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我經常忘記澆水的,萬一死了,我豈不是心疼死?”江風又把它拿出來,還把相框拿了出來。
“這個也不要?”鍾星瞪大眼。
大有一種他說不要就揍他的意思。
“嗯,我剛回去,不宜太高調,你也不想被人打聽圍觀吧?”
鍾星端詳着江風,五官硬朗,鼻樑高挺,哪怕只是一個側臉,都讓人挑不出任何的毛病。
在俊男美女的娛樂圈,他這樣的顏值,往人羣裡一站都不會被淹沒。
好的顏值,有好的家世加持的話,他就成了一塊香餑餑,引來無數的狂蜂浪蝶。
“好吧。”鍾星垂下腦袋。
“我們還在一起,可以經常看到,不用再借照片解相思了。”江風安慰她。
“說的也是,你打算什麼時候回去?”
“宴會在一週後舉行,我當天回去就可以了。”
心心念唸的孫子,好不容易找到了,唐劍自然要把江風介紹給上流社會的人認識。
當天的宴會,肯定很隆重,很熱鬧。
“我到時跟公司借件禮服穿穿好了。”
以前都是,開年會或者是去參加時尚酒會或者晚宴的時候,鍾星都是從公司借禮服的。
反正不用錢,穿了之後洗乾淨還回來就好了。
還是大牌子的新款,划算又有面子。
特別適合她這種沒什麼錢的人。
“我到時會給你準備的,你不用擔心。”江風把一些雜誌放到箱子裡。
“有那個錢不如給我買黃金或者鑽石,還能升值,存起來也可以,以後養孩子也是要錢的呀。”
一件禮服便宜的幾萬塊,多的十幾萬,穿一次就扔了,好浪費的好吧?
越想,越不划算。
“別費那個錢了,到時就從公司借,不行我找夏總借一件好了。”
夏向暖肯定有的。
“那麼快就想着幫我省錢啦?賢妻?”江風笑她。
鍾星臉有點紅,嘴巴卻特別的利索,“我是替自己省錢,不然嫁給你之後,變成窮光蛋了,辛苦的還不是我?”
“這麼想嫁給我?”江風手指饒了饒她的下巴。
“戒指都戴上了,我還能反悔不成?”
早在兩人同居的時候,江風就把戒指給鍾星戴上了。
只是那時候,兩人還沒那麼多錢,江風總怕委屈了鍾星,總想着等條件好點,再好點。
等啊等,就等到了現在。
“我告訴你,到時你要給我買個大鑽戒,不然別想把我娶回去。”
這個傻姑娘,還不知道,當江風姓唐不再姓江的時候,他身上的標籤,就不再僅僅是她的男朋友。
“好,到時肯定給你買個大的,閃瞎你的眼。”江風突然抱起她。
“哎呀,小心。”鍾星打他。
“這裡還是辦公室,注意點。”
兩人平時注意分寸,哪怕吵架,也不會在公司裡吵。
像這般摟摟抱抱的,自從被夏向暖撞見過一次之後,再也沒發生過了。
江風只是抱抱,並沒做什麼。
離開的時候,鍾星把他送到樓下。
想到以後再也不能一起吃早餐,吃午餐,晚上再一起吃晚飯,最後手拉手回家了,鍾星情緒一下就低落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