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屍骨不是岳母,這物件也要物歸原主,你好好保存起來吧。”大同說。這也是公事公辦。
海月接過鐲子,點了點頭。
“海棠,這鐲子是母親留下的唯一的東西,你來保管吧。”海月想交給海棠。
“姐姐,鐲子是留給長女出嫁的禮物,而且我孩子都有了,你不會想我二嫁吧,就留在你那傳下去吧,這樣娘也會安慰的,本來就是爲你準備的,你好好收着,是娘唯一的念想了。也許有天我們會憑藉這個找到娘呢。”海棠當然不能要,姐姐更需要它,在精神上。
它會成爲姐姐的精神支柱。
海月這才用隨身的帕子包好,像娘一樣貼身藏着。
海棠就覺得娘應該不是福薄的人,怎麼會這樣客死他鄉,成爲白骨呢。
屍骨上除了刀痕什麼線索都沒有了,就連哪裡人氏也無從判斷了。
只能登記爲懸案,等待有天有人來認領,過了一年期限,再無人認領,只好與其他類似案件一樣,立個無名墓碑,入土爲安了。
母親固然重要,可海月,海棠都知道,不會用一輩子的時間去找的。
畢竟,自己還要生活。
其實不管對方在哪,只要安然無恙,歲月靜好的活着就行了,哪怕把這一切都忘記了也沒有關係……
只要她平安,健康,快樂的活着就好。
知道那屍骨不是娘,真算是好事。
海棠和海月也算是高高興興的回到了橋頭村。
休息了幾天,也平復了一下情緒,海棠開始親手交給海月染布的方法,海月很早就給人打工,看慣了眉眼高低,稱得上是心靈手巧,這些東西一學就會。
彎彎還教她照顧花草和養蠶養蜘蛛。
啞妹見海月也蠻喜歡畫的,沒事的時候她就會看着啞妹畫,看了一個時辰,也不覺得累,因此啞妹也交給她一些畫畫的簡單知識還有認識各種藥材。
這些,海月學的都很快。
“哎呀,這個家屬我最笨,最沒用了……”一天下午,田妞四處定開春的布回來的時候感嘆。
“不怕,還有一個陪着你呢。”臘梅指了指二同。
“他呀……”田妞撅了撅嘴。
“說,你倆啥時候成親呀?”田妞問。
“討厭,不跟你說了。等嫁出去我就成親。”臘梅不好意思的走開了。
“哼,不成親纔好呢,陪着我。”田妞想。
田妞掐指一算,哎,自從那貴公子的事過了之後,自己好久都沒有好好的看男子了,看到誰的臉都覺得和貴公子比起來,真是差一大截。
海棠姐說過,戀愛這個東西,不能對比,一對比就沒有幸福感了,畢竟一個男人有一個男人的優點和缺點嘛。
這附近幾個村裡的適齡青年,都認識的差不多了,有幾個像樣的,早已經成家了,剩下的在田妞看來都是歪瓜裂棗啊,甚至還不如二同哪。
怎麼說也不能找個不如二同的,以前還真沒覺得二同咋好,可是臘梅跟他一好起來,田妞倒覺得其實二同也有他的優點,要不臘梅也不會跟他一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