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之風

盛夏之風

夏明修很晚的時候來了,帶了宵夜,兩人就在廳裡吃着,一派祥和。

經過幾天的細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總結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腳和糟糕的做飯水平,哪裡都比我好。

外貌心靈之類的硬件問題就不談了,有一點夏明修很明顯勝過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處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從來不用像我一樣處處委曲求全地順着他。

現下我心裡已經沒有了對於世界並非人人平等的憤憤不平,覺得夏明修這樣獨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學習。

一般情況來說,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百般求都不得。所以,不自擡身價就不錯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樣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歡洛予辰的,但是卻沒有表現成沒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時候,洛予辰是溫柔的,因爲他不溫柔的話,他不能篤定夏明修就會一直喜歡他,像他篤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樣。

夏明修也是我見過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動人,心靈美好,連天生的行爲模式都是這麼正確,讓人不得不感嘆造物主心情好了的時候的傑作。

至於我深愛洛予辰,曾覺好像也是比較完美的。

後來和我在一起,他被我供着奉着,就成了一個冷酷、暴躁、我行我素的人。

不過幸好也只是對我而已。

然而在夏明修面前,他算是一個很好的情人。

不禁想起曾經聽說過的一個童話,就是兩個不完美的人相遇,一起變得完美。

我和他一起是錯的,他當然完美不了。

現在他終於能夠和這樣一個很完美的人在一起,變得更加完美。

我曾經比較自私,我希望洛予辰幸福,但是看着洛予辰和夏明修一起幸福快樂就想搞破壞,根本不能裝看不見,更別說是退到一旁默默祝福。

所以說要我放手確實是比登天還難,就因爲我只要活着一天,都沒有辦法看着他和別人在一起,才用死來一了百了放他自由。

然而自己陰魂不散的結局,真是令我哭笑不得。

而現在,我已經徹底歎服了,甚至學會了欣賞兩個人在一起的美好。

不過我一定是還有什麼沒有做好,才仍然不得昇天。

或許要等到我可以由衷地爲他們感到高興的一天,就解脫了。

不可思議,一週之前這還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現在我卻覺得也快了。

等到萬籟俱寂兩人早都沉沉睡着了,我無所事事,於是開始繼續挖掘情敵的完美品質。

夏明修還是一個很堅強的人。

當年在醫院裡,他是面對病魔最頑強的;後來在螢幕前,他也是笑得最燦爛的。

我一直特別嫉妒他。但是從來不敢跟神祈禱這個人能從我和洛予辰的生命裡消失。

在醫院裡的時候,他正被白血病折磨着,隨時都可能死掉。

在生與死這個問題上,我不敢到神明面前亂說話。

我經常被洛予辰押着,不情願地去看他,他每次都是蒼白、透明,卻堅強地笑着,纏着我說我們倆小時候故事吧。

他那時病得都不太能走路了,就只好搗騰着花草,在窗邊種了一排一排,抹得滿臉泥,然後神神經經地一個一個花苞起着名字。

其實那個時候我和洛予辰都不認爲他最後是能活下來的。

洛予辰揹着他哭的時候,他就會安慰他說,我又還沒放棄,你哭什麼。

當時我雖然極度妒忌他搶去了洛予辰的注意力,但是還是希望他能夠好起來的。

後來有一次他昏迷了,好幾天,我一度在想之後我該怎麼安慰洛予辰,結果他居然還是醒了,明明剛剛最接近地瀕臨死亡,他醒來第一句話仍然是笑着說:“跟你們說了,我命大,死不了。”

最終連命運之神都被他的堅韌打敗了,居然在最後關頭找到了適配的骨髓。

在手術間外面的那幾個小時,我把顫抖的洛予辰抱在懷裡,那漫長的等待裡我遠比洛予辰要痛苦百倍。

洛予辰只是多餘地擔心,手術是很有保證的,結果八成是皆大歡喜。

但是我卻覺得前途陡然一片黑暗,渺渺茫茫。從此之後夏明修要永遠出現在我們之間,從我這裡搶走洛予辰這個事實,縈繞心間,不得安寧。

最終手術很成功。記得洛予辰聽到消息立刻從我懷裡掙脫出去,朝天而跪淚如雨下。

而我同樣潸然,然而卻是因爲不同的原因。

在夏明修抓住了命運的當天,我明白,我從此失去了眼前這個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洛予辰和夏明修溫馨甜蜜的日子大約又過了十幾天,我完全能夠以平常心來看待眼前的一切。

其實不能算是完全的平常心,我還是會刻意把一點點小小的摩擦放大,來滿足我黑暗扭曲的心理。

我不停地挑剔夏明修哪裡做得不夠好。

比如說他笨手笨腳打掉了碟子,我會在旁邊尖酸地諷刺;或者他把食物弄得一團糟,我也會毫不留情地捧腹大笑。現實中的夏明修生活上確實有點白癡,而洛予辰也被我多年養得完全沒有自理能力,於是我和洛予辰住了八年的房子在數週之內被他們弄得亂七八糟。

可是兩個人還是很溫馨,不管夏明修把好好的糧食禍害成什麼樣子,洛予辰都照吃不誤,從來不會像對我一樣挑挑揀揀;東西不知道隨手放在了哪裡,兩個人就花一下午的時間一起翻箱倒櫃地找,洛予辰也從來不會對夏明修發脾氣。

要是我,早就被家庭暴力了。

不過即便是他衝夏明修吼,夏明修也不會像我一樣,立刻收聲乖乖滾到一邊。要是敢打……我相信洛予辰不會那麼做,連擡起手做個動作都不能想象。

而曾經的我向來把他奉若神明,自己就退化成了弱勢的一方,成日小心翼翼,什麼都順他,纔會不斷被他欺凌吧。

跟夏明修學了那麼多,要是能重頭來過一次,不知道我能不能稍稍地翻一點盤。

“很久沒有看到肖恆了,他沒事嗎?”某天工作午休,夏明修恰好和洛予辰在同一樓層,就帶了便當來找他。正吃着,夏明修又突然問。

從我開始在洛予辰身邊到現在,每次都是他主動提到我。

我開始還心存感激,現在則腹誹他一定沒安好心,總之他一提起我,最終洛予辰只會更討厭我。

看得出洛予辰果然又不是太高興。

就我看來夏明修如果腦子還正常,就一定沒安好心。因爲按照正常的邏輯,新老婆嫁到夫家最忌諱三天兩頭提到那個前妻,不是招人反感,就是提多了,說不定觸到哪根弦讓老公舊情復萌。

在我這個案例後者自然是不可能,說不定夏明修只是不斷提起,讓洛予辰能把我這個太過平凡的舊人和眼前這個閃閃動人的信任不斷比較。

“不知道。”洛予辰生硬地回答。

“以前每週總能碰見三四回纔是……”夏明修說着,還環顧四周,彷彿在找我。

其實我就在你旁邊,看不到吧,唉。

“喂,程理,你這幾天看到肖恆總了嗎?”

我一看,一個其貌不揚的規規矩矩坐在後面的傻男人顛顛地搖了搖頭。

不僅洛予辰偷偷嘆了口氣,我看到這傢伙也都頭大。

他是公司派給夏明修打雜的,我們全公司之所以都認得他是因爲他只要有機會看到方寫憶 ,眼一定是直的,暗地裡的心思從他那自以爲掩飾得很好的笨拙的偷看和手足無措的態度看來完全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所以已經是公司癩□□想吃天鵝肉的最大笑談。

我每次跟小路說起這個人,小路就會很惡毒地說:“你啊,說別人?你自己還不是纏着洛予辰,怎麼都不願意放!”

拜託,天大的冤枉。雖然我死皮賴臉地纏着洛予辰,但是好歹我非常有錢,雖然不是自己賺的,而且就皮相來說雖然不及洛予辰和夏明修,也算是勉強掛得上英俊瀟灑成熟魅力。自打我搖身一變成了公司老總,多少生意圈的地主老財爭着把女兒和小老婆往我這裡送,要不是我一棵樹上吊死,也該是溫香軟玉左擁右抱,兒子也一大堆了。

夏明修雖然善良,估計看到程理也想到了方寫憶 ,自言自語道:“說起來,幾天也都沒見方總經理了。”

方總經理,大概過幾天遺產交接手續徹底辦完之後,就要改稱方總了。

而原來的肖總,從此之後隱沒在歷史長河中,化作晨星……

自我嘲諷而已。

“方總經理好像……出差去了。”坐在一角的那個想吃天鵝肉的傻傢伙低低道。

NND,居然知道得比誰都清楚。

等到三日後方寫憶歸來,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老總之位易主的事情。

而新任總經理居然是世界知名品牌現任老總兼首席設計師LU DE VICI先生。

我小的時候最好的鐵哥們是洛予辰,但是自從鐵哥們變質之後,我的鐵三角就是我、方寫憶和小路,我們三個之間沒有什麼秘密可言,小路喜歡夏明修,經常跟我開玩笑說要拆了他們,各分一半。現在在方總的授權之下,扔掉自己的公司跑來我們這裡來,意義不言而喻。

我雖還不能衷心祝福洛予辰和夏明修的一派祥和,卻也不希望小路再來橫插一腳。

小路雖然不是演藝圈的人,卻是中法混血兒,一百九十的身高,美型程度和才華橫溢都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真下狠手搶下來,即便是洛予辰估計也不是對手。

可是現在小路的事情不是第一位的,因爲這邊出了點狀況。現下夏明修正坐在沙發上,很認真很認真地問洛予辰:“現在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洛予辰說:“我怎麼會知道。”

其實洛予辰是真的不明就裡,他根本就不在乎,能知道什麼,但是那一份風涼的態度,卻讓人覺得他彷彿是故意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一般。

“肖恆沒事嗎?”果然夏明修刷地從沙發上站起來,臉上帶了些激憤的紅色。

“我怎麼知道。”

“不知道不會打個電話問問看啊!發生了這麼大的事你就一點都不爲他擔心嗎?”夏明修說着,順手從桌上撈起來洛予辰的手機,順着姓名錶往下找。

“你幹什麼!”洛予辰最討厭別人隨便碰他東西,上前一下就把手機撥在地上。

翠玉的手機墜應聲而碎。

哦,我才發現,還有這個呢。

這大概是洛予辰身上現存的唯一沒有丟掉的屬於我的東西了,我之前都沒發現。

不多發現的時候,它也完蛋——

我以爲洛予辰的氣勢終於可以鎮住夏明修一下的時候,就看見夏明修居然眼裡寒光一閃,一把把洛予辰拉到沙發上,捉着領子壓下去。

沒想到平日如可愛小兔子的夏明修關鍵時刻如此強勢,氣勢非凡。

“洛予辰,你在逃避什麼。”他突然吐出一句我不是很能聽懂的話。

洛予辰似乎被他這一句徹底激怒了,他臉上出現了那種,我一看就知道下一秒鐘會被他打的惡狠狠的表情,但是那只是一瞬間,他居然就又蔫了下去。然後居然被夏明修的瞪視瞪得氣焰全消,最後,居然是他自己訕訕地把領子整好,把手機撿起來。

然後似乎很不情願地,但是還是乖乖地按了幾下手機,屋子裡靜得很,於是聽得見電腦小姐甜美的聲音。

“您好,您撥打的用戶已關機。”

洛予辰急躁了,按了,又打。

還是一樣。

很正常,我的手機雖然是超長待機,老是沒人充電也是不行的。

“我覺得出事了。”夏明修坐下,臉色凝重。

洛予辰則不以爲然地冷哼了一聲,在他看來,這只不過是我又一次欲擒故縱耍的賤招而已。

已經接近聖誕節了,街上到處美麗非凡,松樹上掛了彩燈栓了綵帶,玻璃櫥窗裡也噴上了各色鈴鐺禮物的圖案,特別可愛。

這兩天夏明修的工作突然特別忙,好像是LU DE VICI的旗下一批專屬模特兒合約到期,意欲簽約的新的模特兒。而夏明修,有望成爲新款休閒西裝“盛夏之風”的代言人。

什麼有望,盛“夏”之風,根本是小路專門爲夏明修設計的……

當年妒忌夏明修妒忌得不行的時候,就問,小路你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幹嘛偏偏喜歡那個夏明修?

結果小路的答案很俗氣,他說:“你不覺得他很完美?”

廢話。

小路也是,洛予辰也是,怎麼這個世界都喜歡完美的東西?那我們這樣不完美的怎麼辦?

聖誕當天是洛予辰的生日,大牌就是大牌,敢在生日當天給自己放假,而夏明修一大早就被不安好心的名牌設計師小路召喚了。夏明修離開的時候一臉歉意,不過洛予辰則好像也沒有特別不高興,只是一個人閒閒在家,但是我明顯看得出來,從中午開始,每過一小時,他的臉色就黑下來一分。

他不停地看看手機,好像在等什麼,也可能是在看時間,總之貌似有些焦躁。

我知道以小路那樣死皮賴臉的性格,一定盡其所能地把夏明修留到非常晚。

在執着這點上,小路倒是和我有點像。

就不知道對着一個散發萬丈光芒的小路,夏明修能不能堅守陣地了。

等到晚上七點鐘的時候,洛予辰的心情已經看似非常糟糕。

我想那是當然,一個人過的生日,怎麼樣都是沒什麼意思。特別是在知道愛人正在和情敵“在工作”的時候。

報應,我想,往年他過生日的時候,我都死活纏着他,叫上一大幫人,叫上小路,甚至叫上夏明修,而我的生日,他從來就是“要工作”。

十年,每年這麼巧總在那天他都會工作的特別晚。擺明了是不想過問。

後來我都習慣了。

我猜測夏明修回來的時候恐怕會有一場暴風雨。

過了一會兒,洛予辰突然又撈起手機,惡狠狠地瞪着屏幕,然後……居然給關機了。接着,他把宅電的聽筒也拿了起來,正確地說,是摔到一邊去。

我很不能理解,他對着電話發飆的用意在哪裡。不能通電話並不影響夏明修晚上要回到這裡來的事實。

夏明修果然拖到快九點纔回來,抱了一個大蛋糕還有花和禮物。

比起我歷年層出不窮的心思,真是俗氣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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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予辰卻出乎意料根本沒有我預想的一點氣憤或者不滿,由着夏明修傻傻地點蠟燭,然後勉強地吃他很不喜歡吃的甜膩膩的蛋糕。

於是我無話可說。

第二天兩人照舊睡到中午。

還是夏明修先起牀,從屋裡穿着睡衣出來,那個樣子即便妒忌如我也只能用“可愛到不行”來形容了。

雖然桌子上是杯盤狼藉,他還是注意到電話聽筒落在了地上,微微露出了一個半夢半醒的困惑表情,拎起來放好。

放下的瞬間立刻就有電話進來,他就勢就接了。

“喂,您好。洛予辰家。”

“……您找誰?”

“啊,他……已經不住這了……”

看樣子居然是找我的。

我朋友不少,但是因爲不能讓人知道我和洛予辰同居的緣故,能打宅電來的也只有方寫憶和小路。

方寫憶不可能打來,但是我的事情方寫憶也應該不會瞞着小路,況且對小路,夏明修的語氣也不至於這樣客氣生疏。

“這個……現在沒有,不過應該能聯繫得上……”

“可以……好,好……你,你說什麼?”

看着夏明修突然凝重的臉色,我想到一種可能性。

非常不好的可能性。

夏明修掛了電話,再也沒有了一絲倦意,臉上蒼白蒼白的,坐在沙發上都有點搖搖晃晃。

這時洛予辰也從臥室裡走了出來。

“怎麼了?”他問。

“……你知道肖恆生病了麼?”

要是平日洛予辰肯定會說他生病關我什麼事,但是夏明修的臉色太可怕了,他顯然也被嚇到了,只得茫然地搖搖頭。

“S市中央醫院打電話來,說找到適配的骨髓了……”

夏明修擡頭看着洛予辰,眼裡有些我看不懂的深意,洛予辰聞言則是明顯地抖了一下。

作爲救了夏明修一命的珍貴的東西,兩個人都太清楚骨髓的含義。

夏明修看着洛予辰,我也看着洛予辰,他嘴脣微微發抖,突然那層冷酷的外殼不知去了哪裡,他此刻像個孩子般手足無措。

“你不知道……”夏明修低了頭,突然笑了兩聲,這個笑得很奇怪,在我聽了彷彿是他在嘲笑洛予辰一般,我還沒弄明白怎麼回事,他就突然又想起來一般匆匆抓起洛予辰的手機。

他打給我,理所當然地提示關機。

然後他又撥了方寫憶 ,卻一次兩次地被掐掉了。

方寫憶掐洛予辰的線,可以理解。

而其間,洛予辰就像傻了一樣,在那裡站着,樣子很讓人擔心。

幸而他很快恢復了鎮定,在夏明修披上衣服作勢準備出門的時候把他拉住了。

這種時候最緊張我的居然是夏明修,我雖然對於他的高尚人格很感激,同時也覺得很諷刺。

“你不擔心肖恆嗎?我現在去公司問方寫憶……”夏明修解釋了,繼續穿鞋準備走。

“他沒關係的。”洛予辰拉着他說。

我還沒對他這一句“他沒關係的”做出適當的評價,夏明修就先我之憂而憂了。

“沒關係?”夏明修猛地掙開他,倒退兩步像看怪物一樣看着他。

“你怎麼知道沒關係?骨髓是什麼東西!肖恆爲什麼要那種東西!他爲什麼突然走了,爲什麼突然把公司給方寫憶了?你在這滿不在乎,非要等到出事才知道後悔嗎?”

夏明修說的話砸得洛予辰有些發懵,僵硬地站着眼睜睜地看着夏明修摔門而去。

然後他就那樣一直僵硬地站着,發呆,好久。

作者有話要說:文裡的其他人都是主觀臆造的,但是關於夏明修其人其實寫的時候心裡浮現的總是山下智久大人的樣子。於是文裡經常出現的筆誤就是“洛予辰就和山P一起吃便當”“山P實在是個完美的人”,等發現的時候,非常非常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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