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不懂大師!久聞大師之名,今日得見,我等也是三生有幸。”一瞬間,許多江湖人士,紛紛上前,來與封林晩見禮。
封林晩也一一和善的打招呼。
八賢王眼見如此,雖然稍微有點心中不太是滋味,卻還是說道:“諸位!本王雖有心濃重款待各位,但是受限於國法,難有輕狂之舉。如今特意請來不懂大師,大師乃是本王的至交好友,隨後勞煩不懂大師,與諸位一道,多做交流,諸位意下如何?”
封林晩‘不懂和尚’這個馬甲名望不低。
又有八賢王出面站臺,雖然人羣中,還有那麼幾個攪屎棍。
但是多少還是暫時先將名分給定了下來。
爲了避嫌,八賢王不好多做停留,更免得那些江湖中人,無端端提出一些過分的要求。他拒絕不是,同意更不是,交代完封林晩後,便以有政務要處理,而匆匆告辭。
留下來的封林晩,倒是輕車熟駕,與那些自由自在慣了的江湖中人打交道。
雖然這個由八仙合力創造的世界裡,力量上限頗高。
但是江湖依舊存在。
很多人喜歡把武林和江湖等同起來,這就是一種錯誤。
武林是指修煉武功的人士,組成的一個散落江湖的羣體。
而江湖···就是人,人就是江湖。
無論力量上限多高,只要有那麼些個喜歡遊走于山河之間,行個人意願之事的人士,便會出現一個,彷彿獨立於正常體系之外的別樣體系。
講道理,一些仙俠世界中。
那些巨大的宗門,傳承數千年的世家,仙佛妖魔···他們所組成的一個整體,又何嘗不是一種江湖?
封林晩曾經在罪人淵,與大量的奸惡魔徒打過交道。
那些難搞的傢伙,他都能與他們交流的如魚得水。
眼下這些江湖客,雖然都散漫慣了,但是大多也都是本着一顆俠義之心來的,也能算是江湖中的正派人士。
封林晩與他們溝通起來,當然更不費力。
等到大夥都相互熟悉一些後。
一個早就被八賢王安插在人羣中的傢伙,便開口喊道:“如今大夥聚攏在一起,本是爲了保護八賢王。原本大家各自行事,互不相干,倒也無妨,只是稍顯缺乏無力,大夥各自奔波多時,卻始終未能抓住那幕後真兇,一勞永逸。”
“如今不懂大師來了!大家也就有了頭了!我提議,大傢伙以不懂大師爲首,臨時組成一個幫會,如此,不僅可以更方便大家各展所長,合作起來,完成保護八賢王的目的。即便是待到日後解散了,大傢伙江湖再見,若無衝突,看在今日的情分,也能相互守望相助。”
這一番話,說的也是有理有據,入情入理。
顯然也不是什麼隨口即來,背後也應該早有人指點。
此言一出,其餘幾個八賢王安置好的人,也就緊跟着起鬨。
於是一衆江湖豪傑,也便都隨大流的紛紛認同。
而封林晩此時,卻忽然道:“大家本都無拘無束,同等論交。若說組成幫派,難免要分出個高低上下,反而不美。既然如此,不妨退而求其次,大家結社而行,同爲社友,互相幫助,互相提點。貧僧則居地主之誼,負責幫大家與王爺多做溝通。大家認爲可好?”
雖然封林晩的本意,是收攏這些人,留作己用。
不過目的不能暴露的太快,規矩也不着急全部一時定下。
溫水煮青蛙,纔是好事。
封林晩手中有大量的修行寶典,有不少的修煉資源,還有八王爺幫忙提供酒肉錢財,美色雅樂。
憑藉着這些優勢,慢慢的改變這些人的生活習慣。
最終讓他們再也離不開。
果然封林晩的一席話,讓原本心存擔憂的不少人,面上露出輕鬆之色。
“大師說的不錯!大家結社而行,互通有無。也算是一段難得的交情。”
“不過不懂大師,如今大夥既然已經結社,總該有個名號,不知大師可有說法?”之前那個看起來風度翩翩的秀士,代表不少人開口問道。
封林晩沒有先一言以斷,而是向大家徵集。
果然便有了如‘佑王社’‘正道社’‘精誠社’‘除魔社’等等社團名號。
其中有些指向意義十分明確,卻顯得張揚。
有些則是過於偏頗,對於某些雖然身在魔道,卻心向正義的社友不太友好。
“大家本都是江湖人,出身皆自於草莽,全憑一股義氣,方纔聚攏在一起。豈能因所助力者爲當今的八賢王,便妄自尊大,忘了出身來歷?需當秉持本心,不忘過去纔是。”
“貧僧提議,不妨叫做草流社···如何?”
“草莽之流,也要秉持這天地間的一股正氣,沛而不盛氣凌人,有朝一日,只盼這天下山河,如同我等一般的有志之士,也如同山野草木一般,興盛繁榮。”封林晩等到時機差不多,爭執已起,卻沒有紅臉的時候,說出了自己的腹案。
其實叫不叫草流社,不重要。
重要的是,首先顯得整個社團,他不是一言堂,不搞獨裁。
開口決定,只是爲了避免紛爭。
其次···就是爲了某種程度上的去‘去八賢王’化,這是必須走的一步。
假如這個社團,真的叫了‘佑王社’這種名號。
張揚倒是其次,最主要的是,以後與八賢王再也脫不了干係。
這票人,可是封林晩打算招攬爲私兵的,一直打着八賢王的標籤,這可就難辦了。
果然,爭執不休之下,封林晩的提名,受到了一致的認同。
最終將名號定了下來。
隨後,封林晩依照與八賢王早已商量妥帖的方案。
將各方江湖中人,依照個人能力不同,臨時編組。
以所謂的‘本地人士’爲臨時‘嚮導’。
去掉了什麼隊長、管事一類,帶有明顯高人一等嫌疑的職位。
但是仔細來看,其實嚮導就是隊長,雖然無名,卻有對應的職能。
人們總是拒絕管束,拒絕有人站在比自己高的位置。
卻有很多人並不在知曉,當人羣聚攏的時候,分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剝削者與被剝削者,這就是本能。
都說上古時期,原始人類,屬於大同社會,按勞分配,一視同仁···。
這話,聽聽也就算了。
平均按勞?
怎麼個平均法?
一隻雞還有雞腿和雞屁股,同等功勞下有三五個人,怎麼分?
晚安!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