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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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是人,終於見到人了。”雷晉興奮地兩眼冒光,恨不得直接撲上去,雖然沒過多久,但在他心裡差不多已經有一個世紀了,上次見到人類,大概是上輩子的事情吧。

一行五六個男人,都是深棕色皮膚,面目深邃,高鼻樑,深眼眶,身材高大威武,雷晉目測每個都要超過兩米,因爲以他一米八的個頭站在他們身邊,堪堪到人肩膀。

領頭那個相貌尤其出色,金髮綠眸,外形相當搶眼,真是個美人,雷晉想,放到現代,這長相也是個國際水準的。

他們手裡拿着簡單的骨箭,也有些是用石頭和木棍簡單紮成的工具,有的上身赤|裸,只在下半身穿了一個皮製短褲,有的上半身穿了馬甲一樣的無袖上衣,腰那裡,一根皮繩繫着,下半身也是皮製褲子,腳上都是草鞋。

雷晉初步判斷這是一個相當的落後的地方,這些可能是這附近的獵人,連個正兒八經的衣服都沒有,像樣的打獵武器也沒有。

還有就是……雷晉眯眯眼睛仔細打量了一下他們露在外面的肩膀,沒錢還學人家玩什麼刺青啊,別以爲有了刺青就是流氓,就可以嚇唬人了。真正的到了他這種老大級別的人誰會沒事在自己身上弄那些東西,除非腦子壞了,他的身上,除了打架得來的勳章,其他的可是一點也沒有,光滑乾淨的很,

說到傷疤,雷晉擡擡手腕,以前他右手腕下方有一道很深的刀疤的,那時他還是人家的小弟,火拼這種事情,躲不開,打鬥過程中被人拿刀剁的,那隻手大半年都不能動。

可這傷疤現在不見了,起初還沒注意,就今天早上,他從河裡上來,拿浴巾擦身體的時候,發現包括手腕在內,全身的傷疤都不見了,皮膚也比以前光滑了很多。難道這個小傢伙的唾液還有這功效,被它舔一遍傷疤都沒了?

雷晉自然是不知道的,這其實是昨天他被熙雅他們三個從頭到腳,從裡到外摸了個遍以後,六隻手合夥給他上的藥。

我們在這裡表述時間長,其實這些想法在雷晉的腦子裡就是一瞬間的事情。

雷晉來回打量地這幾個男人肩膀上的刺青,暗下點點頭,你還別說,這個地方窮歸窮,這刺青師父的手藝還是挺不錯的,弄的和真長在皮膚上的一樣。

他在打量來人的時候,幾個人也在上上下下的打量他,而且眼光是相當放肆。

畢竟現在各個部落裡的雌性都很稀缺,弄的一些雄性獸人,連雌性的小手指頭都沒碰過,但現在他們眼前就有一個非常漂亮的雌性,那異常光滑白皙的肌膚,讓他們好想過去即使摸一把也足夠了,畢竟這麼美麗雌性是很少見到的,沒想到出來打獵竟然能在這裡遇到。

雷晉一點不遲鈍,相反還很敏銳,如果他遲鈍早就不知道被人殺了多少遍了,他本來已經準備衝上前的腳步,不動聲色地又退開了幾步。

幾個人也看到了,低下頭小聲交談起來,雷晉努力支着耳朵,發現一個字也沒聽懂,這下子更完蛋了,和這個世界的人還有語言交流障礙了,他沒學過外語,也不知道自己學習語言的能力如何,如果很差,他以後豈不是不用說話了。

爲首的金髮美人,往前走了兩步,停在雷晉的面前,動作大方自然,一臉笑容說道:“美麗的雌性,你是哪個部落的?我是虎族的景越,在這草原上太危險了,你願意和我回我們的部落嗎?”

雷晉自然是聽不懂,見來人雖然貧窮,也算彬彬有禮,也回以一笑,因爲無法交流,就沒說話。這時只覺胸口一疼,他低頭,懷裡的小傢伙不知道犯了什麼毛病,張嘴就叼住他胸前一點,死活不鬆口。

其實他沒注意,從剛纔這幾個男人出現,明雅就炸着毛,氣勢洶洶的盯着來人,只不過沒人搭理他就是了。

“小白毛,鬆口。”雷晉摸摸他的頭,好聲好氣的勸解道,雖然這個東西對男人來講,就是個裝飾品,可並不能表示,他就願意看到自己一半的裝飾品被咬掉。

“嗚嗚……不要,你是明雅的雌性爲什麼要和他走?你要是答應和他走,明雅就咬你。”堅決不鬆口,死也不鬆口,一鬆口,雌性就要和別人跑了,就不要明雅了。

雷晉臉青得近乎黑色,鬼聽得懂他在講什麼,可是有聽不懂的就有聽懂的,起碼虎族的那幾個人都聽懂了。

起初他們並沒注意到這個雌性懷裡抱的是什麼動物,心想也就是個雌性平日裡喜歡的小貓小狗一樣的小東西,直到現在聽他說話,才知道,這竟然是個……獸人,太讓他們震驚了,從來沒見過獸人是窩在雌性懷裡走路的,獸人抱着雌性倒是經常見。

後面的幾個男人對着明雅指指點點,雷晉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但那表情一看就知道在說小傢伙的不好,千不好萬不好,他還沒嫌棄,就輪不到別人嫌棄,反正在現代他護短是吃了名的,不介意在這裡繼續發揮他的傳統美德。

語言不通,雷晉也懶得和他們多說,轉身就走,既然能遇到他們,就說明附近有人家,他也不一定非要和這些人在一起,而且這些人看他的目光,恨不得直接將他扒光了一樣,他怎麼可能傻到自己往人家嘴邊送。

就是可惜了那個金髮的美人,如果和他們一起,說不定哪天就能釣到手,想到那麼強壯的美人在他身子底下輾轉呻吟,他的腳步就有些挪不動,轉念一想,算了,輕重緩急,他還是懂的,美人只能說再見了。

“喂,你要到哪裡去?雌性在這裡亂闖是很危險的。”景越見他要走,情急之下,伸手搭在雷晉光裸的肩膀上,入手光滑細膩的觸感,讓他不想放手。

但是有時候,你不想放也得放,小傢伙一爪子拍上去,五道血痕立現。

“你……”景越剛想說什麼。

“他是明雅的雌性,不准你來搶。”明雅眼睛圓瞪,一副準備和人死拼的架勢。

“你憑什麼就說他是你的雌性?不要以爲你早遇到了就是你的,我搶回去也是我的。”景越不甘示弱,說什麼也不能讓眼前漂亮的雌性走了。

“他身上有我和哥哥們的味道,不信,你聞聞。”

雷晉疑惑地皺起眉毛,貌似這個小傢伙可以和這些人輕鬆自如的交流,這是怎麼回事?難道這個世界的寵物都進化到了這個程度?還是這個小傢伙自身的問題,看來他們兩個有必要親切友好的交流一下了。

明雅在雷晉陰晴不定的目光下有點瑟縮,但是一想到還有強敵在這裡,瞬間又鼓起勇氣,狠狠的瞪着虎族的人。

景越不相信的又上前了幾步,在雷晉的身邊嗅了嗅,果然沾染了其他雄性獸人的味道,而且不只是一個,看來這個雌性還是人家共有的。

部落之間有不成文的規定,一旦雌性有了自己獸人伴侶,除非他的伴侶死了或者自己多年未受孕,一般是不能強搶的,否則就會引起鬥爭了,當然雌性自己情願的例外,可眼前的這個美麗雌性顯然是沒有這個意願的。

“這個送給你。”景越看着他光裸的腳,白皙纖細的恨不得讓人捧在手心裡。(獸人眼光都有問題)從腰上解下來一雙草鞋,想了想,連衣服脫下來一併送人。

雷晉正需要這個,也不和他客氣了,況且美人的請求總是讓人難以拒絕。將草鞋套在腳上試了試,太大了,好在草鞋上有很多的綁繩,繫好了,勉強也行,總比赤腳來的好。

上衣在那個金髮美人身上,下襬在腰際那裡,到了雷晉身上就到大腿中央了,直接可以當半裙穿了,有點不倫不類的,可他現在哪還顧得了這些,裸了這兩天,有穿的就該慶幸了,在沒人的荒野還好,但現在見到了人,他對自己的身材雖然自豪,可暫時還沒養成四處招搖給人看的癖好。

獸皮衣服有些扎人,但還湊合了,就是下面空蕩蕩的,很不習慣。

雷晉掃了一眼幾個男人的下半身,被掃到的幾個虎族的雄性獸人,眼光情不自禁的顫了顫,恨不得不顧一切的擄了人就走。不過雷晉是在想,如果誰能脫條褲子給他就好了,答案自然是不可能的,人家出來打獵又不是郊遊,誰還帶着換洗衣服啊?脫給他,人家就得裸奔了。

如此只能將就了,起碼有了上衣和鞋子,對着幾個人表示感謝的揮揮手,抱起小傢伙走人。

幾個虎族的人見這樣,即使有一萬個不情願也只得眼睜睜地看着軟弱的豹族獸人在那個漂亮雌性懷裡笑的眉毛看不見眼睛的,身影漸行漸遠。

雷晉和明雅走走歇歇,下雨就找個地方窩着,晚上隨處找個地方棲身,平日的吃食就靠着雷晉下水抓魚,林子找些野果子,明雅獵只野兔野雞,上樹淘個鳥蛋的什麼的,倒是也沒餓着。

掐着指頭數日子,終於在太陽第二十一次升起的那天,他們來到草原上的一個村落。

上帝造這個世界用了七天的時間,雷晉用了三倍的時間來尋找這個世界。

作者有話要說:第一次被舉報,做個記號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