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自己的電腦之後, 賀千回纔開始經常掛在□□上聊天。她總是在□□上遇見吳愷軒,於是兩個人又恢復了每天都能說上好一會兒話的境況。
要說每天都聊了些什麼,賀千回也不大記得, 那個時候還沒有什麼非談不可的話題, 也無非就是天南海北一番罷了。賀千回有一次好奇心起, 問吳愷軒是不是還是一個人, 吳愷軒說:“是呀是呀, 還沒有脫光呢!”
賀千回大惑不解:“脫光?”
吳愷軒說:“不是吧大姐,你連脫光都不知道?就是脫離光棍狀態呀!”
賀千回對着屏幕就笑嗆了,打過去兩個字:“經典!”
吳愷軒打了一個暈的符號說:“看來你還真是網盲, 以後跟着哥哥學着點兒吧!”
賀千回不服輸,回敬了一句:“你也得跟着姐姐學着點兒, 學習怎麼脫光!”
吳愷軒過了好一會兒纔回復:“好呀好呀, 拜你爲師了, 呵呵。”
因爲每天要上一會兒網的緣故,賀千回晚上就提前了半個小時回宿舍, 其他時候仍是在圖書館呆着,同學們尊稱她爲“圖書館座霸”,她就敲敲腦袋作痛苦狀:“笨鳥先飛呀!”這個學期他們有一門必修課知識產權法,很是讓大家頭疼。知識產權法比起其他門法律來說,實務性更強, 往往沒有成系統的法理可言, 只是一羣做實務的人, 通過工作裡摸索總結的經驗慢慢制定出來的。更糟糕的是, 這羣做實務的人還大多都是理工科背景出身, 這樣一套制度法規,還真鬱悶壞了從沒做過任何實務工作、並且屬於文科背景的法學院科班學生。
賀千回剛剛嚐到了一萬塊錢獎學金的甜頭, 還想明年再拿一萬塊,然而這門課學不好,就一切都危險。於是她一口氣從圖書館借了好多不同版本的知識產權法方面的書,就算雲裡霧裡也儘量多看。
有一天晚上,賀千回還在圖書館上自習呢,手機忽然就振動起來,看來電顯示是何方宇。她跑到自習室外面去接電話,聽見何方宇的聲音愉快地說:“妞妞,你在圖書館嗎?我剛到你們學校,今晚一客戶請吃飯,弄太晚,好在就在你們學校附近,還趕得及過來看看你。”賀千回答應了,就跑回自習室收拾東西準備下去見何方宇,然而回到座位上,卻發現剛纔還在看的一本知識產權法不見了。
賀千回急壞了,那不是她自己的課本,恰恰是圖書館借來的書。自己的課本不見了再買就好,圖書館的書丟了,要是書店裡已經買不到,罰款就會是十幾二十倍的書價。賀千回上上下下翻遍了桌子地面,仍是一無所獲,又擔心何方宇等急了,只好一咬牙收了東西就走了。
這一晚上因爲這麼一件事情,操心得賀千迴心不在焉的,何方宇安慰她說沒有關係,就算罰款,那些錢對他也不算什麼。賀千回搖搖頭。她還是沒有做好準備,讓何方宇專門爲了她而花錢,儘管何方宇心甘情願,儘管何方宇死心塌地地早已經把她當作共同財產所有人。但賀千回還沒有,而且,她不想讓別人、或者其實是自己,覺得她跟何方宇在一起,是爲了傍上一個大錢包。
閒下來的時候,她偶爾也會琢磨自己的這種心理,到底是爲了什麼呢?如果她愛何方宇如同何方宇那麼愛她,還會想這麼多嗎?如果她自己知道她跟何方宇在一起只是純純粹粹出於堅不可摧濃如血液的愛情,還會這樣瞻前顧後心虛氣短嗎?
第二天,賀千回再去圖書館的時候就有點垂頭喪氣的。她硬着頭皮準備去還書處跟圖書管理員承認說自己丟了書,認打認罰。但在走到還書處之前,她還是抱着一絲可笑的希望,先到電腦前查詢自己的圖書卡信息,也許會出現什麼奇蹟,那本書竟然已經不在她的卡里記錄着了呢?也許她之前只是做了一場大夢,根本就沒有借過那本書、更別說丟掉了?
而登錄進入自己的帳號之後,賀千回原本就夠大了的眼睛瞪成了兩倍:那本書真的已經不在借出記錄裡了!
賀千回覺得自己快要神經錯亂了。她百思不得其解,一會兒覺得自己是不是真的出現了妄想症,一會兒又覺得自己是不是騎驢找驢對那本書視而不見、而一轉身卻已經好好把它還掉了,一會兒又覺得自己是不是夢遊——最後一個猜想在她思考了一分鐘之後就被否定了,因爲她失笑地發現這個可能性跟這件事情實在很難拉上任何邏輯聯繫。
但無論如何,一樁心事就這麼了了,賀千回還是很輕鬆。晚上何方宇過來陪她吃飯,她眉飛色舞地把這件事情說給他聽,讓他也幫着分析分析。何方宇靜靜地聽她說完,眉頭微蹙,然後若有所思地說:“妞妞,這件事情,要我看,是有人在暗戀你……”
賀千回噎了一下,圓睜了眼睛瞧着他,問此話怎講。何方宇苦笑着說:“當然,一直都會有人在暗戀你,只是這一位,卻已經開始採取行動。他拿你的書,可能是想製造一個跟你搭訕的機會,只是沒想到計劃出了差錯,才只好直接替你把書還掉。”
賀千回聳聳肩不置可否,低下頭老老實實吃飯了。兩個人都沉默了好一會兒沒有說話。賀千回忽然又想:不會是張璟吧?……不,一定不會,張璟不會做這麼猥瑣的事!
她這麼想着,嘴裡的咀嚼就凝固了,定格在那裡很怔忡的樣子。何方宇叫了她一聲,聲音有些發抖:“妞妞……你知道那個人是誰,對不對?”
賀千回驀然回過神來,含着一口飯就對何方宇笑了:“當然不啦!對你的推測我都還不敢苟同呢,還是覺得我自己的分析比較靠譜。”她說着話,用力甩甩腦袋,把那裡面不該有的想法呼啦一聲甩進了太平洋。
大三下學期的時候,早晨的課變少了,要有也只在接近中午時才上。賀千回習慣了早起,睡不長懶覺,於是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來,就到圖書館去。她總是在路過最近的一家食堂時,走進去買一瓶酸奶,一邊走一邊清清涼涼地抿着吸管,而酸奶的味道就像一種飄在眼前、雖然看不見卻能捕捉得到的、蘊涵在時間裡的回味悠長的幸福。
這時大約是9點鐘左右的樣子,第一節課已經在上,從賀千回的宿舍到圖書館的路上,會經過一個籃球場,每週二和週四的早晨,這裡都滿是人,好像在上課。賀千回好奇着怎麼會有體育課佔用掉早晨第一節的大好時光,不過想想也沒有錯啊,體育課也是和其他課程一樣排,況且早晨也向來都被認爲是應該用來鍛鍊的時段。
她喜歡走過這樣的籃球場,一羣揮汗如雨的男生,青春勃發,活力四射。賀千回渺渺地想起中學時光,很多女孩子心裡都有一個灌籃高手,高大帥氣,黝黑強壯,能夠跳很高,瀟灑地一伸手準確地投籃。等賀千回意識到這件事情的時候,周圍的女孩子都已經分撥戀上了幾位公認的校草,全是籃球場上的風雲人物,但都是師弟。賀千回很不解,爲什麼比他們高的年級,以及他們自己年級,都沒有這樣的人物呢?是後來的孩子優生優育條件更好了嗎?
其實吳愷軒的籃球打得不錯,他也不是不好看的男孩子,但爲什麼就沒有女孩子爲他瘋狂?是不敢、不願意、還是沒想起來?
賀千回聽見心裡有一個聲音說:問你自己呀,你也是女孩子!賀千回認真地想了想,卻也想不明白。誰說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不愛一個人卻可以有一千種理由?不愛一個人也不一定會有理由,這兩者是一回事兒。
但在離開中學已經三年之後,賀千回忽然感到深深的遺憾,遺憾自己怎麼沒有愛上一個打籃球的男生,弄得現在連一點回憶也沒有。她相信,如果曾經滄海,她現在回想起來,一定覺得浪漫得要命,或許自己會感慨到掉幾滴清淚,然後酸酸甜甜地覺得自己也是有故事的人,往事就像一部動人心魄的愛情電影,而自己就是其中的女主角,可以讓每個人都爲她掉幾滴清淚的女主角。
然而沒有。
賀千回就這樣滿腹心事地從籃球場邊走過。好幾次,都有出界的籃球嗒嗒嗒滾到她腳邊來,她便順手撿起來扔回去,聽見接球的男生對她高聲喊“謝謝”。她對他笑笑,不必答話。
賀千回那麼遺憾自己從沒有過愛上籃球小子的故事,卻也從沒仔細看過把球打出界的男生,到底是哪幾個,長的什麼樣子,是不是如她所願的,高大帥氣,黝黑強壯。她很少盯着陌生人看,把他們的相貌認清記下。張璟大概是唯一一個,但就是對張璟,她也從沒有盯着他超過兩秒鐘。她只是無端端地就記住了他的模樣,不見得比何方宇更好看的模樣,但就是一眼難忘。
想到這裡,賀千回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而這一眼,讓她大驚失色。剛纔那個接住她籃球的男生,正定定地站在那裡,望向她這裡來。他把籃球拿在手裡,忘了拍動或投出,腦袋微側着,看起來有點失意的感覺,讓人心裡軟軟地疼起來。
距離已經不近,賀千回看不清他的五官,只依稀覺得是挺帥氣的男生,好像十分眼熟,又好像仍然是陌生的,如同青春的許多亮片那樣。只是匆匆一眼,就這樣被對方抓住了,她趕快回過頭來,大大地喘了一口氣。而就是那麼一瞬,她清楚地感覺到,她的心跳噗噗緊加了一拍。
那麼多次,的確,賀千回知道,她雖然沒有看別人,別人卻未必不在看她。賀千回這麼一想就覺得很不好,好像自己仗着幾分姿色就故意走到男生雲集的地方去勾引別人似的。這個想法一纏上賀千回,就讓她坐立不安,覺得自己好像恬不知恥一樣,從此只要在週二和週四的早上去圖書館,就換了一條遠一點的路,避開那片籃球場。