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彈穿顱而過,在黃毛男的腦門上留下一個不太大的圓洞。?別說,這一槍我還開得挺準,圓洞剛好處在眉心之間的上方。
五六式衝鋒槍的子彈口徑是多少?765mm?768mm?762mm?我記不得了。
我更不能僅憑目測,去測量出那個圓洞的直徑。我只知道,圓洞在往外滲血,他死定了。槍響後,黃毛男停止了哭喊,停止了哀求,但臉上的表情還固定着。驚恐而產生的淚水,還在往眼眶外涌。
只是他再也不能發出哀嚎了。
大氣還在喘,我盯着身下的情景,有些恍惚。
剛纔那一槍,我不知道是衝動使然,還是憤怒推之,總之我對着一個活生生的人,射出了子彈。
其實這很簡單,不如我想象中的那麼難,只要動一動手指就行了。
沒有吳林禹在場,也找不到任何理由開脫,這個黃毛小子的死,完全是因爲我的主觀意志而造成的。
我可以放了他,也可以打死他。而我選擇了後者。
恍惚之中,我突然又想起了很久以前聽過的那段殺人心理學:一個人在第一次面對要將其他人殺死的時候,只有百分之一十五的人能夠下手。
我竟然成爲了這百分之一十五。
黃毛小子的顎骨還張着,我低着頭,一直在和他那雙睜着的雙眼對視着。
他也在看我。
只是,敷着淚水的眼球,眼球裡的瞳孔,在慢慢放大,慢慢渙散。最後,他眼球的焦點漸漸不在我這裡了。瞳孔放至最大,像是被什麼東西伸進去攪混了一樣,渾濁不清。
這就是死人的眼神嗎?雖然死人我見過不少,也看過活人在我面前死去的樣子,但這雙瞳孔渙散的眼睛,我還真是第一次見。
也許人死了,眼睛是第一種失效的器官吧。
大片濃血從黃毛小子的腦後滲出來,沿着引擎蓋順滑而下。好像子彈在他的後腦開出了更大的洞。或許是光線的原因,淌在引擎蓋上的鮮血,好像要比記憶裡的那片血泊要豔一些。但鮮紅配上他頭髮的暗黃,卻搭配不出來應有的喜慶。
我想起了在星級賓館大廳燈光下的血泊的鮮紅,以及彈殼的墨綠。
沒人能救不回這小子了。
肺部已經緩和了過來,我舒了口氣,軟坐到引擎蓋上,丟下了槍。
撫額閉眼,發現額頭上滲了好多汗出來。也許是剛纔的劇烈運動帶來的,也有可能是某種情緒讓它們滲額而出。眼睛一閉,滿腦子都是剛纔那黃毛小子臉。尤其是那雙混沌、渙散的眼仁。
周圍重歸平靜,再也沒有了剛纔那黃毛小子帶着哭腔的求饒聲。但耳邊還在嚷着早已消失在時空裡的求饒哭喊,儘管我一個字都記不得了。
不過我好像記得,他說自己只有十七歲,不應該死。
十七歲,我回想起了自己的十七歲,那真是如花似玉、熱情奔放的年紀啊。甚至,十七歲的他還受《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呢。
想到這裡,我不禁哭笑了一聲。幸好現在沒警察了,不然我的後半生就該在監獄裡度過了。
幸好。
睜開眼,我又看向引擎蓋。黃毛小子還躺在那裡,依舊是剛纔的樣子。在他眼眶裡渙散的眼仁,呆呆的望着天空。十七歲的他,再也不能達到我的年紀,只能一直躺這兒了。
這樣做到底對嗎?我是說,殺掉一個人,結束一個人的性命。
難道殺人的感覺就是這樣,你望着一具再不能站起來,再不能說話的屍體,思考剛纔的做法正確與否?
我努力告訴自己,我這是在見義勇爲,而不是殺人作惡。我和他不一樣。
實話實說,等剛纔那股衝動,那股無畏的憤怒跟着肺部平復下來之後,我的心裡有愧疚。或許讓我重新做一次選擇,讓他重新再向我求饒一次,我就回收回步槍,放他走,讓他繼續享受屬於青春的美好年華。
青春的美好年華?
放他走,他又會去做什麼呢?甩着自己的黃毛,搶劫路人,扒人家女朋友的衣服?隨意奪走其他人的性命,任意妄爲?不,這不應該是屬於青春的美好年華。二十幾歲的我都沒幹過這些事,他一個後生仔,哪能有資格到處作惡呢?
想到這裡,一股正義感從我心底冒起,壓倒了之前的愧疚。
婁厲,你是對的,我站起身,在心裡對自己說,不殺死他,他又會跑出去,禍害另外的無辜的人。王叔還在的話,他也會支持你的。
他長大了,或許又是另一個爛耳朵趙呢。
一想到爛耳朵趙,我的心裡就又豎起了怒火。如果他以後真會變成爛耳朵趙那樣的人話,我很樂意將他殺死。也許這就是將“上一輩”的恩怨,嫁接到“下一輩”之中吧。
欠身撿起步槍的時候,我發現黃毛小子的手掌旁邊還放着幾小包零食,這是他剛纔掏出來進行求饒的。我挑出裡邊兒的一包彩虹糖,然後一腳將他的屍體從引擎蓋上踢了下去。
去死吧,雜碎,我在心裡罵着。這人再也不能作惡了,你是對的,我不斷告訴自己,你爲世界上消除了一個爛耳朵趙。
屍體順着力道,滑進車與車之間的縫隙之中。他的後腦勺果然被子彈帶出了一個拳頭大小的血洞。
屍體消失,滿是塵灰的引擎蓋上,就只剩下一灘濃淤的鮮血,以及被子彈打出的凹洞。我背好步槍,一邊撕着彩虹糖的包裝,跳下了引擎蓋。剛轉身,視線就移到了汽車的擋風玻璃處。
汽車停在這裡,經過長久的日曬雨淋,玻璃上早就覆上了一層泥灰。不過,如果觀察得夠仔細,依然能看清車裡邊兒坐着的屍體。駕駛座裡的司機,已經快腐爛成一個骷髏了。它還保持着身前的姿勢,頭部枕在座椅上。
有趣的是,那雙被腐蝕得什麼都不剩的眼眶,正看着我的方向。除了天和地,可能也只有他,見證了我的殺戮。
我往嘴裡拍進一把彩虹糖,對它笑了笑,然後往回走去。
很久沒吃糖了,口中酸甜並雜的味道,讓我忍不住皺了皺眉頭。陽光灑在背上,將我的影子倒映在前方。嚼着嘴裡的甜物,看着走在我前邊兒的影子,我突然覺得自己的心態是不是有些太好了?剛剛纔進行了第一視角的殺戮,現在卻還能品嚐彩虹糖的酸酸甜甜。
這是見義勇爲後靈魂被洗滌,還是殺戮帶來的快感?難道,我天生就是那百分之一十五?
跑出的距離,比我想象中要遠。鐵路橋,仍還在視線上方。我往橋上望了望,沒有發現程佳華和陳莉姍。
走到一半,吳林禹跑過來了。他可能是看到我出去了這麼久,有些不放心。
吳林禹停在我身前,望了望我的身後,問我:“你不可能把他放了吧?”
我往手掌裡又倒了一把彩虹糖,拍進嘴裡:“我又不傻,你沒聽見剛纔的槍響嗎?”
吳林禹盯了我一會兒,明白了我的意思。他對我點點頭,轉過了身。
“還剩一點兒,你要嗎?”我將手裡的彩虹糖遞給了他。
吳林禹扭回頭,將視線移到我的手上。他看清包裝後,笑了笑,便接了過去。糖果,有誰不喜歡呢。
走回事發地點,痛吟聲依舊不在。那三個惡棍,也許是被吳林禹補了槍,也許是疼痛過度,也有可能是失血過多,總之他們睡在一片血泊裡,再沒有張嘴。
噢,我這纔想起,其實這堆死人裡也有我的份兒,所以剛纔了結黃毛小子,已經算不上是我第一次殺人了。怪不得我還有閒心吃彩虹糖呢。
剛纔被扒掉衣服的女孩兒,已經穿上了我的外套,正跪坐在被敲了一記榔頭的司機旁邊,痛泣不停。聽這哭聲,那司機應該是死掉了。
“怎麼辦?咱該回去嗎?”吳林禹靠在轎車旁邊,問我道。
“回哪裡?”我看向他。
“橋上啊,”他說,“事情不是都解決了嗎?”
“嗯,”我轉頭望了一眼鐵路橋,發現了橋上兩人的身影,“但把她一個人留在這裡,有些不太好吧。”
“你看,她一個人在外邊兒也不安全。”我補充道。其實,除去這個考慮外,我想的是如果這女孩兒的家距離不遠,我們就順路送她回去,這樣我就能取回我的外套了。別看頭上頂着太陽,總體氣溫上不來,身上還是涼颼颼的。
“意思是?”
“送她回去啊,”我說,“如果她有地方住的話。”
“那你去跟她說吧。”吳林禹分了一支香菸給我。
我點燃香菸,緩了緩,低聲答道:“不急,等她哭完再說也不遲。”
如果這女孩兒和那司機是一對情侶的話,那麼這種喪偶之痛,我完全能體會。給她些時間吧。
吳林禹叼着香菸,去擺弄那三輛摩托車了。我呢,就靠在轎車旁邊,靜靜的抽着煙,聽那女孩兒哭。我甚至都忘掉去回想剛纔的黃毛小子了。
是的,這番情景,又不免讓我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代入其中。血泊越淌越寬,流到汽車底下,流到女孩兒的膝蓋旁,還在陽光下反着光亮。
我想,這女孩兒以後的記憶裡,肯定也會有一片難忘的血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