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兩塊,三塊,林傑佝僂着腰,一邊撿着銀狼肉,一邊抱怨道
:“就不能切整齊一點麼,大一塊,小一塊的”,
林傑臉上卻壓抑不住的笑容,依然自覺自願清理着銀狼肉塊,
直到撿起最後一塊狼肉,用樹枝把小塊的都串成一串,林傑嫌麻煩就把大塊的肉直接就丟到了火堆旁邊,烤了起來,整頭狼肉有好幾百斤,林傑也懶得去找那麼多小樹枝了,乾脆這樣烤着也行。
至於皮毛嘛,還是別想了,都是一塊一塊的,估計也值不了幾個錢,林傑就放棄了收拾皮毛的心情。
至於想一羣剛纔戰鬥完後就呼呼大睡的小傢伙幫忙嘛,還是別做夢了。
:“咦,這是什麼”,
林傑拿起空蕩蕩的銀狼頭顱,居然從頭顱裡掉出來一顆乒乓大小的透明粉紅色小石頭一樣的東西,就像個放大版的玻璃珠。
林傑用手一把抓起,仔細看了看,感覺還挺硬,且表面很光滑,在這黑夜裡悠悠還若隱若現發着一點點微光。
抓在手裡的小球,在旁邊的石頭上磕了一下,小球還比較堅硬,居然在敲下去的石頭上留下了一個印跡。
:“這是個什麼球呀,居然長這狼頭裡面,不管了收起來再說,肯定是個好東西。說不定還能管幾個靈幣,到時候城裡問問就知道了”。
林傑再次檢查了一下,遠處的報警裝置,這便專進了沒拉門簾鋪了一堆雜草的帳篷內,呼嚕,呼嚕。
第二天,
林傑打了個哈欠,還伸了個懶腰
:“啊哈哦哦哦,睡得真爽啊,喂喂喂,小傢伙們起牀啦”。
林傑惡趣味一般,把這羣小螳螂,疊羅漢一樣,一個一個疊在一起,
:“真不錯,我就是藝術家”,
林傑自我誇獎一番,噼裡啪啦又烤起肉來,等待林傑和小傢伙們吃飽喝足後,林傑用剩下的銀狼骨頭,簡易的搭了個大致像雪橇板東西,上面還撲了點乾草和樹枝,隨手把烤了一晚的銀狼肉,一股腦的全丟了上去。
至於行軍包和合金刀,依然還是背在了自己身上,這樣才感覺有安全感,畢竟經過昨晚的事情,小螳螂的戰鬥力,可是相當有威懾力的,合金刀在手可以隨時戰鬥。
又是一刀一刀的劈砍聲,走了大概兩三個小時,終於看見一條大路,林傑再次翻來了地圖,再次確認自己位置。
林傑擡頭看看遠處那依然豎立的大柱子,
:“順着這條大路走,憑藉自己的速度,看來晚上就能到了”。
林傑感覺越是靠近希望城,靈獸的影蹤也就越少,林傑想了想,
:“想來也是,希望城建立也不到一年,估計附近的靈獸也被殺得七七八八了,至於之前自己碰到的肥螳螂和,銀狼嘛,只能說距離太遠,人類並沒清理到那麼遠,
想必在人類不斷覺醒復甦之下,人類定能再次在這個世界站穩腳跟。
順着公路一路向着希望城方向走去,路邊的雜草,明顯越來越少,一看就是前不久被誰清理過一樣。
林傑拖着蓋滿呀草的狼肉,走着走着,慢慢映入眼簾的是一座一座破舊的小樓房羣,距離林傑最近的是一座廢棄的加油站。
現在的加油站,無論是汽油,還是柴油,都被軍方通通抽得一滴不剩全給強行徵用了,你還沒地說理去,你說氣人不死人。
突然從加油站旁邊草叢竄出幾個人:
胖子劫匪:“站住,留下身上東西”。
好幾名和林傑個子相當,個個都畫得個大花臉,手裡還拿着,破舊菜刀,長柄水果刀,棒球棍,甚至有個明顯比林傑還矮半個頭的少年,拿着一把明顯與自己身高不匹配的鋤頭。
林傑看看這羣人,雖然個個臉上都努力讓自己表現的很兇惡,林傑能感覺到,這羣人拿着那些姑且叫做武器的人,都或多或少身體顫抖,一眼就知道這羣人明顯比林傑還要緊張。
人羣中一個子,稍高,也比衆人體重大一圈的少年大聲吼到
胖子劫匪:“交出身上的東西,不然我們可就不客氣了,
只見這個小胖子,臉色不善,嘴裡還叼了根牙籤,手裡提着個棒球棍,褲腿上還有一個巴掌大的破洞,靜靜站在隊列的最前方,死死盯着林傑,卻沒有靠近的意思。
林傑抽出腰間合金刀,慢步朝着這一羣人走去。
林傑內心:“要是這羣人,好說話,看在是苦命人年紀也不大的份上,自然會留下幾塊食物給這羣人,看着也不像那種長期打劫謀生的主,隊伍里居然還有半大孩子,不過要是真的要強行打劫自己,自己只好拿起手中合金刀,讓這羣人知道這個世道也是有狠人的”。
只見擋住林傑去路的四人,看見林傑從背後抽出了明晃晃的大刀,一個個都開始越更緊張起來,哪個提着鋤頭的少年,驚慌到差點把剩半塊鐵的鋤頭掉在地上。
自己這邊雖然人多,但是要是真碰到個狠角色,就憑自己這幾個從小打架都是喊老師的貨,結局還真不不夠對方砍的。
幾人也是在林傑很遠的時候觀察了很久,確定林傑只有一個人,距離雖然遠,卻能清晰分辨出,明顯是一名少年拖着一堆東西走向自己這邊,幾人一合計這才心生打劫的念頭,誰叫大家都餓了快四五天了,再找不到吃的都得活活餓死。
林傑慢慢靠近,距離少年們五米左右安全距離,放下拖行的狼肉,合上了行軍包的小口子,免得小螳螂們突然飛出,嚇到這羣小朋友,就不好了,就憑現在自己的狀態解決這幾個弱小青年應該還是很輕鬆的。
就在林傑走進這羣人,放下拖行的狼肉的時候,四人中最前面的高個小胖子也終於看清楚了,林傑的臉。
胖子丟下手中的棒球棍,眼淚繃不住瞬間流了出來,臉上淚水把之前塗抹的稀泥,弄的臉上更加花哨了。
胖子一邊哭得稀里嘩啦,雙手伸開做擁抱狀,腳步踉蹌跑向林傑
胖子劫匪:“老大,老大,是你嗎?真的是你嗎?你還活着,嗚嗚嗚嗚。
林傑害怕有詐,用合金刀擋在胸膛,隨時準備出手。
胖子見,林傑沒認出自己,還做出隨時準備揮刀的動作,急忙撩起還算乾淨穿在裡面貼身衣服,狠狠地在臉上擦了又擦。
胖子劫匪:“老大,是我呀,是我,金智順呀,你認不出可我嗎?。
如果您喜歡,暴走約翰的這本小說,請在評論區,隨意回覆,哪怕一個句號也行,也是對暴走約翰支持,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