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當年袁達道聽途說的許多事情都是真的,只不過並不完整而已。
那一年,潘紅兵的父親真的因爲某些事情而入獄了,並且被判刑足足十幾年之久,而潘紅兵也的的確確是因爲父親的事情而導致無人照料,最終離開蘇里,去投奔自己遠在甘林市的母親那邊。
但就在潘紅兵投奔到母親那邊還不足半年之時,原本與潘紅兵關係就不是特別好的母親卻突然間的不辭而別,直到又過了許久之後,潘紅兵這才得知自己的母親竟然偷渡到了東南亞的某國,並且已經嫁人再婚,有了自己的家庭。
而這段時間裡面,潘紅兵則是一直寄宿於同在甘林市的姑姑家。
家庭出現的重重變故,再加上潘紅兵無心學習的自身原因,導致了潘紅兵後面的高中學業幾乎就沒有繼續下去,甚至於就連高中的第三年,潘紅兵也幾乎都是在半讀書半工作的情況下完成的。
爲的其實也就是拿到一個高中的畢業證書罷了,至於高考,潘紅兵根本就沒有去參加。
高中畢業,離開了自己的姑姑家,本以爲能夠安安穩穩的找一個工作,最後甚至是成家立業,可沒曾想就在潘紅兵高中畢業沒多久,就在他剛剛找到一個工作以爲可以賺錢之時,遠在幾百公里外的蘇里,卻傳來了一個猶如晴天霹靂的噩耗。
潘紅兵的父親在獄中突然自殺了,並且最終因經搶救無效而死亡。
自殺,一個好端端的人怎麼可能自殺,原本監獄方面不想大肆宣揚,但得知結果的潘紅兵很是激動,因爲他的父親與他的關係特別好,甚至在他被判刑之後,他仍然不相信自己的父親會犯法。
回到蘇里,在潘紅兵的努力下,當地的一些報紙媒體也開始關注這件事,畢竟一個人好端端的在監獄中死亡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新聞。
而讓這件事變成風頭浪尖的一個催化劑,則是潘紅兵意外的得到了自己父親潘賀在自殺之前所留下的一封遺書。
遺書,沒錯,是遺書,遺書很長,這對於一個小學都沒有畢業的潘賀來說,這可能是他這輩子寫的最長的一封信了。
而也就是這封遺書,徹底改變了潘紅兵和潘賀之間的命運。
因爲在這封長長的遺書上面除了一部分表達了潘賀對於潘紅兵的父愛和虧欠意外,剩下的絕大部分篇幅講述的竟然都是自己的冤屈。
比如自己是如何被冤抓獲,又是如何被警方屈打成招,最後自己又是如何無奈選擇承認罪行等等之類的事情。
其中潘賀甚至還表示了自己曾多次表示冤屈,卻又如何被人置之不理,無奈之下這才選擇以死證清白。
而直到這個時候,潘紅兵這才得知當初自己的父親竟然是因爲強j搶劫而被冤入獄。
至於警方爲什麼會一口咬定案犯就是潘紅兵的父親,這是因爲在報警的女子體內發現了含有他的j子,其dn驗證就是屬於潘賀的。
而法院也正是因爲如此而判定潘賀有罪,並且以搶劫和強j兩項罪名而定案。
搶劫罪,其實或許還好,但強j罪,卻是足以讓一個人的自尊心而遭受到足夠大的打擊,特別是這種罪在監獄中是最不受人待見的罪行,別說監獄裡面的管理人員,就是那些同爲獄友的人,也極其不喜歡。
再加上潘紅兵父親自己的自尊心也遭受到了極大的打擊,這才造成了這難以改寫的結果。
一個人因爲蒙冤而自殺表清白,這種事曾經不是沒有發生過,可也正是發生過,所以從種種例子裡面就能夠看出此等人絕對是有冤屈的。
爲此,新聞媒體刊登了遺書的部分內容,從而不僅驚動了蘇里市當地的政府機關,就連上級市委也驚動了,命令調查機關重新覈實案件,甚至於上面還派下幾人的調查組來監督這件事的調查。
案件的重新調查審理,雖然不是直接的翻案調查,但其實質意義卻不盡相同。
而有了上級機關的監督,這一審理,許多當年都沒有發現的事情竟然紛紛付出水面,其中就包括抓捕潘紅兵父親的那名警官。
那名警官早在一年前就因一些紀律問題而遭警隊除名,其中還牽連出一些暴力執法的案子,但其中卻並未發現與潘賀的案子有關的事情。
雖然那個時候沒有發現,但這並不能證明沒有,畢竟當時那名警官也不想加重自己身上的罪名,不提出來也是自然。
一個已經判刑的罪犯在監獄中自殺,而當初牽扯進來的警官竟然是一個玩忽職守,並且已經被除名的警官,這更是讓許多人都相信這其中定有隱情。
一步步的深挖,再到一點點的梳理,許多事情都在向着有利於潘賀的方向發展着。
而也就是這個時候,另一件陳年舊案走進了偵查人員的視野之中,而這件事的出現,也徹底讓潘賀的案件水落石出,證明了潘賀的的確確是蒙冤入獄。
三年前警方抓住一個入室劫殺的嫌疑人,根據嫌疑人的交代,除了這次作案之外,他還曾經流竄多地犯案,其中就有在蘇里的一次,而他犯案的時間地點,甚至是包括人物都與潘賀的案子又諸多和相似。
只不過由於他歸案的時候,潘賀的案子已經進行了判決,所以並未引起警方的關注,而直到這個時候,他所說的這個事情才被人發覺。
原來,當晚潘紅兵的父親潘賀的的確確與那名受害女子發生過關係,只不過他們只是有金錢上的交易,並非所謂的強j,更加沒有後來的搶劫事情。
但奈何那名受害人至今昏迷,根本無從查證當晚的事情,所以纔會誤以爲潘賀就是嫌疑人。
而後真正的嫌疑人在潘賀離開後這才迫害了受害人,非但搶走了受害人身上的所有財產,還將其擊昏強j,只是因爲當時這名嫌疑人並沒有采用體內sh出,所以被害人體內的殘餘非常微量,以至於警方未曾發現。
平反了,潘賀的冤案很快便得到了平反,並且身爲潘賀兒子的潘紅兵也得到了國家的賠償,其中根據賠償法,從入獄開始到平反,一共經歷了將近四年的時間,一共賠償了近十五萬,再加上各地方政府的賠償和補貼,外加潘賀在獄中自殺表清白的慰問金和安葬金,總共下來將近四十幾萬的補償。
四十幾萬,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而這筆錢潘賀肯定是用不上了,所以這筆錢也就自然而然的到了潘紅兵的手裡面。
至此,潘賀的名譽得到了證明,潘紅兵也不用再揹着一個不太好聽的罵名,只不過唯一不同的是,潘紅兵的父親不在了。
雖然他的父親留給了他四十幾萬,但這筆錢卻是他的父親用自己的性命所換來的,這說起來潘紅兵寧願不要這筆錢。
在從政府那邊得到這筆錢後,潘紅兵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蘇里的南龍山的公墓中給父親選了一個最好的位置,這一下就是足足六萬多塊錢出去了,可潘紅兵卻一點也不心疼,因爲可能這也是他能爲父親做的最後一件事了。
處理好父親的後事,潘紅兵又拿出了五萬塊錢送到了甘林市的姑姑家,畢竟在他看來,自己在甘林的那段時間,都是姑姑在照顧自己,非但學費是姑姑拿的,就連吃住都是姑姑在費心。
到手四十萬,一轉眼就用出去了十一萬塊錢,只剩下了二十九萬。
而對於這筆錢,潘紅兵並沒有過多的使用,幾乎全部存入了銀行做了定期存款,而他自己則是回到了蘇里,租了一個很普通的公寓住下,隨後便開始找工作開始打工。
而他回到蘇里打工的第一個地方,就是這個自助烤肉的飯店。
這一做,就是整整一年多,從最開始的後廚傳菜員,做到吧檯的收銀員,再到後來的店面經理。
而工資也從最初的一個月一千兩百塊漲到了每月兩千五百塊。
但是奈何這家店的老闆因爲要搬家到外地,基本無心去經營,飯店也從最開始的非常火爆淪落到了難以支撐,最後,竟然已經準備要外兌出去的地步了。
飯店低價外兌,再加上潘紅兵對於這家飯店的熟悉,根本沒等老闆貼出外兌的牌子,潘紅兵便主動找上門去,說自己要兌下這家店。
一開始老闆還以爲潘紅兵是在開玩笑,畢竟在他看來,潘紅兵最多也就是一個打工的,如果能兌下這家店的話,他爲什麼還要來自己這裡打工呢。
可事實上,潘紅兵之所以來打工,其實不過就是來學習罷了,學習一個飯店如何來經營,如何來管理。
已經做上經理位置的潘紅兵對於飯店的運作早就已經瞭如指掌,甚至於包括上貨下貨,食材的新鮮程度,他都能夠遊刃有餘的掌控。
其實,就算這個老闆不兌店面,那麼潘紅兵其實也早就有打算辭職離開,準備另起爐竈了。
而現在,有了這樣的一個機會,他當然不能錯過,特別是自己怎麼說也算是這家店的老人,跟老闆也算熟悉,價格上應該不會太高。
的確,價格是不算太高,按照市價和這個房子所剩的價值來說,的確不高,但是對於潘紅兵,這個價格卻足以讓他傾家蕩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