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小曼愕然而立,她原本是要找機會,腳底抹油,溜之大吉的。
可此刻,路振宇的一句話說出口,竟是讓顧小曼那立時離開的心,動搖了起來。
凝望路振宇,顧小曼的眸子中,閃過了無數的疑慮之色。
“路總,口說無憑。我怎知你說的是真是假?”
顧小曼的眸子中,充滿了凌厲之色。
當楊文修與路振宇爲敵時,她就必須在兩個人中,選則一個人成爲永遠的敵人。
事實上,顧小曼早已做出了選擇。她會支持楊文修,哪怕路振宇一直待自己不薄。
路振宇的嘴角,浮起了一抹苦澀的笑意。
指了指顧小曼胸前的指環,路振宇悵然嘆息,“那指環裡,刻着一個日期,兩個名字。日期是1990年1月20日,名字是我的名字,和她的名字。她叫宋雨珍。”
顧小曼眉頭蹙在了一起,楊文修並沒有說指環中有這樣的秘密。
如果指環的秘密,真如路振宇所說。顧小曼不敢繼續推理下去,因爲推理出的結果,實在叫人有些匪夷所思。
楊文修說路振宇逼死了他的媽媽,可路振宇似乎和楊文修的媽媽是戀人。
顧小曼只覺得自己的思緒亂了,她失去了應有的判斷力,雙手顫抖着摸向了胸前的吊墜。
她試圖去印證路振宇的話,說的是真是假,卻因爲情緒過去激動,雙手顫抖着,在指環內側摸了許久,都未弄清楚,那指環內側,究竟刻了什麼字。
但顧小曼可以肯定,這指環內側,一定刻着什麼。
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氣,看向了路振宇,顧小曼搖頭,“我……我摸不出來,是什麼字。”
“去珠寶行,那了有專業的儀器設備,可以看的出這指環內側究竟刻了什麼字。還有,專業的檢測,可以證明這指環剛剛好,存在在這個世上十三年零三百四十六天。”
路振宇頗有些急切的說着,似乎他比顧小曼還着急,還更想要證明出,這指環內側刻着的字,更想證明這指環的主人,是他的兒子。
“對了,你等一下。”
路振宇完全失去了集團總裁,該有的從容氣度與舉止儀態。
晃晃亂亂的,路振宇竟是直接解開了自己的衣服,從襯衣內側的口袋中,小心翼翼,十分珍重的取出了一枚指環。
那指環和顧小曼身上帶着的那指環,幾乎是一模一樣。
事實上,兩個指環就是一模一樣的,只是顧小曼不敢肯定,所以加上了一個形容詞幾乎。
攥緊了自己胸前的指環顧小曼愈發都迷茫了。
如果當年,路振宇和楊文修媽媽的感情,真的好到了那種程度,互相贈送指環定情,那楊文修的媽媽怎會那麼恨路振宇,怎會臨死前都不斷的喊着路振宇的名字,讓兒子爲她報仇?
顧小曼不解,死死的抓着胸前的紫環,盯着路振宇等他解釋。
路振宇以爲拿出一模一樣的指環,顧小曼就該明白,這意味着什麼。
可顧小曼只是那樣茫然的望着路振宇。
路振宇不由自主的攥緊了自己手中的戒指,“走,走,立刻去珠寶行,到時候什麼都會明白的。”
被路振宇強行拉進了珠寶行,在專業儀器下,顧小曼看到了指環內側的字。
兩枚指環內側,刻着的字都是一樣的,只是排列順序不同。
楊文修給的那枚指環,路振宇的名字排在前面。
而路振宇手中的那枚指環內側,則是宋雨珍的名字排在前面。
所有的一切,都再明確不過了。
這兩枚指環是定情的指環。
緩緩的,顧小曼搖了搖頭,這兩枚指環可以說明一些事情,又不能說明全部的事情。
“路總,指環內側刻着的字,只能說寧您和宋女士曾經相愛過,事實上,你後來負了她,傷了她,不是嗎?”
顧小曼略帶指責意味的問着。
路振宇垂頭,坐在那高檔的會客室裡,遣退了珠寶行的服務員,路振宇才緩緩開口,“是他告訴你的嗎?”
顧小曼猜到,路振宇口中的他,大概說的是楊文修。
搖了搖頭,顧小曼輕笑,“路總你早就成家,以路小姐年齡推斷,只怕您和宋女士長生愛情時,您的夫人剛好懷了路依依小姐,又或者您纔剛跟您已故的夫人,新婚燕爾吧?”
“這是很顯而易見的事,但凡有些頭腦的人,都會得出同樣的推理。何況路總心裡真的有您那位兒子,又怎會拖到現在才,看到了指環,纔想起來去尋找那位兒子。只怕路總早就把那位兒子忘記了,又或者看到指環,被你忘卻的噩夢,重新困擾了您,所以您才這樣焦急吧?”
顧小曼站起了身來,握着胸口的指環說:“實話告訴你吧,我並不知道這指環是誰的。這是我路過路邊攤的時候,看着好看,隨手買的。”
“小曼,這是謊言。”路振宇毫不猶豫的拆穿了顧小曼,說出了真相。
“這是事實,路總,真沒想到,你善良寬容,大度慷慨的外表下,居然隱藏了那麼一顆齷齪的心。難怪您的夫人,會那麼早就離開了人世,也難怪您的女兒,心腸狠毒,壞事做盡。這一切都不是沒有原由的。”
深吸了一口氣,顧小曼搖頭,“路總,人都說虎毒不食子,如果您還有良心,有人性,就不要再繼續做那些天地不容的事情了。”
路振宇皺眉嘆息,“我確實對不起雨珍,依依也是我慣壞的。但苑兒是難產而死的,這麼多年來,我一直都知道我有個兒子,可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們母子在哪。我找過,可找不到。因爲雨珍說過,我們的相逢是一場意外。風花雪月全做一夜情緣,從此以後,再不相信。我說,我是個負責任的人,我不可能什麼都不給她。我是打算照顧她一輩子的,所以我帶她買了這對指環。她開開心心的陪我買了指環,我以
爲她是改變主意了,卻不想她竟然那麼烈,當晚趁我睡熟,就離開了。後來,我找到她以前住的地方,問了好多鄰居,才知道她懷了孩子,離開了這個地方。”
顧小曼的眸子中,分明閃過了不信之色。
這樣的言語,有些似狡辯,“可惜,你總是和她差了一步,時隔多年,終於幾天才找到了,是這樣嗎?”
顧小曼的言辭中,透漏着諷刺的意味。
路振宇搖頭,“不是的,我當時知道雨珍懷了孩子,離開了,就沒有去找。事實上,就算找,也找不到她。”
“路總,你都沒去找,就知道找不到,太可笑了一點吧?你是在爲你的根本沒去找找藉口。”
顧小曼在指責路振宇,不知爲何,那個一瞬間,她有了一種,她纔是那個被拋棄的孩子的感覺。
也許,同時候被父母拋棄的孩子,所有才有這麼深刻的感同身受。
顧小曼的眉頭,緊鎖着。
望着路振宇,她徹底失望了。
在顧小曼心目中,路總那高大的形象,一夜之間,變成了虛無。
路振宇點了點頭,“小曼,你說的對。如果我去找,未必能找得到她。事實上,那個時候的我,並沒有多麼的叱吒風雲,那個時候路氏集團,也並沒有在本市的三足鼎立中,佔據一襲。我和雨珍在一起,是個偶然。那個時候,我和苑兒剛結婚沒多久,這樣的背叛,讓我很痛苦。加上我的老師剛死,我和羅進在爭奪企業的控制權,進入了水深火熱的狀態。甚至當時,還有多股外來勢力,參與到這場鬥爭中。老師的遺願,就是保住他創立的企業,並一隻發揚光大下去。老師待我恩重如山,所以我徹底投身於那場鬥爭中,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終於保住了老師留下的企業。”
“我承認,那個時候我是有私心的。甚至我覺得,老師的企業,比一切都重要。當時苑兒在醫院難產,我都沒有去醫院看苑兒。因爲那天晚上,我在爲企業的存亡,做着最後的努力。我成功了,我保住了老師的企業,我再去醫院時,苑兒已經……”
路振宇嘆息,眼圈溼潤了,“我總想着,安定下來,再去找雨珍。可那一晃,就兩年過去了。等我穩定了企業,擁有了地位,可以調動警力時,任憑警方如何的努力,雨珍就好似人間蒸發了一樣,沒有任何的消息。每年,我都去雨珍以前住夠的地方,希望可以遇見她。每年,我都到我們曾經相遇的地方,卻……”
路振宇老淚縱橫的搖頭,“小曼,不管你信不信,這就是事實。就算我有負雨珍,有負我的兒子。可我對他們的感情,是真的,是不容懷疑的。我不可能提前玉指,你今天會帶着這枚指環來。如果我是禽獸,我是沒有良心的人,我根本不會將這一對指環的另一枚,隨身帶在身上。小曼,告訴我他是誰,帶我見見他。我會跪下,求他原諒我,原諒我的過錯。小曼,我也求你了。”
說着,路振宇就要給顧小曼跪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