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給我了個機會,我真的逃了出來,隨意找了個旅館,住了一夜,就買上買飛機票,回到日本了。
住了幾天,看完櫻花後,坐船來到了香格里拉,看完後,就坐飛機到英國了幾天。
就這短短的幾天,我的人生真的被改變了。
因爲下着大雨,我沒有拿傘,又習慣了淋雨,也就想走回家,結果在半路上就暈倒了。
我躺在牀上,覺得渾身無力,我睜開眼晴,是手冢在我旁邊。
“手冢?額, 不,國光,你怎麼在這裡?”我纔不想再一次見到老鼠。
“我說過,我知道你的路程。”
怎麼可能,我的路程是亂七八糟的,我都不知道自己該去哪裡。
“我被你找到了?不行,等我好了,在比一次。”決不能讓他找我,不然我會被逼死的。
“可以啊。不過,先把粥喝了吧。”
我坐了起來,他端起碗,我伸手準備接過來,他卻餵我。怎麼辦啊?你越來越像跡部了,雖然我不喜歡他,但是我真的會想姐姐一樣栽在這種人手裡的。
喝完粥後,我把他轟了出去後,收拾了一下,拉着行李箱出去了。
不算太晚,隨便買了一張飛機票,飛到了一個不知道是哪裡的國家,隨便找了個旅館住了下來。
“噹噹。”
我走過去開門,是手冢。“我知道,我栽你手裡了。進來說吧。”
他坐在牀上,我坐在他對面的椅子上,說:“什麼要求?”
“嫁給我,可以嗎?”
“你都我抓住了,還問我可以嗎?有意思嗎?”
“沒意思。婚禮在美國,以後也住在那裡了,好嗎?”
“隨便。”
“你就這麼不在意嗎?”
“你可不可以給我一些時間啊?我承認,我要的時間是太多了,可是,你的給我時間做心理準備吧。”
“好,幾天?”
“十天。”
“十天後,我在美國等你。”
“可以。”
“那,我先走了。”
“嗯。”
我躺在牀上想:我就這麼答應他了?天啊,我到底怎麼啦?好吧,既然這麼多人都同意我嫁給他,那我就嫁吧,反正我的心一半也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