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祖籍河北邢臺市南和縣,唐相宋璟後人,與理學大師朱熹同居建陽。生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出身在一個朝廷官吏家庭,父名鞏,曾做過廣州節度推官。宋慈少年受業於同邑吳稚門下,吳稚是朱熹的弟子,因此,宋慈有機會與當時有名的學者交往。宋慈二十歲進太學。當時主持太學的真德秀是著名的理學家,真德秀髮現宋慈的文章出自內心,流露有其感情,因此,對他十分器重。宋慈早年的師友,對於他學業的進步與後來的思想當有相當的影響。
寧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進士乙科,朝廷派他去浙江鄞縣任尉官(掌一縣治安),因父喪而未赴任。
宋理宗寶廣二年(1226年),宋慈出任江西信豐縣主薄(典頒文書,辦理事務),從此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紹定一至三年,在鄭性之幕下參與軍事;迄招捕使陳韡檄同監軍李華平定蓮城七十二寨寇,宋慈參贊居多。
宋慈於紹定四年(1232年)陳韡奏其政績,舉爲福建長汀知縣(一縣的行政長官),嘉熙元年(1237年)任邵武軍通判(州府長官的行政助理),嘉熙二年(1238年)調南劍州通判,嘉熙三年(1239年)任提點廣東刑(主管司法刑獄和監察),嘉熙四年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贛州知縣。淳祐元年(1241年)知常州軍事,淳祐七年任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併兼大使行府參議官,次年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宋分天下爲各路,等於現在的省份),皆司皋事。淳祐九年(1249年),拔直煥閱知廣州、廣東經略安撫使(掌管一路之軍事行政)。
宋慈一生二十餘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後擔任四次高級刑法官,後來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見宋慈一生從事司法刑獄。長期的專業工作,使他積累了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宋慈平反冤案無數,他認爲「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出自《洗冤集錄》序),堅持「審之又審」,重視現場堪驗,還指出「凡驗婦人,不可羞避」,「檢婦人,無傷損處須看[1]陰門,恐自此入刀於腹內」,如死者是富家女,把女屍擡到光明平穩處,「令衆人見,以避嫌疑」。
宋慈卒於南宋理宗淳祐六年(1249年)廣州經略安撫使的任所,享年64歲。宋理宗親自爲其書寫墓門,憑弔宋慈功績卓著的一生。後來宋慈的墓地遷至福建建陽市崇雒鄉昌茂村西北。
劉克莊在墓誌銘中稱他:「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撫善良甚恩,臨豪猾甚威。屬部官吏以至窮閭委巷,深山幽谷之民,鹹若有一宋提刑之臨其前。」。這一期間,宋慈在處理獄訟中,特別重視現場勘驗。他對當時傳世的屍傷檢驗著作加以綜合、覈定和提煉,並結合自己豐富的實踐經驗,於逝世前兩年(公元1247年)撰成並刊刻《洗冤集錄》五卷。此書是其一生經驗、思想的結晶,不僅是中國,也是世界第一部法醫學專著。它比意大利人佛圖納圖·菲得利寫成於公元1602年的同類著作要早350多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