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五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黑暗時代”
近些年隨着考古的深入,越來越多中晚唐和五代十國的文物、石碑、墓誌出土,也逐漸翻出了一些東西,有些甚至顛覆了史書記載,也爲很多人正了名。
這段時間的社會動盪,其實跟東漢末年黃巾起義那種社會動盪,有着本質的區別。
東漢末年那會,亂是從社會底層開始的,而且真正亂的時間並不長,很快就呈現“區塊化穩定”狀態。
對於社會整體政治經濟結構的改變也不大,如果只看結果的話,那就是大大加速了門閥世家掌權的進度。
西晉的閃崩不是偶然的,是社會革新不夠的必然產物,所以開國即有暮氣。
但自中唐開始,到五代十國的後周滅亡這段時間。唐宋之交的動盪是從上層開始的,也就是安史之亂引爆的。社會底層的動盪,更多的可以稱之爲“變革”。
是一種千年未有之大變局。
我總結了一下,大體上有這麼幾個方面的轉變:
一、生產資料所有制的轉變。
中唐以前,是士族地主的大莊園經濟佔支配地位,而中唐之後,則是逐漸以庶族地主的莊田經濟佔支配地位。
後者的複雜程度,呃,怎麼說呢,要是單看宋代,可謂是集古今之大成,各種歪招毒招奇招妙招都用上了,無所不爲其極。
宋代是個妖孽橫行的朝代,其制度體系腦洞之大,堪稱是獨一無二的“逆練神功”,也是一代走完就丟歷史垃圾堆了沒有被繼承下來,我這裡就不單獨拎出來說了。
莊園經濟與莊田經濟一字之差,內涵大不相同。
最大的不同,是前者是屬於“三位一體”複合型小王國。莊園主作爲士族代表,既是高官(或家人是),也是私軍頭目,同時還是地主。
其中的佃戶多半是朝廷賬冊上的黑戶,平時爲佃戶,戰時爲私軍。生是莊園主的人,死是莊園主的魂,子孫後代都無法脫離莊園。
而莊田經濟,佃戶的人身依附關係,大大弱於前者,佃戶不想跟地主混了,可以換按照契約在別家混。地主無法再像從前那樣,隨便呼號一番就能糾集起一支大軍了。
二、社會基礎的改變
跟上面一條互爲表裡。
中唐以前,是貴族社會。唐宋之交,是貴族政治解體,庶族寒門政治上位。
社會結構,從以前的大貴族大特權,逐步解體爲“勢官地主”。
這是我想出來的一個詞,大概還算貼切吧。
“勢官地主”逐步通過科舉爲紐帶實現人才更迭,構建政治關係網達成的。
科舉本身的核心問題,其實不在於是否公正,而是在於科舉並不能培養人才。
它只是篩選人才的。
而從前的貴族政治,士族有大量資源,可以培養真正的複合型人才。反而是進入庶族寒門政治後,人才在數量極大提升的情況下,質量嚴重下降,特別是偏科得很厲害。
這與封建時代“精英政治”的路線相悖。兩宋的糟糕案例不勝枚舉,這裡就不展開說了。
正因爲人才數量太多,質量又不太行,所以纔不得不“降低”考試難度,要不然就選不出人了。
沒錯,唐代後面的科舉其實比貴族培養人才要簡單太多了。未來逐步走向八股文,逐步走向僵化,恰恰是爲了降低難度而設,是時代的選擇。
我不是在借古諷今,而是這些問題直到今天,全世界範圍內也找不到標準答案,都是一直在摸索。我可以拍着胸脯說美利堅這方面也是純純辣雞,給唐宋的古人提鞋都不配,搞個“快樂教育”還盡出幺蛾子。
解決不好就是解決不好,我沒有苛責古人的意思,這些問題就一直撂在那邊。
三、經濟結構的轉變
唐宋之交,商品經濟的作用大大加強了,小農經濟的基礎上,商品經濟發展迅猛,深刻影響了社會構成。
不知道是不是多了一個“朝不保夕”的概念以後,這段時間人們的觀念也發生了轉變。
中唐以後越發展到後來,租賃,借貸的概念越發深入人心,最後甚至已經到了“無所不貸”的地步。
比如說,某節度使在汴州有田,但他在河北擔任節度使,無法管理田莊。
於是他將汴州的田地租賃給汴州本地的商賈,然後商賈每年(或者每個季度,半年)給節度使大人一筆錢。
同時商賈又將節度使大人的田,租賃給一些比較有實力的自耕農,或者本地小地主。
而小地主,又是二把刀,繼續將土地租賃給更窮的佃戶,直接賺差價。
節度使卸任後,租賃合同便很可能會發生轉變(但絕對不可能被前任承租的商賈所貪墨)。
由此造成土地流轉速度極快,幾乎就沒有什麼“百年地主”這樣的概念,三十年就要換幾茬。
這在中唐以前,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再比如說到了北宋的時候,某女若是當了一般人家的小妾,她要跟主人籤協議,陪睡多少年,孩子歸誰,續約怎麼續,遣散費怎麼給。
等同於“租賃時間和身體”。
真要概括一下的話,這段時間便是經濟逐步從貴族下沉到基層,而基層驟然間又沒有那麼大的購買力,於是便產生了很多奇特的社會現象。
四、社會風氣的轉變
從開放轉向保守,這個你們都懂,我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