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兩人買了一大堆啤酒,躲到牆角下喝。喝了很多很多,喝到有點意識朦朧以後,風遠徹才含含糊糊地說起以前的事。那是風遠徹第一次提起以前的事。
從小,他就像所有男孩一樣,夢想成爲一個行走江湖、行俠仗義的大俠客。他有一個遠房表哥,是個武林高手,曾經在國際級的拳王爭霸戰中獲過獎,他經常跑去跟他學武,渴望着有一天也能像泰森一樣得到金腰帶。
那時,他讀高一,年少氣盛,常常把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當成人生準則,遇到什麼壞事都要多管閒事。因爲這樣,他招惹了不少對手和麻煩,卻也有了一幫兄弟。因爲打架厲害,他總是無往不利。他沉浸在這樣的熱血夢想中,以爲這個世界只是這麼簡單,相信好人必有好報。
有一天晚上,他下晚自習回家,沒走多遠,就在一條交叉路口看到小巷裡有幾個小混混在攔截、調戲一個女生。那個女生是他們班的同學,相當漂亮的三好學生,據說經常有男生想去泡她,他和她的交情還算不錯,對她頗有好感。
面對這樣的場面,他當然不會袖手旁觀,上前去阻止。那幾個小混混是社會青年,壓根沒把他放在眼裡,對他大打出手。他極力避免和他們發生正面衝突,但看他們沒有罷手的念頭,而且那個女生也被嚇壞了,便豁出去,跟他們打起來。
他一拳難敵四手,卻不肯認輸。拳腳不長眼睛,他把一個混混的眼睛給打出血來,那個混混大概殺紅了,居然掏出一把小刀,朝他刺過來。情急之下,他抓過另一個混混擋住,刀子捅進那個混混的腹部,溫熱的**流到了他的手上……
救護車趕來了,警察也趕來了,小混混被送進醫院,他被帶進警察局,那個女生已經先嚇得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