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誰是兇手

第30章 誰是兇手

這一天中午,美國安納波利斯州的安妮·阿倫德爾縣正在值班的警察接到了一起報案。一名叫做迪恩·潘塔澤斯的男子在電話那端異常驚恐地說道,他發現自己的妻子在自己家的車庫裡被謀殺了。男子那恐慌的狀態從電話線那端傳了過來,讓相隔幾條街的值班警察都感到有些頭皮發麻。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當警察趕到現場的時候,報案的男子坐在家門口,眼神呆滯,顯然受到了很大的驚嚇。警察迅速勘探了現場,死者名叫克拉克,現年43歲,是迪恩·潘塔澤斯的結髮妻子,死者身中兩槍,一槍在頭部,一槍在頸部,都是致命傷。兇手顯然非常熟悉潘塔澤斯家的情況,他進入車庫,躲在汽車旁邊,待克拉克走進車庫後,兇手便槍殺了她。

潘塔澤斯家未丟失任何財物,這便排除了入室盜竊行兇殺人的可能性;克拉克死的時候雖然一片血污,但衣着整齊,並沒有遭受過性騷擾,自然也排除了劫色殺人的可能。那麼兇手究竟是誰?他爲什麼要殺死克拉克?這其中有什麼仇怨嗎?

看着悲傷的潘塔澤斯先生,負責此案件的羅比警官暗暗發誓,一定要儘早破案,給這個家庭一個說法,同時也還小城一片安寧。

他迅速組織人員,開始調查這個家的家庭情況和社會關係。

經過調查後發現,克拉克與迪恩是一對令人豔羨的夫妻。他們在二十多年前一見鍾情並結爲連理,婚後兩人育有一子一女,現在都在其他地方上學。

夫婦二人不但感情甚篤,在事業上也相互扶持,他們共同經營着一家公司,生意如火如荼。他們現在居住的地方,是這個城市的富人區,不過在半年前,迪恩已經買下了一個牧場,並在那裡修建了一幢豪華的別墅。如果克拉克沒有遇害,估計他們已經準備搬到別墅裡面居住了。

是誰親手毀滅了這個幸福的家庭呢?難道是因爲仇富心理而惡意謀殺?

……

當警方傳喚這位證人的時候,聽衆席和陪審團都發出了一陣唏噓聲,因爲走上來的女人是一個打扮豔俗,衣着暴露的妓女,看着她踉蹌的腳步,顯然宿醉未醒。

“你們這幫惡魔!”法庭上傳出了夾雜着憤怒和不甘的一聲吼叫,音樂停了,燈光重新亮起,大家驚訝地發現,迪恩緊握雙拳,面部扭曲,眼睛裡放射着憤怒的光芒站在那裡,完全變了一個人。

“不錯,的確是我找人殺了克拉克的”,他像是突然想起什麼似的接着說道,“我找了那個叫萊瑞的婊子,不久前我們剛認識,是,我的確是穿了她的內衣內褲和她做了愛。可我付錢了呀。十美元!這些廉價的妓女!可她居然還偷了我包裡的海洛因……不過沒關係,我不吸那個玩意兒,我只是隨身帶着,來誘惑她們的。

原來,在得到兩名妓女的證詞之後,警方也百思不得其解,他們便諮詢了心理專家。根據迪恩一號的表現和一系列證詞,心理專家推斷,迪恩可能是一個雙重人格,也許現在表現的這個人格並不知道真相。於是,專家爲警方設計了一出“情景劇”,在酷似林蔭大道紅燈區的氛圍中,逼出了迪恩二號。

“可萊瑞這個臭婊子,她居然不幫我殺克拉克,我只能讓她幫我找別人。傑梅爾不錯,膽子夠大,爲了毒品,她什麼不敢做?於是我提前帶她踩好了點,並且把車庫的密碼告訴她。我知道,克拉克每天早晨十點都要返回家裡一趟,因爲她不信任公司的保險櫃,這真是個好笑的習慣……沒錯,她要把頭天的現金和支票帶回家放着,那便是傑梅爾的機會。

“是,那又怎麼樣?”迪恩的臉上充滿了挑釁,眼角露出的兇光讓人不由得打了個冷戰。“你應該說,可憐的迪恩,因爲他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哦,你看他,那麼愛克拉克那個老女人,恨不得把她捧到天上去。克拉克真該死,她又老又醜,還整天在迪恩面前賣弄風情,你覺得她不該死嗎?再昂貴的衣服也掩飾不住她的老態,我覺得,我穿那些衣服會更迷人。”

“我們沒有鄰居,誰也不會聽到車庫裡的動靜,在街道拐角處,我給傑梅爾準備好了撤退的車輛,這個小婊子,肯定嚇得開着車一溜煙兒就逃跑了。哈哈哈……然後我中午正常回到家,故意提高聲音喊着克拉克的名字,當然不會有人答應我,因爲克拉克已經死了。我想我不能太得意,因爲迪恩肯定會傷心的,儘管我覺得不值得。但我還是得躲起來一會兒,讓迪恩去應付這個場面吧。”

說罷,迪恩拿起了剛纔有人故意扔在他面前的情趣內衣,慢條斯理地套在身上,他眼睛裡燃燒着一種古怪的熱情,嘴角帶笑,翹着蘭花指,一點點地整理着穿在身上的胸罩,把外衣揉起來試圖填滿罩杯,整個人看起來又可笑,又讓人心生寒意。

最後一次開庭是在一個陰雨天,對於兩個妓女的指認,迪恩竟然痛苦地流下了眼淚,他有些歇斯底里地嚎叫道:“是誰?你們究竟是受誰唆使?爲什麼要殺害我的妻子,還要嫁禍給我?究竟是誰?”

這時候警方卻聲稱,他們有重要的證人,實際上,這個證人也是真正的兇手,不過她是在迪恩的高額現金誘惑和唆使下同意幫迪恩去殺克拉克的。

這時候,審判庭裡的燈突然全部熄滅了,隨後,暴戾的重金屬音樂響了起來,在被告所站的位置,飄過一陣奇異的香氣,就像上演了一出跨越時空的驚悚片,有人在迪恩面前挑逗地舞蹈,並把性感的情趣內衣扔到了迪恩的臉上。

迪恩的朋友聯合起來,紛紛爲迪恩的人品作證,而迪恩與克拉克19歲的兒子也表示:“如果我的父親曾經在腦海中略過殺死妻子的念頭的話,他一定會先結束自己的生命!”

他很清楚地知道迪恩一號的存在,但從未打算顛覆迪恩一號使自己真正成爲自己。他寧願躲藏着,時不時暴露出來,釋放一下自己的需求。他深愛着迪恩一號,且非常嫉妒迪恩一號對妻子克拉克的愛。當迪恩一號將豪華別墅作爲禮物送給克拉克的時候,迪恩二號的妒火被完全點燃了,他決定,要不惜一切代價殺死克拉克以解心頭之恨。

一個月後,警察突然來到迪恩的家裡,並出示了逮捕令將迪恩逮捕了,罪名是,謀殺妻子克拉克。

迪恩怎麼可能和這樣的人有交往?

傑梅爾對犯罪經過供認不諱,包括迪恩如何提前驅車帶她看了屋子所在的地點,如何告訴她車庫門鎖的密碼,如何將早就準備好的槍放在車庫左下角的汽油桶後面……一切時間對接得天衣無縫。警察調取了傑梅爾的通話記錄,發現在克拉克死前一週,她的確和一個陌生的號碼通話頻繁。

這個女人的名字叫做傑梅爾,是個在警察局有前科的吸毒賣淫女,她聲稱,是她的一個同樣吸毒賣淫的朋友介紹她和迪恩認識的。迪恩開門見山,開價十萬美元,讓她去殺一名叫做克拉克的女人。爲了錢,她毫不猶豫地答應了,那個時候她甚至不知道,克拉克就是迪恩的妻子。

如果說迪恩真的不認識傑梅爾,那麼他一定是被誣陷的,可車庫密碼的事情該怎麼解釋?據迪恩和兩個孩子交代,這車庫的密碼鮮有人知,甚至連克拉克的母親也不知道他們車庫的密碼,因爲親人來往都直接從大門進出,車庫只有自家人停車的時候會出入。

天才or瘋子的燒腦邏輯

迪恩謀殺妻子的事件聽起來似乎更像一個故事,但實際上,像迪恩這樣具有雙重人格甚至多重人格的人,並不是文學作品中虛構出來的,而是一種真實存在。心理學上對這種精神疾病的解釋爲:“一個人具有兩個以上的、相對獨特的並互相分開的亞人格,是爲多重人格。”它有很多名字,但我們通常將其稱爲“癔症性分離性身份識別障礙”。

但傑梅爾說得很肯定,爲了證實這一點,警方找到了傑梅爾口中的“中介”,也就是介紹他們認識的那個妓女萊瑞。

越是覺得接近真相,案情就越顯得撲朔迷離起來。

這簡直讓所有人大跌眼鏡!完全沒有人相信,像迪恩這樣的好男人,成功男士,會拿起槍謀殺自己的妻子。

“你們是惡魔,都是你們逼的,你們逼我出來,逼我出來受死嗎?”不像迪恩的迪恩說道,隨後他轉身對着那兩個妓女吼道:“你們這兩個賤人,收了我的錢,還要出賣我。你們不得好死,下地獄去吧!”說罷,仰天狂笑。

整個策劃謀殺的過程,他已經交代了。但讓他奇怪的是,警方是怎麼發現這個躲在迪恩一號背後的另一重人格的?

然而,迪恩矢口否認,他根本不認識那個電話號碼,也不認識眼前的這個女人,當他們四目相對的時候,監察官發現,傑梅爾的眼神熟悉中略帶一些錯愕,她顯然是見過迪恩這個人的;而迪恩的眼神卻十分陌生,這一點無法僞裝。

可是迪恩二號卻是截然不同的人。他是一個異裝癖,心理變態,他潛藏在迪恩的身體裡,通常每個月都有幾天會爆發出來。這個時候,他都會借出差的名由來到東部,喬裝打扮,混跡在林蔭大道的那些燈紅酒綠之處,花錢嫖娼,穿着怪異,滿足自己的癖好。

聽着迪恩近乎瘋狂的闡述,人們面面相覷,很多人都無法理解,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難道迪恩遭到邪靈附體了?

事實上,這並非什麼詭異事件,而是迪恩本人就是一名雙重人格綜合症患者。在他的體內,潛藏着兩種不同的人格,我們姑且將其稱爲迪恩一號和迪恩二號吧。迪恩一號就是那位“好好先生”,溫文爾雅的丈夫,寬厚溫柔的父親。他的確深愛自己的妻子和家庭,買農場,修建豪華別墅,這些的確是他打心眼兒裡願意做的事情,迪恩一號幸福地生活着,並不知道自己的身體裡還有一個迪恩二號的存在。

這時,控方律師走上前來,臉上露出勝利的微笑,他說道:“迪恩,你終於出現了。如果不是這樣,真不知道你還要躲起來多久?你那可憐的太太可能到了上帝那裡也不會相信,是她最愛的丈夫買兇殺了她。她更不會相信,她的丈夫同時是個變態的異裝癖,嫖客和兇手。”

萊瑞所說的這個地方,是安納波利斯州著名的紅燈區,在這裡魚龍混雜,長期出沒着各種血統、各種性別取向,還有各種有着怪異癖好的人,當然也伴隨着毒品和性交易。

“我提前給傑梅爾準備好了槍,就放在車庫左邊那個汽油桶的背後,用報紙包着。傑梅爾在那天早晨九點半去到我家,躲在車庫裡,當克拉克走進去的時候,她就拿起槍對準克拉克‘砰砰’兩槍……哈哈,可憐的克拉克,可惜我沒有看到那個模樣,沒看到克拉克倒在血泊之中是什麼樣子……

迪恩也不斷爲自己辯白道:“我如此愛克拉克,她勝過我的生命,我怎麼可能殺死她,我又有什麼理由殺死她?”

“哼,哼哼……”這時,坐在迪恩身邊的辯護律師突然聽到從迪恩這裡發出了來自鼻腔的冷笑聲,這聲音發自迪恩沒錯,可又完全不像是迪恩的聲音。

萊瑞的證詞和傑梅爾的基本一致,不過她向警方提供了更多的情況。她說,迪恩一開始是來找她做這件事情的,可是她不敢殺人,於是便將傑梅爾介紹給了迪恩。她還給警方提供了一條重要的線索,她之前見過迪恩,並且爲其服務過,地點是在東部林蔭大道的紅燈區。但讓她說出具體的時間時,她卻因爲長期吸食毒品而記憶混亂,根本回憶不起來。

在卡麥隆·韋斯特的自傳小說《二十四重人格》中,就用非常陰鬱但嫺熟的筆調講述了一個具有二十四重人格的人的故事,實際上說的就是作者自己。

在有的多重人格中,主導人格非常清楚其他人格的存在,但其他人格卻未必知道另一個或者說另一些人格的存在。也就是說,通常那些從屬人格都以爲自己是獨立的,以爲“我就是我自己,不是別人”。

但在迪恩身上卻恰恰相反,主導人格迪恩一號並不知道自己其實是一個雙重人格,反而是從屬人格迪恩二號在旁邊使壞。這樣,如果他一直不暴露,一直躲避着,也許迪恩就沒辦法被定罪。

對於迪恩的處理方法,心理學界產生了一些爭論。是讓一無所知的迪恩一號去承擔責任,被判入獄呢,還是通過一些心理暗示和引導,喚出迪恩二號,並讓其變爲主導人格去接受懲罰呢?

雖然迪恩的確是犯罪了,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上來看,迪恩一號是無辜的,甚至迪恩本人,都是心理疾病的受害者。如何處理,司法自有論斷,我們在這裡只需要去科學地認識多重人格就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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