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龜記

與友人經過花鳥市場,見有小龜在賣。龜殼微紅,龜眼黑亮,龜爪金黃,煞是喜人。

蹲下來看,隨口問:“多少錢一隻?”答:“五十塊。”這纔有些後悔,倒不是心疼錢,而是我一直養不好寵物。花鳥蟲魚,喜歡歸喜歡,但到我這裡,時間稍長,便無精打采,死傷慘重。忙尋個藉口準備逃遁:“今天沒帶錢。”想不到朋友馬上站出來,票子抖得嘩嘩響。“我有!”小龜於是到我家。

儘管悉心照料,小龜還是漸漸失去初來時的風采。餵它魚蝦,偶爾吃一口,像吃中藥般費勁;餵它肉,餵它龜食,根本不予理睬。幾個月過去,龜殼不再鮮豔,眼神也開始黯淡。暗自思忖,假如小龜繼續在我這裡生活,哪天有個三長兩短,便是犯下罪過了。於是決定將它放生。

選個陽光明媚的日子,帶上小龜,直奔市郊山腳處一個池塘。池塘不大,有蒲,有葦,有魚,還有龜。蒲和葦爲土生土長,魚和龜則多是人們放生的。有人買魚買龜,不爲飼養,只爲行善;也有如我這般,不忍看它死於己手。池塘邊繁花似錦,綠樹成蔭。

剛把龜放進池塘,便走來一個垂釣者。垂釣者無視我的存在,拉開架勢,甩出釣線。然後,優哉遊哉地爲自己泡了一壺功夫茶。

“怎麼能在這裡垂釣?”我提醒他說,“這裡多是放生的魚。”

“也不是全是。怎麼斷定我釣上來的魚一定是別人放生的?”

看來,今天我遇到的是一個刁民。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你懂不懂?去別的地方釣魚不行嗎?”

“當然行。”他說,“可是誰規定不能在這裡釣魚?”

“問題是,萬一你釣上放生的魚怎麼辦?”

“帶回家清燉或紅燒啊!”他說,“既然有人把魚放生,那麼,魚就不再屬於放生者而屬於大自然了。我從大自然裡釣的是魚又不是大熊貓,這不犯法吧?”

看來,我遇到的不但是一個刁民,還是一個難纏的喜歡狡辯的刁民。

“難道你就沒有一點敬畏之心?”我說,“萬一你釣上來的是隻烏龜怎麼辦?也把烏龜殺了?”

“你的意思是殺魚可以,殺烏龜不行?”他說,“什麼叫敬畏之心?假如我敬畏蚊子和蒼蠅,是不是就可以指責那些拍死它們的人?天生萬物,本來就是供人取用的。”說着話,有魚上鉤。收線下網,好傢伙,一條足足三斤多重的紅鯉魚。“你也喜歡釣魚吧?”垂釣者一邊將魚從魚鉤上摘下,一邊說,“你在河裡、湖裡、水庫裡、大海里打上來的魚,又怎麼肯定不是被人放生過的呢?”

我啞口無言。我喜歡釣魚,也喜歡吃魚。我不能肯定那些釣上來的魚和吃到嘴裡的魚是不是放生魚。可是看着那條魚在他手裡掙扎,還是頓生惻隱之心。於是跟他商量,我買下這條魚,然後把它放了。

“僞善!”他說,“就算你放掉它,它肯定還會被第二次釣上來。那時誰來救它?肯定不是你,因爲你已經走了,你不在現場。因爲看不到,所以你心安,是不是?同樣的道理,你放生的龜呢?假如哪一天它被釣上來,送進飯店,變成菜餚,那麼,最初的兇手是誰?當然是你。可是你仍然心安,因爲你沒看到這一切。不過,無論你是否看到,你都是兇手。你決定了它的死亡,而不是捕龜者、廚師或者食客……”

“可我是爲它好纔將它放生的。”我急忙辯解。

“爲了它好?那你爲何不在買來的當天就把它放掉?你把它扔到這個池子裡,是因爲它無精打采的,失去了賞玩的價值。假如它仍然充滿活力,你捨得放生?”

我徹底無語了。我不得不承認,我之所以放掉它,一是擔心它死於己手,二是我厭倦了它半死不活的樣子。

我怕它死於己手,於是“嫁禍於人”。這於我,是開脫;這於它,是拋棄,是謀殺。 我做了殺戮者的幫兇,還美其名曰:放生。

夜裡,我夢見自己變成一條小龜。池塘裡,池塘外,危機四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