來問一下您:王法官,如果我趙某人確實事實上欠了您12萬元錢,您願意從12萬調解到1萬元甚至是5千元嘛?她屢教不改、屢禁不止的侵佔侵犯我公司的合法權益我還沒起訴她,她還要跟我調解這和那的,您不覺得這是個笑話麼?我已經跟馬律師溝通交換過意見了,這也是我的最終意見:不接受其所謂的任何協商或是庭外調解,您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不用照顧我的面子,判下來對我不公的,我立即上訴,同時反訴對方,相關反訴的材料我也已經準備好提交給馬律師了。”。
“好的,趙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不好意思打擾了!”,王法官掛斷了電話。
又過了大概沒有半個月時間,馬軍律師過來跟我彙報了一下情況:“老哥,案子已經判決了,我們只需要支付對方基本工資,其它訴訟請求均被法官駁回了。案件判決以後,那個“九頭鳥”和她的哥哥什麼的在法院裡面鬧事,說人民法院支持資本家,作出不公正的判決。結果法官當庭警告她們:如果你們覺得判決不公正,你們可以在15日內上訴,如果你們繼續在法院鬧事,馬上讓法警立即拘留你們半個月時間;結果她們一夥人被嚇的灰溜溜的跑了,你看這事情要不要繼續整她一下,我可以有辦法讓她們在一年之內連基本工資都拿不到的,急死她們這幫小人”,
“兄弟,非常感謝!我看差不多可以了啊,得饒人處且饒人啊,我讓財務開個現金支票給你,你去善後處理掉吧,我之前承諾過人家:法院判決我們付,我們當即兌現的。他們是這種卑鄙無恥的小人,咱們不能夠跟他們一樣不講信用不講道義啊。”,隨即我便讓財務開了一張3000元現金支票交給馬律師。
“你說的很對,說實話我也很氣憤這樣的人!”
……
沒過多久,我那輛車的二隻反光鏡被人家砸毀了,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那“九頭鳥”兄妹倆做出來的事情。我跟我的好兄弟徐小勇商量了一下,他建議我:先不要做出報復性的手段,否則你豈不是變成跟他們一樣的垃圾貨色了嘛?如果他們再繼續進一步做類似這樣的事情,那就不要客氣了!我覺得兄弟意見和我是如出一轍,於是我保險公司報案去4S店理賠換了一副新的反光鏡,反正是走保險的,也無所謂,就這樣,這對奇葩無緣的兄妹倆後面也沒有再敢放肆!
這是人生中第一次收到法院的傳票,我相信也是唯一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