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人.......
哦不,準確的說是做買賣,是一門技術活。
奇貨可居的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只有稀少而別人又需要的東西,往往才具備有足夠的價值,往往能賣出遠超自身價錢,簡單來說就是溢價。
反過來說,當一個東西不再稀少,需要的人也不再多了的情況下,那麼這種東西就註定要貶值。
沈書手中的顯聖功法很多,但他是不會讓這些東西貶值,而是要想方設法的讓其溢價,給自己贏得充足的利益和財富。
在送走大玄皇庭的老祖宗周聞雨之後,沈書便開始計劃自己的下一個目標。
首先,爭渡院的十位顯聖被他排除這個行列。
因爲這十人已經從沈書這裡購買過顯聖功法,他們在短時間裡不一定能吃透那本功法,這代表他們的需求不如增加那麼的大了。
第二,他們的消費能力問題。
購買顯聖功法,雖然已他們這些顯聖的身家,不存在什麼破產的可能,但大出血是絕對的,短時間內想要讓他們第二次大出血的可能性,很低。
而在爭渡院的十位顯聖之後,沈書又將他們所在勢力的顯聖暫時排除。
因爲沈書不確定,這些顯聖是否會跟自己同一個勢力的兄弟之類說過自己在沈書這裡購買過顯聖功法。
這個可能性很大。
而人在對不熟悉的事物時,總是充滿這懷疑和警惕。
沈書猜測,爭渡院的顯聖若是給自己勢力的親朋好友說過在他這裡買過顯聖功法的話,那麼在同時一定也會告訴他們,自己先試試,看看沈書給予的功法,是否真的有效。
簡單的來說,就像一對兄弟,兩人都想要一個籃球,但那個籃球的價錢太高,且不確定那個籃球真的好用。
於是在正常情況下,兩兄弟只會在第一次購買一個籃球。
唯有確定了那個籃球好用,方纔會購買下一個。
而沈書對於他們而言,毫無疑問就是那個賣籃球的人。
“拋出爭渡院的十位顯聖以及和他們有關聯的顯聖,這片大地上,對我陌生的,應當有二十至三十位顯聖。”
沈書眸子中閃動着精光,低聲喃喃道:“那麼這些人,就是我接下來的目標了。”
而這一次,沈書不打算坐以待斃,主動等着生意上門,而是要主動出擊,一一去尋找這些人,向他們推銷自己的產品。
雖然沈書清楚,想要取得這些顯聖的信任,且花費大價錢購買他的功法,並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
但難度往往代表着收益。
每一筆生意的做成,都代表着一筆豐厚無比的財富。
“再來三萬億上品元石,我就可以暫時收手,進行下一階段的目標。”沈書眼中閃動着精光。
他接下來的目標其實很簡單,也很艱難。
制約他的,唯有元石和各種珍貴的靈藥礦石。
他要做出一個巨大無比的陣法,一次燃燒四萬億上品元石,將一個地域的元氣濃郁度完全改變,且在這同時,也要改變一萬人的資質和修爲。
“我要在一年之內,將一萬人的修爲提升至最少一劫真君的地步!”
這是沈書的計劃和目標。
若是讓外界的人得知他的想法,想來一定會無比震驚,然後搖頭不信,認定這是天方夜譚之事。
因爲在正常情況下,哪怕是一個才華橫溢的修行者,要成長爲一劫真君境,少說也要數百年的功夫。
只花費一年?
那實在是太過於不可思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