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便是五月初五,這日一早宗望倒也應約點了五萬人馬辰時出營,巳時中便列陣在遼陽城前,依約前來迎戰。
黃傑這邊也點了五萬人馬在城前列陣以待,依舊還是第一陣派人邀鬥單挑,結果是金軍再次打了個六負一勝一俘一平。
至於第二陣,宋軍這邊再設“平戎萬全陣”,而金軍這邊派出的應戰部隊,是以鐵驪部重甲步卒爲主的六千輕重騎並輔以三千雜胡重甲步兵和五千作爲炮灰兼弓手的附軍組成的全步卒部隊。
採用的進攻陣型是騎兵護衛兩翼,三千重甲步兵在中,五千炮灰在前,擺出好似螃蟹一般的陣型往“平戎萬全陣”平推過來。
將金軍採用平推戰法,宋軍這邊直接變陣成了標準的一字長蛇陣,刀盾長矛手在前,神臂弓手在後,騎兵護衛兩翼,然後用牀弩混雜神臂弓的大型箭陣好好的再次教育了金軍一番,幫助了至少三千來人重新做人。
這一戰,從早上巳時一直打到下午酉時,金軍陣亡在三千上下,傷殘亦有兩千之數,而宋軍損傷也不下千餘。雙方只得就此撤兵,並且邀約三日後再由黃傑去金營之前邀戰。
不過這一次黃傑卻沒答應,倒是與宗望言明宋廷派來使者欲與金國和談,時間可以頂在三日之後,望金軍妥善接待使者。
對於和談這種事,宗望既不指望也不拒絕,倒也答應下來。待得秦檜以特使身份抵達金軍,並且送上了大宋的國書和和談條件後,他也不喜不怒,一面好生招待秦檜,一邊派人將和談內容快馬送往了會寧府。
結果,吳乞買看着和談內容,據說氣得大怒,打雜了皇宮內一屋子的各式瓷器器皿不說,還怒殺了一匹他心愛的戰馬。
這次秦檜帶來的合約,在黃傑看來倒也真不算是太過分,核心訴求不過有三:一是放還大宋的太上皇和今上,並諸王和被虜宗室諸人;二是依據之前“海上之盟”所約,金取遼原中京大定府,宋取遼南京析津府,如今前約失效,所以希望以如今的得勝關、古北口等遼長城遺址和雙方實際控制的區域邊界爲界,劃定兩國新邊界;三是遼陽府至耀州等宋軍所佔之地歸屬大宋,並另行租借整個遼東灣(也即渤海灣)爲水道,在此基礎上大宋將原給遼之歲幣轉納於金國,作爲遼陽和遼東灣等地的租金。
論說起來,首先是歸還趙佶、趙桓父子這一點並不算過分,畢竟金國擄人是想拿來作爲人質要挾,可大宋上下根本不吃這套,所以算是和談之中一個最爲雞肋的訴求。其次是依約之事,“海上之盟”早就是個大笑話,歸還十六州也是笑話,所以大宋提議按照如今雙方以實際佔領和控制區域來劃分勢力範圍,倒也沒有什麼實在說不過去的理由,畢竟在這事上的確是誰拳頭大誰說了算。
可是最後一條就有些讓人無法接受了,這黃傑佔了遼陽便算是大宋的土地了?還特麼要租借“整個”遼東灣作爲水道,雖然說是將原先給遼國的歲幣轉納於金國作爲補償,可特麼這等舉動的不就等於明顯是用尿泡子打人,雖然不疼,可特麼氣人啊!
所以,和談的條約送去會寧府不過旬日,便也返回了吳乞買的態度:首先,宗室和諸王可以放還,不過趙佶、趙桓父子只能還一人,須得留一人在金國爲質。其次,要說按照如今宋金兩國的實際控制區來劃分邊界也沒問題,不過大宋必須要補償金國一定的軍費,報價是一萬萬貫(一億貫)或同等價值的各種物資。
至於第三點,宋軍非但必須無條件的全數離開金國領土退回大宋,並且每年還必須要向金國交納一千萬貫的歲幣。
得到這個答覆,秦檜笑而不語,也不按照宋廷之前的授權與金國來個討價還價,而是轉身就渡海回大宋向朝廷覆命去了。待秦檜轉身一走,黃傑便也去了書信與宗望,稱既然和談使者已走,不如繼續開打如何?
宗望回了個“正合我意”,於是雙方便選擇每旬日的初一、初三、初五、初七約戰,其餘日子休息,以各出三萬人規模以下爲小戰、五萬人規模爲大戰。
又約定互不襲擾糧道,也不偷城或奇襲糧倉和後方城池,並且戰場之上須得交還陣亡將士的遺骸等等。
就這麼着,雙方便慢條斯理的在遼陽城前展開了輪戰,並且隨着約戰的形式化越來越明顯,戰況也是越打越平淡,士兵也是越打越精。從一開始的每戰至少有千餘斬首,漸漸減少的數百陣亡,到了六月底的時候每戰雙方最多上場萬人,接戰也是以千人爲單位,每日死傷也就不過上百而已了。
當然,或許有人會覺得這般打仗有些墨跡,又或是玩多了後世的各種遊戲、看多了各種影視劇,總認爲打仗就是雙方一上來就把所有的兵力擺出來列陣,先是主將出來單挑,然後一旦得勝就來個全軍突擊,一戰而定勝負。
呵呵!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其實這古代的打仗,實際上確是如此的溫吞,一場征戰打個幾年、攻守一座城池花個一年半載都是常事。
或許有人會覺得金國滅遼的速度算起來也快,可實際上金國於天慶五年(公元1115年)建國,也是足足花了十年的時間,一直到金天會三年(公元1125年)才把遼國給滅了。
所以,如黃傑這般,先是在遼陽掛免戰牌跟宗望耗了半年,如今又來個單號打戰、雙號休息的打了兩個多月,還真是一點都不算浪費時間。
六月底,秦檜又帶着宋廷的旨意跑來扯犢子,宋廷進過差不多整整一個月的商議,得出的議定如下:第一、要太上皇趙佶回宋,留下趙桓這小王八蛋做人質。第二、一萬萬貫(一億貫)或同等價值的各種物資是漫天要價,最多做多宋廷答應給五百萬貫,並且要求最少分期十年付款。第三、宋軍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撤離遼陽,所以撤離這事免談,不過歲幣之事倒是可以商量商量,一千萬貫的要價自然是太高了,給出的指導意見是三十萬貫以下。
這個條件報出來後,金國方面的反應卻也不說,黃傑看了自己首先就笑噴了,與秦檜道:“這……這還當真是漫天要價,就地還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